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2023年7月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完成情况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注销112名激励对象6,296,800份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规定,第三个行权期需满足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授予日前三财务年度扣非后利润总额平均值为基数,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5%,且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完成韶关钢铁(现更名为中南钢铁)下达的EVA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对标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负,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注销了1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6,296,800份股票期权。

(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处理说明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剩余55名激励对象共287.975万份股票期权未全部行权,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本计划的时间安排”第四款,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注销了未在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79,750份。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121名激励对象合计9,176,550份股票期权。2023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9,176,55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

二、本次注销合法性说明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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