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 让司法救助“有米可炊”

数字赋能 让司法救助“有米可炊”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周晓荷 通讯员 胡庆标 王丽婷

“孩子在学校的表现非常好,明年就能进入初中上学了!”7月3日,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向记者转述到这个刚刚从当事人小齐母亲那里获得的好消息。这个好消息得益于,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而案件背后,是侵害人身权类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的助力。

“为强化法律监督、深化能动履职,我们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探索侵害人身权类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创新驱动力。”魏都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洁说。

将数字检察融入案件办理,源于2022年10月魏都区检察院接到的一起法院执行监督申请。李某的丈夫张某五年前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发生时张某儿子为读大学申请助学贷款18780元,妻子李某罹患乳腺癌,家中还有年过八旬的母亲需要赡养。法院虽判决涉事货车所属河南某运输公司赔偿张某妻儿各类损失近 16 万元,但一直未执行到位,李某和儿子的生活举步维艰。

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二人发放救助金20000元以解“燃眉之急”,同时联系当地卫健委、妇联、办事处等单位对李某一家进行社会救助和帮扶。

“因案致贫”不是个例,检察官认为有必要通过大数据建模,对受害人人身遭受不法侵害后不能及时得到民事赔偿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同时全面整合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数据资源,通过数据碰撞、分析比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筛查、挖掘救助线索。

探索构建侵害人身权类案件受害人司法救助线索大数据智能平台,首先要解决建立“数据池”的问题。“经研判,我们以检察机关受理案件范围内发现的救助线索为目标,坚持不任意扩大救助边界和辅助性救助原则,并把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设置为筛选救助线索的前提条件,避免过早财政兜底。”吴洁介绍。

在许昌市检察院的支持帮助下,魏都区检察院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刑事案件受理数据、民事监督案件数据和检察信访数据共享;该院还将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执行监督数据整合到司法救助大数据中,极大充实了“数据池”,构建完成“一库三模块”(可能救助案件库、重点线索收集、多元化救助、社会综合治理3个应用模块)的整体框架。

2023年初,小齐母亲王某因为前夫没有履行法院民事调解书支付小齐抚养费,到魏都区检察院反映该问题,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检察官将王某追索抚养费案录入系统,侵害人身权类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通过对比、筛查行政机关数据,提示王某及其儿子小齐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许昌市、区两级检察院协商制定联合救助方案,同时向王某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

在办案案件中,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发现小齐受父母离婚的影响,变得性格内向,就将他的情况反馈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由未检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心理关爱小组,为小齐做心理疏导,同时为王某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个好消息。

据统计,魏都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模型,调取刑事、民事、信访、执行数据共2万余条,调取行政机关掌握的特殊群体数据5万余条。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获取初始线索189条,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司法救助不再是“无米之炊”。2023 年5月,魏都区检察院办理的构建侵害人身权类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赋能类案救助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赋能类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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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