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户外招牌设置导则 16类区域或情形禁设户外招牌

长沙出台户外招牌设置导则 16类区域或情形禁设户外招牌

长沙出台户外招牌设置导则 本月起全面推进相关整治和规范管理

16类区域或情形禁设户外招牌

长沙晚报7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 实习生 陈海东)为加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不同类型的户外招牌设置位置、数量、形式予以指导,并明确了16类禁止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或情形。

7日,市城管执法局召开会议对《导则》进行政策解读及宣讲,并下发配套指导图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各单位、商家提供更直观的招牌设置规范要求。

原则上实行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

记者看到,《导则》明确了我市户外招牌原则上实行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在外观方面,户外招牌设置的尺度、形式和风格应与建(构)筑物以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同一街道相邻建(构)筑物的户外招牌,其形式、体量、色彩、照明效果应整体协调。同一建(构)筑物相邻门店的户外招牌类型、规格、悬挂位置、出挑位置应统一,底板宜采用同一或相近色素。

《导则》明确了16种禁止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或情形,包括在建(构)筑物以外或用地红线范围以外设置,利用危房、违法建筑以及建(构)筑物顶部凌空部分设置,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等。

此外,《导则》规定,历史文化街区、特色风貌街区户外招牌应与历史风貌、街区特色、传统格局相协调,展现区域功能和文化特色,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上固有的门店招牌应原貌保留。

户外招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导则》对门楣式、雨棚式、一体式、垂直外挑式、门侧竖式招牌以及集约式墙面招牌、集约式落地招牌等不同类型户外招牌的设置方式、具体参数等也都予以了明确规范。

同时,《导则》进一步明确了户外招牌安全管理责任。《导则》指出,户外招牌设置人是户外招牌安全管理责任人,应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安全检测,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对设施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维修或者拆除。同时,设置人还应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并做好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

此外,记者从市城管委办公室获悉,本月起,长沙将全面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规范设置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包括电子显示屏、立柱式广告牌、三面翻广告牌、喷绘广告等在内的户外广告及各类招牌设施,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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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河南鹤壁淇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