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袭警罪,判了!

贵州一女子袭警罪,判了!

人民警察

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

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

但有人却挑战法律权威

贵州兴义一女子暴力袭警

终被起诉判刑

一起来看看

“我自愿认罪。”

站在审判法庭上的周某懊悔地说

2023年3月

周某与男友发生争吵

并手持菜刀威胁男友

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木贾派出所

接到男方母亲报警后立即抵达现场

情绪失控的周某拒绝接受调解

并将矛头转向派出所民警

不仅不配合民警执法

还暴力袭击民警

在制服周某的过程中

她用嘴将民警右腿膝盖咬伤

辅警右手虎口及左腿小腿处

被周某所持的菜刀划伤

经鉴定

民警受伤程度为轻微伤

周某被依法移送起诉

近日

兴义市人民法院

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当庭宣判

被告人周某犯袭警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缓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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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永远不能撼动正义

法治绝不会向不法让步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来源:黔西南公安、中国反邪教

编辑:章 瑶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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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江西南昌青山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