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碧晨:歌手、演员的个人资料

郭碧晨:一个多才多艺的艺人

郭碧晨是一位来自台湾的艺人,既是歌手也是演员,她的多才多艺深受观众的喜爱。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对郭碧晨进行详细的阐述,分别是她的音乐作品、电影作品、个人生活和荣誉成就。

音乐作品

郭碧晨自2008年开始进入音乐行业,发行了多张个人专辑和合作专辑。她的音乐作品风格多样,涵盖流行、摇滚、电子和民谣等多种风格。其中,她的歌曲《爱情转移》在内地和台湾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了她的代表作之一。此外,她还参加了多个著名的选秀节目,如《歌手当打之年》和《我是歌手》,展示出了她优秀的演唱实力。

电影作品

郭碧晨在电影方面同样表现出色,她参演的电影《亲爱的》获得了第62届戛纳电影节评审团大奖,并在内地和台湾都取得了极高的票房和口碑。她还参演了多部电影,如《滚蛋吧!肿瘤君》和《摆渡人》等,表现出色得到了观众和媒体的高度赞誉。

个人生活

郭碧晨在个人生活方面也备受关注,她与娱乐圈内的著名男演员林俊杰相恋多年,两人的感情备受关注。2018年,在郭碧晨生日时,林俊杰公开承认两人已经结婚。此外,郭碧晨也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展现出她阳光积极的一面。

荣誉成就

郭碧晨在音乐和电影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多个奖项和荣誉,如金曲奖、华语电影传媒大奖等。此外,她还被评选为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和福布斯亚洲30位30岁以下文化艺术界杰出人物。这些荣誉证明了她在演艺圈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总结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郭碧晨是一个多才多艺的艺人,无论是在音乐还是电影方面,都表现出色。她的个人生活也备受关注,荣誉成就更是证明了她在演艺圈中的重要地位。期待她未来更多的精彩表现!

问答话题

1. 郭碧晨有哪些著名的歌曲?答:郭碧晨的代表作之一是《爱情转移》,此外她还有《红色高跟鞋》、《最好的舞台》等著名歌曲。2. 郭碧晨的代表电影是哪部?答:郭碧晨参演的电影《亲爱的》获得了第62届戛纳电影节评审团大奖,并在内地和台湾都取得了极高的票房和口碑,是她的代表作之一。3. 郭碧晨的个人生活如何?答:郭碧晨与娱乐圈内的著名男演员林俊杰相恋多年,两人的感情备受关注。2018年,在郭碧晨生日时,林俊杰公开承认两人已经结婚。此外,郭碧晨也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展现出她阳光积极的一面。

郭碧晨:歌手、演员的个人资料随机日志

邀请好友成为管家或会员,最低00元奖励;

1、运行程序,将B站网址链接或者av、BV号复制到输入框中

2、支持最新版AutoCAD0,支持对快捷键(AcadPGP文件)和工具条(常用工具的定制

3、新增权限管理功能,用户可在权限管理中管理app获取的权限

4、“定制开屏”新增开屏纪念日、开屏情话,启动仪式感满满新增人物留言互动,点击场景里的ta留个言吧解决了已知的问题,优化了体验。

5、提供的数据分析模式会基于多种提供的数据分析内容,为用户打造最为全面的交易解决方案。

<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這(zhe)些(xie)“鍵(jian)盤(pan)俠(xia)”有(you)治(zhi)了(le):關(guan)於(yu)網(wang)絡(luo)暴(bao)力(li)的(de)罪(zui)與(yu)罰(fa),業(ye)內(nei)稱(cheng)有望(wang)年(nian)内落(luo)地(di)

數(shu)次(ci)悲(bei)劇(ju)之(zhi)後(hou),网络暴力行(xing)為(wei)或(huo)將(jiang)迎(ying)來(lai)嚴(yan)格(ge)懲(cheng)治。

日(ri)前(qian),最(zui)高(gao)人(ren)民(min)法(fa)院(yuan)、最高人民檢(jian)察(cha)院、公(gong)安(an)部(bu)發(fa)布(bu)《关于依(yi)法惩治网络暴力違(wei)法犯(fan)罪的指(zhi)導(dao)意(yi)見(jian)(征(zheng)求(qiu)意见稿(gao))》(以(yi)下(xia)簡(jian)称为《征求意见稿》)提(ti)出(chu)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實(shi)施(shi)針(zhen)對(dui)未(wei)成(cheng)年人、殘(can)疾(ji)人的,組(zu)織(zhi)“水(shui)軍(jun)”“打(da)手(shou)”的,編(bian)造(zao)“涉(she)性(xing)”話(hua)題(ti)侵(qin)害(hai)他(ta)人人格尊(zun)严的,利(li)用(yong)“深(shen)度(du)合(he)成”技(ji)術(shu)发布违法或者(zhe)不(bu)良(liang)信(xin)息(xi),违背(bei)公序(xu)良俗(su)、倫(lun)理(li)道(dao)德(de)的,网络服(fu)務(wu)提供(gong)者发起(qi)、组织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應(ying)當(dang)從(cong)重(zhong)處(chu)罚。

《征求意见稿》向(xiang)社(she)會(hui)公開(kai)征求意见,意见反(fan)饋(kui)截(jie)止(zhi)日期(qi)为2023年6月(yue)25日。

与傳(chuan)統(tong)违法犯罪不同(tong),网络暴力往(wang)往针对素(su)不相(xiang)識(shi)的陌(mo)生(sheng)人实施,被(bei)害人在(zai)確(que)認(ren)侵害人、收(shou)集(ji)證(zheng)據(ju)等(deng)方(fang)面(mian)存(cun)在現(xian)实困(kun)難(nan),維(wei)權(quan)成本(ben)極(ji)高。

《征求意见稿》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機(ji)关要(yao)充(chong)分(fen)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wei)害,为“网暴”受(shou)害人提供充分法律(lv)救(jiu)濟(ji),维護(hu)公民合法权益(yi),维护社会公眾(zhong)安全(quan)感(gan),维护正(zheng)常(chang)网络秩(zhi)序。

那(na)麽(me),网络暴力如(ru)何(he)认定(ding)?会面臨(lin)怎(zen)樣(yang)的惩罚?又(you)会否(fou)出现“法不責(ze)众”的行为?帶(dai)著(zhu)(zhe)这些問(wen)题,時(shi)代(dai)周(zhou)報(bao)記(ji)者采(cai)訪(fang)了数位(wei)法律方面的專(zhuan)家(jia)。

圖(tu)源(yuan):图蟲(chong)創(chuang)意

1、如何看(kan)待(dai)《征求意见稿》,对于減(jian)少(shao)网暴会有怎么样的影(ying)響(xiang)?

北(bei)京(jing)卓(zhuo)緯(wei)律師(shi)事(shi)务所(suo)合夥(huo)人孫(sun)誌(zhi)峰(feng):

网络暴力備(bei)受社会高度关註(zhu)。該(gai)意见不僅(jin)有助(zhu)于縷(lv)清(qing)网络環(huan)境(jing)下各(ge)種(zhong)犯罪形(xing)態(tai)的邊(bian)界(jie),進(jin)壹(yi)步(bu)明(ming)晰(xi)各种犯罪在网络环境下的構(gou)成要件(jian),有助于執(zhi)法、偵(zhen)查(zha)、司(si)法机关準(zhun)确把(ba)握(wo)。

此(ci)外(wai),该意见以兩(liang)高一部聯(lian)合发文(wen)的方式(shi)特(te)別(bie)明确或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不予(yu)立(li)案(an)的救济渠(qu)道,自(zi)訴(su)案件公安机关協(xie)助取(qu)证,以及(ji)侵害人格权禁(jin)令(ling)、公益诉訟(song)制(zhi)度引(yin)入(ru)等,直(zhi)擊(ji)网络施暴無(wu)法獲(huo)得(de)救济、无法准确取证、公权力机关不願(yuan)參(can)与、不想(xiang)参与的痛(tong)點(dian),我(wo)认为这是(shi)意见中(zhong)最大(da)的亮(liang)点。

如果(guo)依法落实到(dao)位,无疑(yi)将給(gei)网络施暴者一個(ge)重大震(zhen)懾(she),对修(xiu)復(fu)网络健(jian)康(kang)秩序有非(fei)常積(ji)极的影响。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meng)博(bo):

基(ji)于网络的匿(ni)名(ming)性、虛(xu)擬(ni)性,部分网络用戶(hu)对于自己(ji)在网上(shang)的言(yan)行抱(bao)有僥(jiao)幸(xing)。一些网络用户所编造的信息,經(jing)過(guo)网络传播(bo)、发酵(jiao),不仅对被害人造成极大傷(shang)害,而(er)且(qie)会严重擾(rao)亂(luan)网络社会公共(gong)秩序。

加(jia)大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治理网络暴力乱象(xiang),營(ying)造風(feng)清氣(qi)正网络环境的关键。

一方面可(ke)通(tong)过多(duo)种途(tu)徑(jing)加強(qiang)普(pu)法宣(xuan)传教(jiao)育(yu),提高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使(shi)其(qi)知(zhi)曉(xiao)“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当行为若(ruo)情(qing)節(jie)严重,甚(shen)至(zhi)会受到刑(xing)法規(gui)制;另(ling)一方面,典(dian)型(xing)案例(li)具(ju)有引領(ling)、示(shi)範(fan)、指导作(zuo)用,相关部門(men)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网络不法行为的震慑。

2、目(mu)前是征求意见階(jie)段(duan),距(ju)離(li)最終(zhong)落地還(hai)需(xu)要大概(gai)多久(jiu)?

上海(hai)瀛(ying)泰(tai)(临港(gang)新(xin)片(pian)區(qu))律师事务所主(zhu)任(ren)翁(weng)冠(guan)星(xing):

6月25日意见反馈截止,根(gen)据过去(qu)经驗(yan)的话,年内有望推(tui)出。

浙(zhe)江(jiang)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陳(chen)文明:

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日期通常为一个月。在征求意见結(jie)束(shu),到法规公布实施之間(jian),还有对送(song)審(shen)稿的审查,有的要审查三(san)次,有的审查一次即(ji)可,具體(ti)时问要看相关部门的工(gong)作效(xiao)率(lv)如何。

正常情況(kuang)下,三个月之内应当公布了。可以看到國(guo)家是非常重視(shi)本次征求意见,相信落地效率也(ye)一定是很(hen)高的。

图源:最高法官(guan)网

3. 该怎么辨(bian)别网暴行为?什(shen)么程(cheng)度该被“入刑”?施暴者会面临多严重的惩罚?

北京市(shi)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盧(lu)鼎(ding)亮:

网络暴力行为与传统的肢(zhi)体暴力以及軟(ruan)暴力有顯(xian)著区别。

网络暴力在鑒(jian)别、界定、证据固(gu)定、网络侦查难度、因(yin)果关系(xi)鉴定等各方面都(dou)有显著特点。一般(ban)情况下,网络暴力行为至少包(bao)括(kuo)通过网络方式肆(si)意发布謾(man)罵(ma)侮(wu)辱(ru)、造謠(yao)誹(fei)謗(bang)、侵犯隱(yin)私(si)、貶(bian)損(sun)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譽(yu)等行为。

对于严重的网络暴力行为是会入刑的,符(fu)合特定條(tiao)件的,可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gu)意毀(hui)壞(huai)財(cai)物(wu)罪、尋(xun)釁(xin)滋(zi)事罪、拒(ju)不履(lv)行信息网络安全管(guan)理義(yi)务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比(bi)如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san)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di)二(er)百(bai)四(si)十(shi)六(liu)条规定的,可以诽谤罪定罪处罚。网络侮辱行为,如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惡(e)毒(du)攻(gong)击、披(pi)露(lu)隐私等方式,公然(ran)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对于组织“人肉(rou)搜(sou)索(suo)”,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並(bing)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wu)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可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将网络暴力延(yan)伸(shen)至線(xian)下,对被网暴者及其親(qin)友(you)实施攔(lan)截辱骂、滋事恐(kong)嚇(xia)、毁坏财物等滋扰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七(qi)十五条、第二百九(jiu)十三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4. 从落地角(jiao)度来說(shuo),会不会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

一般不会。

以诽谤罪为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辦(ban)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適(shi)用法律若幹(gan)问题的解(jie)釋(shi)》明确,将明知是捏(nie)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lie)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論(lun);也将实際(ji)被点击、瀏(liu)覽(lan)次数以及被轉(zhuan)发次数作为定罪量(liang)刑的重要依据。并沒(mei)有将恶意转发、传播他人捏造的事实的网民排(pai)除(chu)在犯罪主体之外。

民事侵权的认定更(geng)是如此。因此只(zhi)要构成犯罪的,就(jiu)应被依法追(zhui)究(jiu)法律责任,这也是一个法治国家应有之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鼎亮:

目前,有些网络暴力的参与者正是抱着“法不责众”的心(xin)态参与到网络暴力中,再(zai)加上网络暴力在确认加害人、证据收集、证据固定、自诉程序与公诉程序銜(xian)接(jie)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因此,出现了一些网络暴力的组织者、参与者存有“法不责众”以及“反正也抓(zhua)不到”的侥幸心理。

但(dan)是,隨(sui)着侦查技术的快(kuai)速(su)发展(zhan)、对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決(jue)心的加大、对网络暴力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bo)助瀾(lan)者以及屢(lv)教不改(gai)者进行重点打击意识的增(zeng)强,网络暴力民事维权、公安机关协助取证制度的推进、网络暴力立案監(jian)督(du)力度增强,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的推廣(guang)落地。

通过对网络暴力的严肅(su)执法,是能(neng)夠(gou)切(qie)实矯(jiao)正“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

《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充分地认识网络暴力的危害;

2.准确地适用惩戒(jie)网络暴力的法律;

3.提高惩戒网络暴力犯罪诉讼程序的效率;

4.落实各个惩戒网络犯罪的工作要求,并且要完(wan)善(shan)綜(zong)合治理网络暴力的措(cuo)施。

近(jin)期网络暴力慘(can)案頻(pin)出,我认为本次出臺(tai)的意见展现了国家对于治理网络暴力的决心和(he)信心,可见“法不责众”这种情况大概率是不会出现的。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互(hu)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ju)话将深深地烙(lao)印(yin)在每(mei)一位中国公民的心中。

5. 目前针对网暴的惩罚,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受害人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在实际操(cao)作过程面临哪(na)些困难?

上海瀛泰(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冠星:

从专业角度来看,意见的出台为阻(zu)止、惩治网暴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行依据。

目前针对网暴行为,并没有法律规定,而是当事人只能通过散落在不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进行维权和索賠(pei)。

这要求当事人具备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儲(chu)备,并且对当事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舉(ju)证责任要求,事实上使得应对网暴违法行为的维权成本非常高。

意见出台后,我认为,当事人对于网暴行为无论是追究民事责任,还是有关部门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乃(nai)至行政(zheng)责任,法理上更为通順(shun),举证责任更为清晰。索赔、追责和惩戒措施的完善和执行的通暢(chang),会更有效地震慑施暴人。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

受害人维护自身(shen)权益时,主要存在侵权主体确认难、取证难、固定证据难、司法裁(cai)判(pan)尺(chi)度不一等困难。

比如,雖(sui)然国家通过各類(lei)规范性文件要求网络实名制,但平(ping)台在受害人提出投(tou)诉控(kong)告(gao)时,往往以与用户簽(qian)訂(ding)保(bao)密(mi)协議(yi)等理由(you),拒絕(jue)提供侵权主体的身份(fen)信息,导致(zhi)受害人无法直接针对侵权主体发起维权。

再比如,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苛(ke)刻(ke),受害人往往不具备在网络环境下取证和固定证据的能力,更无法将符合自诉条件的证据备齊(qi),刑事自诉案件成功(gong)幾(ji)率渺(miao)茫(mang)。

《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yan)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zao)到諷(feng)刺(ci)或谩骂的比例为16.6%。按(an)照(zhao)《征求意见稿》,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图源:报告截图)

6. 前述(shu)意见主要聚(ju)焦(jiao)网暴的施暴者和受害人,如何理解网暴过程中平台的责任?如社交(jiao)媒(mei)体、短(duan)视频平台等,法律層(ceng)面将有何种监管?

上海瀛泰(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冠星:

网络平台的责任将进一步增强。

网络平台有义务对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和内容(rong)进行篩(shai)選(xuan),对于屬(shu)于网暴的信息,平台需要第一时间采取隔(ge)离、刪(shan)除、屏(ping)蔽(bi)、淡(dan)化(hua)、禁言、封(feng)號(hao)等手段,将网暴所可能產(chan)生的負(fu)面效果盡(jin)可能壓(ya)縮(suo)到最低(di)。同时对于网暴信息,要及时配(pei)合公检法进行存檔(dang)、取证等。

此外,互联网平台主張(zhang)“避(bi)风港”原(yuan)則(ze)也将受到一定限(xian)制,不能因为这些信息是用户上传,平台已(yi)经删除,再主张免(mian)责。平台有义务防(fang)止负面效果的擴(kuo)大。返(fan)回(hui)搜狐(hu),查看更多

责任编輯(ji):

发布于:江苏常州天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