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毕节两地最新人事任免

遵义毕节两地最新人事任免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政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3〕3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 政同志任遵义市财政局副局长;

龚文生同志任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副局长;

陈朝彪同志任遵义市统计局副局长;

吕夏豪同志任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儿童医院、遵义市妇产医院)总会计师。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遵义 市人民政府关于

田茂荣同志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3〕3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田茂荣同志任遵义市对外协作办公室主任。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勰的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袁薇的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敖登雪的毕节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万勇为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乔顺为毕节市商务局局长。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瑛为毕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君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彤同志申请辞去

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 王彤同志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石瑛同志代理毕节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石瑛同志代理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赵君同志代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赵君同志代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赵野平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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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广西桂林兴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