就在厦门!王某、张某某、苏某某被抓!

就在厦门!王某、张某某、苏某某被抓!

两天发生三起!

厦门最新曝光!

王某、张某某、苏某某

先后被抓

竟都是因为

......

警方正严抓严查

后果严重!引以为戒!

厦门鹭江道:王某被抓!

7月8日0时36分许

思明交警大队开元中队

在鹭江道段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时

民警发现一部车牌为

浙CU2***号的小型汽车的

驾驶人王某满身酒气

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

酒精浓度呼气检测

检测结果为144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目前王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将被处以驾驶证吊销

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美叶厝村路段:张某某被抓!

7月7日晚

集美交警大队集美中队民警江奇南

在集美区叶厝村路段开展

全国公安机关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时

发现一辆闽DDP***小型轿车驾驶人

有酒驾嫌疑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58mg/100ml

达到酒驾标准

经核查

该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运车辆

驾驶人张某某的行为

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他将面临

吊销驾驶证、罚款、行政拘留

和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驾驶证的处罚

集美月美路南浦路路口:苏某某被抓!

7月7日21时许

集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林华桑

带队在月美路南浦路路口

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

拦下一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男子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

结果为25mg/100ml

已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苏某某

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并开处强制措施凭证

得知结果

苏某某表示

自己喝酒放松做错事,被抓“该”,但是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现在酒驾被查获,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前途?现在非常后悔!”

面对酒驾事实

苏某某一脸愁容地低下了头

肠子都悔青了

苏某某酒后驾驶

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将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夏天到了

天气越发炎热

和亲友聚会、吃夜宵时

难免小酌一杯降降温

切记!切记!切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敲~黑~板~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安排

厦门将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酒醉驾、“飙车炸街”等

夏夜多发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将进入娱乐和餐饮场所

持续开展“反酒驾”宣传活动

看看这两天

严查酒驾的现场画面

你就知道厦门警方这回是

动真格!不轻饶!

@所有驾驶人

车祸猛如虎

千万别酒后驾驶

但凡自作聪明,心存侥幸

最终只能自食其果

为何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

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要知道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一旦触碰到法律底线

都要为此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酒驾害人害己

以下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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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酒驾!对生命负责!

综合 厦门交警、网络等

来源:海峡导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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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四川南充营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