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拟规定:旅游聚餐超50人,除野生松茸外餐馆只提供人工种植菌类

阿坝拟规定:旅游聚餐超50人,除野生松茸外餐馆只提供人工种植菌类

四川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10日公开征求《阿坝州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在第三章“旅游餐饮服务”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提出了许多细致的要求。

如第二十五条中要求:“旅游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次性聚餐超过50人,按规定对每餐次食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食品使用清洁的专用容器和专用冷藏设施进行储存,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而第二十七条则要求服务提供者在严禁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二)禁止采购、使用无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的散装白酒、散装食用油。散装白酒不得与工业酒精、液态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易误食物质一同贮存、运输和销售。使用甲醇、丙醇等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应当加入颜色进行警示,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并严格管理,防止误食。

(三)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禁止经营无传统食用习惯的或可能对人体有毒有害的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野菜野果及其他农产品;食用传统野生菌类不能凉拌食用,要科学加工炒制,彻底炒熟炒透才能食用;不能多种混合加工及同时食用多种野生菌类。一次性聚餐超过50人以上除野生松茸外,只能食用人工种植菌类。

(五)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安全性不确定的动物、植物和长江、黄河流域及自然水域的野生鱼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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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黑龙江省伊春西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