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犯漏管再犯七项罪,检察机关挖出背后职务犯罪线索

缓刑犯漏管再犯七项罪,检察机关挖出背后职务犯罪线索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7月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9000余人。

当天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甲,2013年10月18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王某甲被法院判处缓刑后,应在中牟县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

2020年8月,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发现王某甲在缓刑考验期间,自2014年7月至2018年7月多次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参加寻衅滋事8起、强迫交易6起以及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11月30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甲等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提起公诉,同时提出对王某甲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量刑建议。12月29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王某甲缓刑,并对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四十六万六千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21年3月31日,因同案犯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3月,郑州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案原审判人员王某乙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未对拟判处缓刑的被告人王某甲的社会危险性等进行调查评估,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缓刑罪犯交付执行职责,构成玩忽职守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郑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并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完善社区矫正交付执行衔接机制。

侯亚辉介绍,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执法环节,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万余人,采纳率接近100%;其中今年上半年提出书面意见近5万人,同比上升26.8%。三年来,共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9千余人;其中今年上半年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1300余人,同比上升2.6%。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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