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加碘食盐,不能想卖就卖!

未加碘食盐,不能想卖就卖!

导报讯 (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陈燕杰 陈露琼)厦门属于缺碘地区,未加碘盐不可随意卖!近日,集美一副食品店销售未加碘海盐被立案查处。当事人将面临没收销售的未加碘盐、没收违法所得及销售产品货值1到3倍的罚款。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副食品店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副食品店货架上有未加碘海盐正在销售。经初步核实,该副食品店未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公布的小包装未加碘食盐供应商销售网点内,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现场对该副食品店作为非定点零售企业却销售未加碘食盐行为进行立案处理。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将面临没收销售未加碘盐、没收违法所得及销售产品货值1到3倍的罚款。

根据2019年《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报告》,福建省水碘含量在10.0μg/L以下的县比例大于90%,暂无水源性高碘地区,故厦门也属于缺碘地区。水碘含量在10.0μg/L以下的地区,应食用加碘食盐,防止碘缺乏造成的危害。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如果因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购买未加碘食盐的,可通过正规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进行购买。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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