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15岁少年网吧内猝死,律师称网吧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山西一15岁少年网吧内猝死,律师称网吧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山西一15岁少年网吧内猝死,律师称网吧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6月8日下午,山西怀仁市一15岁初中生在网吧上网时发生猝死,该事件引发网络关注。事发后,当地警方介入处理,对涉事网吧张贴封条进行停业整顿。事发至今,因涉事网吧与死者家属在协商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死者遗体仍暂存在当地殡仪馆。

死者母亲郭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孩子名叫孟磊(化名),出生于2008年,今年15岁,就读当地某中学初三年级。事发6月8日当天,正值学校放假,“孩子放假和同学出门去玩,当天下午7点多接到警方电话,说我孩子在网吧晕倒送医抢救了,我和孩子爸爸急忙赶去医院,医生告诉我们孩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根据郭女士提供的当地医院急诊病历显示,该院当天的初步诊断结果为:院前死亡。6月25日,该院开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确认死亡原因为猝死。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同班同学康伟(化名)和孟磊一同走进涉事网吧。康伟告诉新黄河记者,6月8日下午,他和孟磊去该网吧上网,“我们知道自己年龄不够,进去后就跟网管说来上网,网管看了我们一眼也没让出示身份证,直接就给我们开了两台机子(电脑)。”

据康伟回忆,他和孟磊一起玩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游戏后,孟磊起身去找不远处别的同学聊天,“过了一会儿有同学喊孟磊晕倒了,我就跑过去看,然后就打110、120,大概10多分钟吧,120就赶到现场把人拉走了。”

“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他们难道不知道吗?现在孩子在他们网吧里出了事,我们要求给予适当的赔偿,但对方只答应给两到三万(元),这个我们接受不了。”郭女士称,事发至今,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孩子遗体仍暂存在当地殡仪馆。

6月25日,根据郭女士提供的涉事网吧大门照片,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该网吧大门已上锁并张贴有来自警方的白色封条。网吧大门一侧张贴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黄色标识。25日、26日,新黄河记者多次致电涉事网吧负责人,截至发稿未获对方回应。

6月26日,新黄河记者致电介入处理此事的怀仁市公安局云中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对涉事网吧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并表示涉及相关赔偿问题,建议当事人去法院起诉。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涉事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根据本法,网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入内,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与此同时,网吧在没有核实消费者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亦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网吧等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整改,并根据违法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本次事件中,未成年人在网吧内晕倒后继而死亡,如果是因为网吧没有提供良好的环境等因素诱发,则网吧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出于网吧没有拒绝未成年人入内,本身存在一定的管理过错,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付建表示。

新黄河记者:刘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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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江苏苏州金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