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电视台

河间电视台简介

河间电视台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综合性省级电视台,总部位于河间市中心区,是中国河北省境内较为重要的媒体机构之一。河间电视台以追求传媒事业的发展为己任,秉持着“权威、公正、客观、真实”的理念,全方位报道着社会热点新闻和大事件。其节目形式丰富,包括新闻报道、综艺、文化、娱乐等各类节目。河间电视台目前覆盖范围广泛,拥有庞大的观众群体。

河间电视台新闻报道

河间电视台新闻报道是其主要节目之一,每天都会播出多条新闻,包括国内外时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河间电视台在新闻报道中秉持着严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新闻事件进行中立、公正、深入的报道。在重大事件发生时,河间电视台的记者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全面的报道,让观众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情况。

河间电视台综艺节目

河间电视台不仅有严肃的新闻节目,还有许多娱乐性质的综艺节目。这些节目包括真人秀、选秀比赛、访谈、音乐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河间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一直以来都非常受观众欢迎,是家庭娱乐的好去处。

河间电视台文化节目

河间电视台的文化节目也是其它重要的内容之一。这些节目包括艺术节目、纪录片等,主要展现人文、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河间电视台的文化节目深入挖掘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让观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中国文化的内涵。

河间电视台电视剧

河间电视台还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在拍摄电视剧上。这些电视剧包括古装剧、现代剧、都市剧等,涵盖了各个年龄段观众的喜好。河间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精良,演员阵容强大,故事情节紧凑,深受观众喜爱。

河间电视台未来发展

河间电视台未来的发展重点将放在深化改革,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市场,增强电视台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广大观众提供更加优质、多样化的节目,成为全国知名的媒体机构。

总结归纳

作为中国河北省境内重要媒体机构之一,河间电视台在新闻报道、综艺节目、文化节目和电视剧制作等方面都有着不俗的表现。未来,河间电视台将继续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节目质量和观众满意度,成为更优秀的媒体机构。

河间电视台特色

1、它的难度越来越大,纯数学是适合所有年龄从小孩到学生甚至家长。纯实践和学习。

2、打工火柴人手机汉化版

3、无限技能全输出,突破自身成长极限。

4、每一次的战斗都令人震撼,各种掉落的装备都能自由的交易,获得丰富的奖励。

5、,学堂增加课程辅导功能。

河间电视台亮点

1、传奇般的战役,并尝试完成所有任务。

2、高清细腻的视网膜画面技术,带来极致精致的游戏视觉。

3、好友视频观看奖毛:

4、魔幻风格的战斗背景,为玩家展现最刺激的战斗哦。

5、跑胡子支持使用安卓手机电脑和网页进行游戏,玩家可以跨平台挑战各地跑胡子高手,不用发愁没对手!

tadenanduyuelaiyueda,chunshuxueshishihesuoyounianlingcongxiaohaidaoxueshengshenzhijiachang。chunshijianhexuexi。dagonghuochairenshoujihanhuabanwuxianjinengquanshuchu,tupozishenchengchangjixian。meiyicidezhandoudoulingrenzhenhan,gezhongdiaoluodezhuangbeidounengziyoudejiaoyi,huodefengfudejiangli。,xuetangzengjiakechengfudaogongneng。國(guo)家(jia)互(hu)聯(lian)網(wang)信(xin)息(xi)辦(ban)公(gong)室(shi)關(guan)於(yu)《网絡(luo)暴(bao)力(li)信息治(zhi)理(li)規(gui)定(ding)(征(zheng)求(qiu)意(yi)見(jian)稿(gao))》公開(kai)征求意见

為(wei)切(qie)實(shi)加(jia)強(qiang)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力度(du),營(ying)造(zao)良(liang)好(hao)网络生(sheng)態(tai),根(gen)據(ju)《中(zhong)華(hua)人(ren)民(min)共(gong)和(he)国网络安(an)全(quan)法(fa)》《中华人民共和国個(ge)人信息保(bao)護(hu)法》等(deng)法律(lv)、行(xing)政(zheng)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qi)草(cao)了(le)《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現(xian)向(xiang)社(she)會(hui)公开征求意见。公眾(zhong)可(ke)通(tong)過(guo)以(yi)下(xia)途(tu)徑(jing)和方(fang)式(shi)提(ti)出(chu)反(fan)饋(kui)意见:

1.登(deng)錄(lu)中华人民共和国司(si)法部(bu) 中国政府(fu)法制(zhi)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jin)入(ru)首(shou)頁(ye)主(zhu)菜(cai)單(dan)的(de)“立(li)法意见征集(ji)”欄(lan)目(mu)提出意见。

2.通过電(dian)子(zi)郵(you)件(jian)方式發(fa)送(song)至(zhi):wbzl@cac.gov.cn。

意见反馈截(jie)止(zhi)日(ri)期(qi)为2023年(nian)8月(yue)6日。

附(fu)件: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di)壹(yi)章(zhang) 總(zong)則(ze)

第一條(tiao) 为了强化(hua)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zhang)公民合(he)法權(quan)益(yi),維(wei)护社会公共利(li)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ben)规定。

第二(er)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jing)內(nei)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活(huo)動(dong),適(shi)用(yong)本规定。

本规定所(suo)稱(cheng)网络暴力信息,是(shi)指(zhi)通过网络對(dui)个人集中发布(bu)的,侮(wu)辱(ru)謾(man)罵(ma)、造謠(yao)誹(fei)謗(bang)、侵(qin)犯(fan)隱(yin)私(si),以及(ji)嚴(yan)重(zhong)影(ying)響(xiang)身(shen)心(xin)健(jian)康(kang)的道(dao)德(de)綁(bang)架(jia)、貶(bian)低(di)歧(qi)視(shi)、惡(e)意揣(chuai)測(ce)等違(wei)法和不(bu)良信息。

第三(san)条 国家网信部門(men)負(fu)責(ze)統(tong)籌(chou)協(xie)調(tiao)全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和相(xiang)关監(jian)督(du)管(guan)理工(gong)作(zuo)。

地(di)方各(ge)級(ji)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區(qu)域(yu)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si)条 鼓(gu)勵(li)相关行業(ye)組(zu)織(zhi)加强行业自(zi)律,督促(cu)指導(dao)网络信息服(fu)務(wu)提供(gong)者(zhe)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並(bing)接(jie)受(shou)社会监督。

第二章 一般(ban)规定

第五(wu)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應(ying)當(dang)履(lv)行信息内容(rong)管理主體(ti)责任(ren),建(jian)立完(wan)善(shan)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機(ji)制,健全賬(zhang)號(hao)管理、信息发布審(shen)核(he)、监测預(yu)警(jing)、舉(ju)報(bao)救(jiu)助(zhu)、网络暴力信息處(chu)置(zhi)等制度。

第六(liu)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强化网络用戶(hu)账号信息管理,防(fang)止假(jia)冒(mao)、仿(fang)冒、恶意关联网络暴力事(shi)件当事人进行违规註(zhu)冊(ce)或(huo)发布信息,协助当事人进行个人账号認(ren)證(zheng)。

第七(qi)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ping)臺(tai)公約(yue),在(zai)用户协議(yi)中明(ming)確(que)用户制作、復(fu)制、发布和傳(chuan)播(bo)网络暴力信息应承(cheng)擔(dan)的责任,并依(yi)法依约履行相应管理職(zhi)责。

第八(ba)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gao),并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年度报告中,报告相关工作情(qing)況(kuang)。

发现存(cun)在网络暴力風(feng)險(xian)時(shi),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公布治理工作情况,回(hui)应社会关切,引(yin)导网民理性(xing)发聲(sheng),防範(fan)抵(di)制网络暴力行为。

第三章 网络暴力信息监测预警

第十(shi)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歷(li)史(shi)发布信息、违规处置、举报投(tou)訴(su)等情况,动态管理涉(she)网络暴力重點(dian)账号,及时采(cai)取(qu)幹(gan)预限(xian)制措(cuo)施(shi)。

第十一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mo)型(xing),綜(zong)合考(kao)慮(lv)事件類(lei)別(bie)、針(zhen)对主体、參(can)與(yu)人數(shu)、信息内容、发布頻(pin)次(ci)、環(huan)節(jie)場(chang)景(jing)、举报投诉等维度,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风险。

第四章 网络暴力信息处置

第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采取刪(shan)除(chu)屏(ping)蔽(bi)、斷(duan)开鏈(lian)接、限制传播等处置措施。对于涉及网络暴力的不良信息,不得(de)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环节呈(cheng)现,防止网络暴力信息擴(kuo)散(san)传播。

第十三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跟(gen)帖(tie)評(ping)論(lun)信息内容的管理,及时处置以评论、回复、留(liu)言(yan)、彈(dan)幕(mu)、点贊(zan)等方式发布、传播的网络暴力信息。

第十四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网络社区版(ban)塊(kuai)、网络群(qun)组的管理,不得在詞(ci)条、話(hua)題(ti)、超(chao)话、群组、貼(tie)吧(ba)等环节集納(na)网络暴力信息,禁(jin)止創(chuang)建以匿(ni)名(ming)投稿、隔(ge)空(kong)喊(han)话等名義(yi)发布导向不良等内容的话题版块和群组账号。

网络社区版块、网络群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规范成(cheng)員(yuan)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发现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移(yi)出群组等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强化直(zhi)播和短(duan)视频内容审核,及时阻(zu)断涉及网络暴力信息的直播,处置含(han)有(you)网络暴力信息的短视频。

第十六条 互联网新(xin)聞(wen)信息服务单位(wei)应当堅(jian)持(chi)正(zheng)确的輿(yu)论导向,加强信息内容真(zhen)实性、合法性审核,不得渲(xuan)染(ran)炒(chao)作网络暴力事件,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实行先(xian)审後(hou)发。

第十七条 任何(he)组织和个人不得借(jie)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ceng)炒熱(re)度、推(tui)廣(guang)引流(liu)、故(gu)意帶(dai)偏(pian)节奏(zou)或者跨(kua)平台搬(ban)運(yun)拼(pin)接虛(xu)假信息等恶意营銷(xiao)炒作行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传播网络暴力的账号、机構(gou)等提供流量(liang)、資(zi)金(jin)等支(zhi)持。

第五章 保护机制

第十八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网络暴力防护功(gong)能(neng),提供一鍵(jian)关閉(bi)陌(mo)生人私信、评论、轉(zhuan)发和消(xiao)息提醒(xing)等設(she)置。用户面(mian)臨(lin)网络暴力风险时,应当及时发送系(xi)统信息,提示(shi)其(qi)啟(qi)动一键防护。

第十九(jiu)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私信规则,允(yun)許(xu)用户根据自身需(xu)要(yao)设置僅(jin)接收(shou)好友(you)私信或拒(ju)絕(jue)接收所有私信。采取技(ji)術(shu)措施阻断网络暴力信息通过私信传輸(shu)。

第二十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及时协助当事人启动一键防护,切实强化当事人保护:

(一)网络暴力当事人涉及未(wei)成年人、老(lao)年人等的;

(二)当事人在公开环节表(biao)示遭(zao)受网络暴力的;

(三)若(ruo)不及时采取强制介(jie)入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guo)的其他(ta)情形(xing)。

第二十一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顯(xian)著(zhu)位置设置專(zhuan)门的网络暴力信息快(kuai)捷(jie)投诉举报入口(kou),开通网络暴力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簡(jian)化投诉举报程(cheng)序(xu)。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結(jie)合投诉举报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cai)料(liao)及时受理研(yan)判(pan),对明确为网络暴力的情况,依法依规处置并反馈结果,对核实不屬(shu)于网络暴力的,应当按(an)其他类型举报受理要求予(yu)以处理并反馈结果。

第二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针对网络暴力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提高(gao)证据收集便(bian)捷性。依法依规为用户维权,司法机关、有关部门调查(zha)取证工作等提供及时必(bi)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三条 坚持最(zui)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yuan)则,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用户的特(te)殊(shu)、優(you)先保护。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信息举报。发现未成年人用户存在遭受网络暴力风险的,应当立即(ji)处置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保护救助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网信部门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工作落(luo)实情况进行监督檢(jian)查。

第二十五条 网信部门会同(tong)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xiang)、会商(shang)通报、取证调证、案(an)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zhan)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依照(zhao)《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罰(fa)。

法律、行政法规沒(mei)有规定的,各级网信部门依据职责給(gei)予警告、通报批(pi)评,责令(ling)限期改(gai)正,可以并处一萬(wan)元(yuan)以上(shang)十万元以下罚款(kuan);因(yin)处置不及时造成公民生命(ming)健康安全等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责令暫(zan)停(ting)信息更(geng)新。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网络暴力或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应当依法從(cong)严从重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组织、煽(shan)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机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规采取警示溝(gou)通、暂停商业收益、限制提供服务、入駐(zhu)清(qing)退(tui)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 网络用户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关闭注销账号等处置措施;对首发、多(duo)发、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采取列(lie)入黑(hei)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违规营利等行为的,除前(qian)款规定外(wai),应当依法依约采取清除新增(zeng)粉(fen)絲(si)、暂停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存有关記(ji)录,并及时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損(sun)害(hai)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zui)的,依法追(zhui)究(jiu)刑(xing)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you)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jie)釋(shi)。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网信中国)返(fan)回搜(sou)狐(hu),查看(kan)更多

责任編(bian)輯(ji):

发布于:辽宁鞍山立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