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毕节两地最新人事任免
遵义毕节两地最新人事任免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政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3〕3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 政同志任遵义市财政局副局长;
龚文生同志任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副局长;
陈朝彪同志任遵义市统计局副局长;
吕夏豪同志任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儿童医院、遵义市妇产医院)总会计师。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遵义 市人民政府关于
田茂荣同志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3〕3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田茂荣同志任遵义市对外协作办公室主任。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勰的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袁薇的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敖登雪的毕节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万勇为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乔顺为毕节市商务局局长。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瑛为毕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君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彤同志申请辞去
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 王彤同志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石瑛同志代理毕节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石瑛同志代理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赵君同志代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赵君同志代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赵野平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