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开展情况如何?最高检回应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开展情况如何?最高检回应

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举行“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说,随着最近几年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巡回检察工作,以及电视剧《巡回检察组》的播出,相信大家对监狱、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工作,已经比较熟悉。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在整个巡回检察制度中属于第三梯队,主要开始于去年。”

他说,今年5月,最高检下发《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在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9个省(区、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充分结合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特点,对巡回检察的内容、人员、方式、时间等作出了更为灵活的部署要求,鼓励各试点院在完成通知要求“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自选动作”,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有成效、有特色。

他介绍,目前,9个试点省份共确定22个地市级院(其中重庆确定9个基层院)作为试点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并在6月底前已开展一次常规巡回检察。

“下一步,根据最高检的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省级院将在8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交叉巡回检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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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丰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