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被债权人龙牌食品以不能偿还债务为由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步步高:被债权人龙牌食品以不能偿还债务为由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新京报讯(记者于桂桂)7月7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牌食品”或“申请人”)以步步高不能清偿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其重整。

公告显示,步步高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内容显示,2023年7月7日,龙牌食品以步步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湘潭中院申请对步步高进行重整。同时,因申请人认为步步高具备预重整的条件,一并向湘潭中院申请对步步高进行预重整。申请人认为,重整是市场化、法治化化解风险的有效方式,市场已有大量成功案例,步步高应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工作,各方相向而行,尽快推动,既化解步步高的债务风险,也保护申请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步步高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步步高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步步高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步步高在公告中提到,无论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同时显示,申请人和步步高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7月12日签署《购销合同》及《综合服务协议》《合同申报简表》等相关附件协议,约定申请人向步步高提供货品,由步步高在相关门店销售。申请人依约向步步高提供了货品,并和步步高办理完成相关结算手续,对步步高应当支付的货款进行确认,但步步高未如约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3月16日,步步高拖欠申请人货款共计364万元。

编辑 王琳

校对 翟永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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