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实施首月,惠企139家、节约税款60余万元

“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实施首月,惠企139家、节约税款60余万元

极目新闻记者 胡勇谋 见习记者 张秀娟

通讯员 蔡晨毅 董丽 李晶鑫

7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海关获悉,自5月30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价指引》、全国首票享惠货物在湖北顺利通关以来,海关“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实施已满月。

据介绍,实施首月,武汉海关共为3000余个标箱的进口转关货物扣减内河运费近400万元,惠及企业139家,为企业节约税款60余万元。

“6月份,我们已有6批货物享受到了内河运费扣减的优惠政策,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了运费近40万元,也因此少缴了5万多元税款。”作为海关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的“尝鲜人”,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夏爱峰算了一笔账:“我们是一家造纸企业,进口纸浆的运输线路一般是通过水运方式从上海经武汉中转到荆州,每年要进口的原料批次很多。对于造纸行业来说,进口运费占到纸浆进口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而内河段的运费又占到了全程运费的六到九成。但我们签订的贸易条款都是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以前进口申报时因不能将内河运费从全程运费中剥离,只能全额缴纳这部分税款,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海关这次推出的新举措一年下来预计能为我们扣减内河运费超300万元,节约税款超40万元,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实惠。”

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关务经理严雪艳高兴地表示:“现在我们申报内河运费扣减非常方便,可以直接在长江航务管理局的官网上查询上海-武汉的集装箱平均运价等数据,根据进口的箱型和数量计算出可以扣减的金额,在报关单的杂费栏内以负值的方式进行填报,系统就直接将费用从完税价格中剔除,解决了我们之前由于无法提供内河段运费单证不能享受政策红利的困难。”

武汉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单独列明的内河运费可以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但海关调研发现,转关货物运费通常是按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而进口企业无法提供内河段的运费单据,无法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合理区分内河运费,长期难以实现运费扣减、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武汉海关关员向企业宣传海关“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通讯员供图)

针对企业的堵点和痛点,武汉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入调研,经过与长江航务管理局充分沟通探讨,双方决定携手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为企业减税降负。长江航务管理局经过统计调查,定期公布上海-武汉等航线的运价水平,为企业向海关进口申报时扣减运费提供依据。

下一步,武汉海关将进一步加强与长江航务管理局的合作,推动研究发布更多长江航线运价,深入推动“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在全长江流域落地落实,帮助企业减税降负,助推内陆口岸发展提速。

(来源:极目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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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上海松江松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