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降了,能解决“基民不赚钱”问题吗?

公募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降了,能解决“基民不赚钱”问题吗?

南都讯 7月8日,多家头部公募基金公司发布临时公告,宣布将于7月10日起,降低旗下部分产品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从整体来看,这些费率调整方案较为相似:主动权益类产品管理费率从1.5%左右调降到1.2%,托管费率从0.25%左右调降到0.2%。

南都记者从证监会获悉,“在今年主题教育期间,围绕投资者关心、关切的问题,证监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市场意见,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和投资者需求,制定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将监管引导推动与行业主动作为相结合,指导公募基金行业稳妥有序开展费率机制改革,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他行业机构合理调降基金费率。”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多家头部公募基金的公告均明确表示,本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同一天(7月8日),在第九届“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巡视员周学东在主旨演讲中表示,财富管理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类似“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这一广受诟病的问题。

周学东称,这就要求买方投顾机构应当遵循展业要求,就是将投资者利益即买方利益置于卖方利益之上,为投资者提供最优的资产配置方案或咨询意见。他认为,需要大力发展的财富管理,是以投资者利益为先的、买方性质的财富管理业态,即买方投顾。

关于发展买方投顾机构,周学东表示,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一是对于持牌资管机构,无论是销售自身发行的资管产品的、纯粹的资产管理机构,如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还是既销售自身发行的资管产品,也可代销其他机构的产品的商业银行、基金销售公司、证券公司等,天然具有从事财富买方投资顾问业务的优势,但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机制,以防止利益冲突和潜在的道德风险;二是应当探索发展独立的买方投顾机构,即本身既无产品创设、也无产品销售业务、纯粹做资产配置投资规划咨询的专业机构。

采写:南都记者 赵唯佳 发自上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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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甘肃平凉泾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