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魔力广告

北京魔力广告:提供高品质的数字营销服务

北京魔力广告是一家集数字营销服务、技术支持和数据分析于一体的综合性广告代理公司。我们的主要业务包括搜索引擎优化、搜索引擎营销、社交媒体营销、内容营销等。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数字营销服务,帮助他们在数字化时代中获得更大的商业价值。

我们的团队由一群充满激情和创造力的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具有丰富的数字营销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我们的服务覆盖了多个行业,包括电子商务、金融、教育、医疗保健、房地产等。我们深入了解客户的业务和市场,通过数据分析、竞争情报、用户研究等手段,制定针对性的数字营销策略,帮助客户提高品牌知名度和销量。

数字营销

我们的搜索引擎优化服务可以帮助客户在搜索引擎排名中占据更高的位置,提高网站流量和转化率。我们的搜索引擎营销服务可以帮助客户通过投放广告,快速获得目标客户的点击量和转化率。我们的社交媒体营销服务可以帮助客户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建立品牌形象和口碑,增加客户互动和留存率。我们的内容营销服务可以帮助客户通过创造有价值的内容,吸引目标客户的关注和信任。

搜索引擎优化

我们的优势

1.专业性

我们的团队成员均具备丰富的数字营销经验和专业技能,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数字营销服务,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

2.创新性

我们关注数字营销领域的最新动态和趋势,不断创新和优化我们的服务模式,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

3.执行力

我们注重细节和执行力,通过严谨的项目管理和监控,确保我们的数字营销服务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实现。

社交媒体营销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来自各个行业和规模,在数字营销领域享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他们包括:

1.京东

2.苏宁易购

3.招商银行

4.华夏银行

5.中国移动

结论

北京魔力广告是一家专业、创新、执行力强的数字营销服务提供商,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数字营销服务。我们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市场,通过多种手段制定针对性的数字营销策略,帮助客户提高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如果您有任何数字营销方面的需求,请咨询我们的客服,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北京魔力广告随机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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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迭代新增多项功能并优化体验,详细迭代如下:

2、重新登录及设置下载参数。除此之外,勿替换其他文件。

3、·语文课程覆盖小学语文人教版部编版的每一篇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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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廣(guang)東(dong):支(zhi)持(chi)广州(zhou)、深(shen)圳(zhen)開(kai)展(zhan)國(guo)家(jia)營(ying)商(shang)環(huan)境(jing)創(chuang)新(xin)試(shi)點(dian)

文(wen)/羊(yang)城(cheng)晚(wan)報(bao)全(quan)媒(mei)體(ti)記(ji)者(zhe) 吳(wu)珊(shan)

7月(yue)7日(ri),《广东省(sheng)優(you)化(hua)营商环境三(san)年(nian)行(xing)動(dong)方(fang)案(an)(2023—2025年)》發(fa)布(bu)。提(ti)出(chu)到(dao)2024年,推(tui)动全省营商环境均(jun)衡(heng)壹(yi)体化发展,全面(mian)提升(sheng)粵(yue)东粤西(xi)粤北(bei)地(di)區(qu)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重(zhong)点領(ling)域(yu)專(zhuan)項(xiang)整(zheng)治(zhi),在(zai)市(shi)場(chang)主(zhu)体準(zhun)入(ru)、運(yun)营、退(tui)出等(deng)關(guan)鍵(jian)环節(jie)解(jie)決(jue)一批(pi)堵(du)点難(nan)点問(wen)題(ti);打(da)造(zao)一批营商环境綜(zong)合(he)改(gai)革(ge)示(shi)範(fan)点。

到2025年,在清(qing)除(chu)隱(yin)性(xing)壁(bi)壘(lei)、优化再(zai)造審(shen)批流(liu)程(cheng)、加(jia)強(qiang)事(shi)中(zhong)事後(hou)監(jian)管(guan)等重点领域取(qu)得(de)一批標(biao)誌(zhi)性成(cheng)果(guo),营商环境的(de)体制(zhi)機(ji)制更(geng)加完(wan)善(shan),群(qun)眾(zhong)和(he)企(qi)業(ye)獲(huo)得感(gan)顯(xian)著(zhu)提升,形(xing)成一批吸(xi)引(yin)投(tou)資(zi)的标桿(gan)地区,讓(rang)市场化法(fa)治化国際(ji)化营商环境成為(wei)广东的金(jin)字(zi)招(zhao)牌(pai)。

全文如(ru)下(xia):

广东省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辦(ban)公(gong)廳(ting)关於(yu)印(yin)发广东省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的通(tong)知(zhi)

粤府办〔2023〕11號(hao)

各(ge)地級(ji)以(yi)上(shang)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bu)門(men)、各直(zhi)屬(shu)机構(gou):

經(jing)省人民政府同(tong)意(yi),現(xian)將(jiang)《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給(gei)妳(ni)們(men),請(qing)認(ren)真(zhen)貫(guan)徹(che)執(zhi)行。执行過(guo)程中遇(yu)到的问题,请徑(jing)向(xiang)省发展改革委(wei)反(fan)映(ying)。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27日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luo)實(shi)黨(dang)的二(er)十(shi)大(da)精(jing)神(shen),深入學(xue)習(xi)贯彻习近(jin)平(ping)總(zong)書(shu)记視(shi)察(cha)广东重要(yao)講(jiang)話(hua)、重要指(zhi)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yang)、国務(wu)院(yuan)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ce)部署(shu),实施(shi)更多(duo)创造型(xing)、引领型改革,打造更加优良(liang)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du)激(ji)发市场主体活(huo)力(li),建(jian)設(she)統(tong)一大市场,制定(ding)本(ben)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mu)标

到2024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市场主体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打造一批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到2025年,在清除隐性壁垒、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吸引投资的标杆地区,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

二、主要任(ren)务

(一)营造公平競(jing)爭(zheng)的市场和要素(su)环境。

1. 落实市场准入負(fu)面清單(dan)管理(li)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xiao)能(neng)評(ping)估(gu),按(an)照(zhao)国家部署建设评估平臺(tai),在广州、深圳先(xian)行开展评估试点的基(ji)礎(chu)上,逐(zhu)步(bu)将评估范圍(wei)擴(kuo)大至(zhi)各地级以上市。對(dui)違(wei)背(bei)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li)進(jin)行监測(ce)、排(pai)查(zha)和歸(gui)集(ji),对国家通报的案例建立(li)掛(gua)牌督(du)办机制,将评估結(jie)果和整改效果納(na)入法治广东建设考(kao)评。(省发展改革委牽(qian)頭(tou),各项任务均需(xu)相(xiang)关地级以上市负責(ze),以下不(bu)再重復(fu))

2.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政策。试行獨(du)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集中审查、第(di)三方审查的工(gong)作(zuo)模(mo)式(shi)。对各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qing)況(kuang)和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公平竞争指數(shu)试点和公平竞争审查舉(ju)报處(chu)理试点。开展制止(zhi)濫(lan)用(yong)行政權(quan)力排除、限(xian)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清理廢(fei)除各地含(han)有(you)地方保(bao)護(hu)、市场分(fen)割(ge)、指定交(jiao)易(yi)等妨(fang)礙(ai)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完善不正(zheng)當(dang)竞争司(si)法审查机制。(省市场监管局(ju)牵头,省法院按職(zhi)责分工负责)

3. 提升企业开办便(bian)利(li)度。建立标准化地址(zhi)数據(ju)庫(ku),将社(she)保登(deng)记后續(xu)环节、企业賬(zhang)戶(hu)預(yu)約(yue)账号纳入企业开办“一網(wang)通办”平台,推行智(zhi)能導(dao)办服(fu)务。将“一网通办”范围拓(tuo)展到企业名(ming)稱(cheng)、住(zhu)所(suo)、註(zhu)冊(ce)资本、经营范围等信(xin)息(xi)變(bian)更。推广“一照通行”改革,实现重点经营許(xu)可(ke)事项與(yu)营业执照合並(bing)办理,證(zheng)照信息“一碼(ma)展示”。探(tan)索(suo)“一证多址”改革。制定企业跨(kua)区域遷(qian)移(yi)涉(she)稅(shui)涉費(fei)业务操(cao)作規(gui)程。在有條(tiao)件(jian)的地方推广商事登记確(que)认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an)厅、人力资源(yuan)社會(hui)保障(zhang)厅、自(zi)然(ran)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税务局、人民銀(yin)行广州分行、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xin)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建立線(xian)上、线下注銷(xiao)服务专区,集中受(shou)理营业执照、税务、社会保險(xian)、海(hai)关等各類(lei)注销业务申(shen)请,一次(ci)办结注销相关事项。推广歇(xie)业登记制度,市场主体因(yin)自然災(zai)害(hai)、事故(gu)灾难、公共(gong)衛(wei)生(sheng)事件等原(yuan)因造成经营困(kun)难的,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和依(yi)职权注销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建立完善企业破(po)產(chan)“府院聯(lian)动”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省和地级以上市要明(ming)确政府部门承(cheng)擔(dan)部门間(jian)協(xie)調(tiao)、債(zhai)权人利益(yi)保护以及(ji)防(fang)范惡(e)意逃(tao)废债等破产行政管理职责,縣(xian)级以上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鼓(gu)勵(li)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jian)全破产重整期(qi)间信用修(xiu)复机制。探索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薦(jian)破产管理人。强化破产管理人履(lv)职保障,建立线上信息共享(xiang)机制,賦(fu)予(yu)破产管理人查詢(xun)破产企业財(cai)产相关信息的权限。(省发展改革委、法院牵头,省委編(bian)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降(jiang)低(di)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落实国家減(jian)税降费政策,推动优惠(hui)政策直達(da)企业。清理非(fei)電(dian)网直供(gong)电环节不合理加價(jia),对具(ju)備(bei)条件的产业園(yuan)区推进一户一表(biao)改造。研(yan)究(jiu)建立供水(shui)供电供氣(qi)接(jie)入工程投资分担机制。政府采(cai)購(gou)活动推广不收(shou)取投标保证金,以责任承諾(nuo)书的方式替(ti)代(dai)投标保证金。(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fang)城鄉(xiang)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市税务局、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对中小(xiao)企业紓(shu)困幫(bang)扶(fu)。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適(shi)宜(yi)由(you)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规定为其(qi)预留(liu)采购份(fen)額(e);对政府采购工程合理劃(hua)分采购包(bao),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监管,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參(can)与门檻(kan)。建立中小企业應(ying)急(ji)轉(zhuan)貸(dai)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对符(fu)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則(ze)展期、续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和应急转贷资金,结合实际探索购買(mai)突(tu)发公共事件保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kang)委、应急管理厅、地方金融(rong)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提升要素配(pei)置(zhi)效率(lv)。优化对用地规划、项目招商、土(tu)地供应、供后管理和退出等各环节的协同监管,建立产业用地全周(zhou)期管理机制。建立全省统一归集的流动人員(yuan)人事檔(dang)案信息系(xi)统和基础信息资源库,支持市场主体采用靈(ling)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qiu)的市场主体通过用工余(yu)缺(que)调劑(ji)开展共享用工。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ke)技(ji)项目遴(lin)選(xuan)、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推动公共交通、路(lu)政管理、醫(yi)療(liao)卫生、養(yang)老(lao)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xu)开放(fang)。(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对准备上市、挂牌企业因改制、重組(zu)、并购而(er)涉及的土地手(shou)续完善、税费補(bu)繳(jiao)、产权过户等事项,建立健全綠(lv)色(se)通道(dao)、限時(shi)办结等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协助(zhu)企业妥(tuo)善处理。支持区域性股(gu)权市场建设非上市证券(quan)集中托(tuo)管平台,为企业提供股权登记、托管、转让和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税务局、广东证监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强政务誠(cheng)信建设。依托信用广东平台研究开发政务诚信监测系统。落实逾(yu)期未(wei)支付(fu)中小企业账款(kuan)强制披(pi)露(lu)制度,将拖(tuo)欠(qian)信息列(lie)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强政府机构失(shi)信问题专项治理,指导督促(cu)被(bei)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義(yi)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訴(su)訟(song)执行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高(gao)效便捷(jie)的政务环境。

11.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四(si)级四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实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cai)料(liao)、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推动省、市、县(市、区)、鎮(zhen)(街(jie))级事项目錄(lu)同源、标准一致(zhi)。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nan),线上线下统一业务实施规范。制定并公布“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全省各级推出100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12. 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按照有关法律(lv)法规要求,编制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惠企政策清单;制定省、市兩(liang)级告(gao)知承诺事项清单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制定省级行政审批中介(jie)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態(tai)调整。(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13. 规范政务服务窗(chuang)口(kou)设置。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省制定的标准建设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根(gen)据实际将部门分设的专业性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办事窗口,推动实行前(qian)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推动高頻(pin)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shou)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沈(chen)、就(jiu)近办理。健全容(rong)缺受理、首(shou)问负责、预约办理、业务咨(zi)询、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全程帮办、代办、联办以及錯(cuo)时、延(yan)时服务等工作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兜(dou)底(di)窗口,为企业群众多次跑(pao)、來(lai)回(hui)跑、办不成的问题提供兜底服务,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xi)事务代表”制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14. 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建立省级统籌(chou)工作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全省统一的“跨域通办”事项管理中樞(shu)和业务支撐(cheng)系统,制定全省“跨域通办”流程规则。聚(ju)焦(jiao)与群众企业联系最(zui)密(mi)切(qie)的领域选取20项办件量(liang)最多的事项,实现跨市、跨省無(wu)差(cha)別(bie)受理、同标准办理。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跨域通办”窗口,为市场主体跨省或(huo)跨市办事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设立“跨境通办”窗口,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跨境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15. 推广电子(zi)憑(ping)证应用。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进一步推广在线身(shen)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簽(qian)章(zhang)等应用,重点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各类线上线下场景(jing)互(hu)认,探索“掃(sao)码亮(liang)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领域中的应用。推广核(he)发电子居(ju)住证。推动电子凭证及相关数据在各部门间、不同场景中的自由使(shi)用和调取,建设“无证明城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进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多规合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系统信息共享。健全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探索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承诺制。推行“多测合一”“多驗(yan)合一”改革,试行分階(jie)段(duan)整合测繪(hui)测量事项,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等审批服务模式。探索推进工程質(zhi)量保险、建築(zhu)師(shi)负责制改革。在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等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区域评估,对壓(ya)覆(fu)重要礦(kuang)产资源、环境影(ying)響(xiang)、地质灾害危(wei)险性、水资源論(lun)证、水土保持、文物(wu)考古(gu)调查勘(kan)探、气候(hou)可行性、雷(lei)电灾害風(feng)险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实行评估结果“一单盡(jin)列、免(mian)费公开”。(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xiang)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支持免费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推行不动产登记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一体化过户。推广二手房帶(dai)抵(di)押(ya)过户,依法为地方金融组織(zhi)开展不动产抵押、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便利。(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持续优化办电流程,全面实现低压用电报裝(zhuang)“零(ling)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錢(qian)”。制定供水供气服务标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线上线下一窗受理、业务联办,提供一站(zhan)式服务。推行水电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縮(suo)至5個(ge)工作日。探索将信用记录运用到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省广播(bo)电视网絡(luo)股份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ji)享。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duan)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xi)等方式,对符合条件且(qie)经公示无異(yi)議(yi)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享受。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优惠政策,推行全程网上办理,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饋(kui)、应享未享提醒(xing)等服务,实现一次申报、快(kuai)速(su)兌(dui)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0. 抓(zhua)好(hao)《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充(chong)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種(zhong)渠(qu)道,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宣(xuan)傳(chuan)解讀(du)。通过第三方评估、调查暗(an)訪(fang)等方式,重点围繞(rao)公平竞争、政务诚信、执法规范、企业破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领域条款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檢(jian)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1. 规范涉企财政獎(jiang)励补貼(tie)等事项。嚴(yan)格(ge)规范涉及市场主体的财政奖励、补贴的发放程序,及时公开财政奖励、补贴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发放程序和时限等。建立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证明事项、保证金、财政奖励及补贴事项的定期评估制度,评估认为相关事项已(yi)经具备调整或者取消(xiao)条件的,要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及时予以调整或者取消。(省财政厅牵头,省有关单位(wei)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清理糾(jiu)正超(chao)期羈(ji)押和久(jiu)押不决案件。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复核、重审等保护机制,推动涉产权冤(yuan)错案件依法甄(zhen)别纠正常(chang)态化机制化。清理纠正超期审理民事案件。落实“誰(shui)执法,谁普(pu)法”责任制,加强市场主体保护宣传力度。(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法院、检察院、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加强知識(shi)产权保护和运用。执行懲(cheng)罰(fa)性賠(pei)償(chang)制度,提高侵(qin)权成本。探索推进互联网、雲(yun)計(ji)算(suan)等重点产业领域及其关键技術(shu)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省市共建海外(wai)知识产权联合指导机制。培(pei)育(yu)知识产权、数字文化产权评估交易市场,完善商业银行、评估机构、保险机构合作模式。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质物处置模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法院、检察院,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狀(zhuang)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shi)品(pin)藥(yao)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雙(shuang)隨(sui)机、一公开”抽(chou)查比(bi)例和频次。(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

25. 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各级行政检查主体要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报上级行政检查主体备案。同一部门同一时期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多项检查且內(nei)容可以合并的,应当合并检查;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且内容可以合并的,原则上应当组织联合检查。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对区域内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制定“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各行政执法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实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制定公布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减免责清单包括(kuo)免处罚清单,從(cong)輕(qing)、减轻处罚清单,免强制清单。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已制定的减免责清单,下级行政执法主体直接适用。乡镇(街道)的减免责清单根据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减免责清单匯(hui)编制定,做(zuo)到裁(cai)量标准一致、同类事项同等处理。(省司法厅牵头,省各行政执法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探索实施执法“觀(guan)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jin)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ming)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教(jiao)育提醒、勸(quan)导示范、警(jing)示告誡(jie)、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談(tan)等柔(rou)性执法方式。(省各行政执法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提升审判(pan)执行质效。完善广东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推进案件繁(fan)簡(jian)分流,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閱(yue)卷(juan)、遠(yuan)程开庭(ting)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在调解、保全、送(song)达、调查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輔(fu)助事务协作。扩大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pai)賣(mai)。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信息化执行联动平台,扩大网络执行联动合作单位和财产查控(kong)种类。(省法院牵头)

29. 完善多元(yuan)纠紛(fen)化解机制。加强司法机关与仲(zhong)裁、调解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的协调对接,鼓励市场主体选擇(ze)商事调解机构和商事仲裁机构解决商事争议纠纷。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quan),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法律服务聚集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涉企矛(mao)盾(dun)纠纷调处等专业法律服务。(省司法厅、法院牵头)

(四)营造合作共贏(ying)的开放环境。

30. 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dai)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RCEP(区域全面经濟(ji)夥(huo)伴(ban)关系协定)关于制造业、農(nong)业等领域高水平投资负面清单承诺。对外资企业高频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定期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南。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激励机制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资合法权益。围绕戰(zhan)略(lve)性产业集群,举办粤港(gang)澳(ao)大灣(wan)区全球(qiu)招商大会。(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加强对外投资服务。建设中国企业“走(zou)出去(qu)”综合服务基地,为企业提供信息共享、项目对接、争议解决等一站式服务。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南沙(sha)国际仲裁中心等平台,建立专业领域“一带一路”制度规则标准国际化服务平台,提升对国内企业开展海外经貿(mao)投资合作的服务支撑能力。实施对外投资“千(qian)百(bai)十”专项服务计划,在全国率先推广使用境外投资电子证照。(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立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推动监管部门、相关出证机构、港口、船(chuan)舶(bo)公司、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中间代理商等各类主体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实时共享。推进全流程物流作业无紙(zhi)化,集装箱(xiang)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貨(huo)单等单证电子化。推进进口货物“船邊(bian)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探索拓寬(kuan)适用货物种类。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覆蓋(gai)范围,探索延伸(shen)至粤东和粤西港口。(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輸(shu)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建立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海运、空(kong)运、鐵(tie)路、公路运输信息共享,构建货运信息可查、全程实时追(zhui)蹤(zong)的多式联运体系。推动大宗(zong)货物和集装箱中長(chang)距(ju)離(li)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货运运输工具、載(zai)运装备等设施和相关单证标准化建设,提升货物运输效率。推动集装箱收儲(chu)、船代等中介服务向内陸(lu)多式联运站点延伸。(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商务厅,民航(hang)中南地区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團(tuan)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推进大湾区规则銜(xian)接标准对接。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hao)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tu)设备和樣(yang)本样品进出口手续。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扩大适用“港澳药械(xie)通”的药品和医疗器(qi)械目录。完善法律、会计、建筑、医疗等领域港澳专业人士(shi)跨境便利执业模式,优化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深化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在粤菜(cai)(预制菜)、家政、养老等领域制定实施推广“湾区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35. 做好世(shi)界(jie)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新评估相关工作。加强与财政部、各指标牵头国家部委的溝(gou)通衔接,積(ji)極(ji)参与对新评估体系的前瞻(zhan)性研究。借(jie)鑒(jian)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优化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支持省内城市对标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wu))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

36. 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将营商环境帮扶作为珠(zhu)三角(jiao)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一輪(lun)省内对口帮扶协作的重要内容,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提升项目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維(wei)护公平竞争秩(zhi)序等领域,提出重点任务和量化目标。珠三角城市指导对口被帮扶城市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改造信息化系统、培訓(xun)人员隊(dui)伍(wu),明确实现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圖(tu)。(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37.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均衡化发展。统筹规划、布局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平台支撑体系,充分发揮(hui)数字政府应用超市“粤复用”的作用,提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网共享”水平,增(zeng)强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扩大部门与地方之(zhi)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范围。建设全省招商数据库地市分库、招商引资资源地市“一張(zhang)图”,推动协作双方市场主体“省内迁移通办”。珠三角城市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城市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促进办事标准、流程、时效等与珠三角地区接軌(gui)。(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8. 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按程序做好试点改革涉及的法规文件修訂(ding)工作,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150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清单落地实施。广州、深圳要加大改革力度,在审批流程全过程优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lian)条监管、企业发展全周期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39. 强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在全省范围内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海关特(te)殊(shu)监管区域和县(市、区)为单位,分批有序选择基础条件好、改革意识强的区域,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示范,聚焦招商引资、安商穩(wen)商、优化办事流程、服务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建设一批吸引海内外企业来粤投资的首选地和集聚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保障措(cuo)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研究細(xi)化牵头事项改革方案,指导本领域改革的推进。各地级以上市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工作机制,著(zhe)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堅(jian)持以评促建。持续开展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把(ba)评价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将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省发展改革委要及时总结提煉(lian)地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三)加强宣传解读。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市场主体代表定期面对面协商沟通机制,依托“粤商通”、市场主体诉求响应等平台完善企业意見(jian)收集反馈机制,稳定市场预期,打造親(qin)商安商的社会氛(fen)围。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各有关部门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欄(lan),集成发布涉企政策。持续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广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踐(jian)和成效,加大对典(dian)型案例和先进事跡(ji)的宣传力度。

(四)支持容错创新。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kuang)架(jia)内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誤(wu)或者偏(pian)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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