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二外等3所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岗位真不少

【招聘】二外等3所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岗位真不少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和北京财贸职业学院3所学校招聘教职工数名,报名正在进行中。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计划 招聘48名教职员工, 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管理岗位应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副高及以上岗位应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北京服装学院计划 招聘54名教职员工, 2月27日起至3月19日接受报名。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计划 招聘12名教职员工, 2月27日起至3月7日完成辅导员岗位报名,3月20日完成其他岗位报名。

具体都有哪些岗位?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

01

招聘岗位

2023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计划招聘副高级及以上岗位16个、专任教师岗位21个、辅导员岗位4个、其他专技岗位3个、管理岗位4个,共计48个岗位。年龄不限,非京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就业落户要求,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见表格。

以上岗位均采用综合考察的招聘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专业考试。

各招聘计划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看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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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相关就业落户要求。

03

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应聘副高及以上岗位,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邮件至zhaopin@bisu.edu.cn,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类别”(如:张某+英语学院+教授)。应聘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应聘后近三年内工作设想和待遇要求。

2.应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管理岗位,注册登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聘系统, http://zhaopin.bisu.edu.cn,在线填写简历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管理岗位应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副高及以上岗位应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核及初选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初选,初选以函选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初选通过人员进入考核阶段。

(三)考核

1.应聘副高及以上岗位需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5的比例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并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需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按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的人选。

3.应聘辅导员、其他专技、管理岗位需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以面试成绩和实习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并确定进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的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经综合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04

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05

其他说明

1.拟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学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指标情况解决北京户口,原则上专任教师岗位优先。

06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咨询邮箱:zhaopin@bisu.edu.cn

3.党委组织人事部联系人: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7:00

01

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岗:

(一)高层次人才

1.引进对象: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相关人员。

2.薪酬待遇:按照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岗位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薪酬待遇:教师岗位全部实施预聘长聘制。对于新入职教师,学校给予6-8年的预聘期;预聘期内通过评审者可晋升为长聘副教授或长聘教授。

(三)其他岗位

1.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岗位均采用综合考察的招聘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专业考试,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为1:3。

各招聘计划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看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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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留学人员进京落户条件。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且行政关系在京。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03

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资格审查。人事处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筛,各部门进行复核,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4. 部门初试。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部门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打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5. 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6. 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 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

8.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9.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04

报名时间及办法

1.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ift)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19日。

05

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资格。

3.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06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联系人:袁老师

01

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岗:

(一)专任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教师;

(二)辅导员:完成本岗位相关工作; (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三)其他技术人员:完成本岗位相关工作。 (要求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以上岗位均要求研究生学历,采用综合考察的招聘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专业考试。

各招聘计划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看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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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2.非应届毕业生:

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3.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2023年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

03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无任何不良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各岗位均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经教育部批准或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

5.年龄须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非京生源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04

应聘方法和流程

1.应聘人员请按要求登录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bjczy.edu.cn/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完善并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完成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辅导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00时

其他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6:00时

2.学校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简历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3.测评应聘人员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测评,测评分为初试、复试和试岗。

(1)初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可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师岗设试讲环节。各岗位初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初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初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复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

(2)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复试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岗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

进入复试人员需同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3)试岗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时间不超过1周。各用人单位对试岗人选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4.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按照初试、复试、试岗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5.拟聘人选按照学校规定自行体检,并配合完成阅档、政审工作。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05

其他情况说明

遵守招聘纪律: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对不按时参加应聘程序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录取人数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数计算。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相关待遇: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系统技术支持:

人事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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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黑龙江省鹤岗工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