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一时爽,被拘悔莫及……

骂人一时爽,被拘悔莫及……

本文转自【上饶市公安局】;

现如今

人们习惯在微信群里

分享每日的“多巴胺”穿搭

或是吐槽某个好友的“显眼包”

......

在日常聊天中

朋友之间也偶尔也会

发生不愉快的小插曲

但你有没有想过

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公然辱骂他人

可能涉嫌违法!!!

最近,陈女士就遇到了这类烦心事

微信群信息不断骚扰

凌晨电话不停轰炸

让陈女士无比头疼、不堪其扰

“我的生活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陈女士最终忍无可忍

向警方报案求助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北门派出所受理后

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

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系彭某

经查

此前因矛盾纠纷

彭某一直对陈女士心生不满

近日,在500余人的单位工作群内

彭某公然对陈女士发表侮辱性言语

甚至多次在夜深人静时

拨打电话辱骂陈女士

……

目前,彭某因涉嫌

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然侮辱他人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

但绝非“法外之地”

盲目发泄情绪

却全然不顾法律后果

结果只会因小失大

害人害己

来源:信州公安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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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四川阿坝壤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