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人寿董事长空悬,2022年净利润倒退至6年前

中信保诚人寿董事长空悬,2022年净利润倒退至6年前

文|全球财说 宋涵

继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信保诚人寿)股权变更后,在位近6年的董事长黎康忠辞任,公司掌舵人位置空悬。

近年一向经营稳定的中信保诚人寿在2022年“折戟”,净利水平倒退回6年前。严监管形势下,公司接受监管检查引发行政处罚的数量有所增加,投诉高发,甚至被监管部门关注约谈,合规风险大大增加。

董事长离任

6月5日,中信保诚人寿发布董事长辞任公告,称董事会收到黎康忠辞呈,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该辞任自2023年5月25日起生效。

中信保诚人寿成立于2000年,原名为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正式更名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联合发起创建,二者平分股权,是第一家中英合资人寿保险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黎康忠来自外资股东英国保诚集团阵营。黎康忠自 2009年加入英国保诚集团,曾任保诚集团亚洲及非洲区执行总裁、Eastspring Investments Group Pte. Ltd.董事、集团首席财务官。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9月核准其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其在中信保诚人寿董事长岗位已近6年之久。

值得一提的是,中信保诚人寿董事长变动早有预兆。早在2022年5月,英国保诚集团就曾公告,亚洲及非洲区执行总裁黎康忠将离任集团,另谋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董事长变动前,中方股东才完成股权转让不久。说起来成立23年的中信保诚人寿股权相对稳定,中方股东名称经历多次变更,即使发生股权转让也并未有实质性改变,股权都是在中信体系下的“左手转右手”。

2012年11月,中方股东因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上市安排,经主管部门审批由“中国中信集团”变更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而最近一次股权变更从根本上看更像是中信集团将旗下产业进行的一场内部整合。

2022年11月,经银保监会批准同意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控)。2023年3月,中信保诚人寿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股东登记。如今,中信金控和英国保诚集团各占50%股权。

中信金控同样隶属于中信集团,成立于2022年3月,是首批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2022年7月15日,中信金控正式揭牌。

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金融资产占比超过85%的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两种方式,一种是母公司专门设立金控股子公司,即“小金控”模式;另一种是母公司全部转为金控公司,即“大金控”模式,中信金控正是典型的“小金控”模式。

中信金控扮演的重要角色即整合中信系金融资产。陆续将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保诚、中信信托、中信消费金融等金融子公司纳入金融板块进行统一集中管控。

有行业人士表示,中信集团将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剥离,可避免交叉风险感染。

此次黎康忠辞任后,对于中信保诚人寿新任董事长人选外界较为关注。下一任接替者是谁?来自哪方股东阵营,直到目前仍未有消息传出。

投诉多发,净利水平大不如前

两大股东20多年“不离不弃”,归根结底归功于中信保诚人寿较强的盈利能力。然而,最近其盈利水平却大不如前,且内控方面问题颇多,公司投诉多发、行政处罚不少甚至被采取了监管措施。

2023年一季度,公司“增收不增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7.02亿元,同比增长5.03%;净利润0.57亿元,却同比下降2成。注意到,去年该公司净利就在下滑。

数据显示,尽管此前公司保费规模和净利水平均保持多年高速增长,然而2022年,净利骤降超6成,一朝回到6年前水平,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历年财报显示公司保险业务收入稳步增长。2017-2022年,公司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20.22亿元、153.85亿元、213.44亿元、233.61亿元、268.27亿元、311.89亿元。可以看出,保费规模在2019年和2022年分别突破200亿元和300亿元大关。

同期,公司净利表现依次为10.51亿元、11.04亿元、18.2亿元、25.31亿元、29.15亿元、10.96亿元。不难发现,2017-2021年公司净利水平始终保持高速增长。到2022年,公司保费大幅增长并未带动净利增长,反而呈现断崖式下滑,盈利水平一下倒退回6年前。

2022年财报显示主要缘于资产减值损失大增3.6亿元,从而带动营业支出同比增长11.51%,叠加营业外收入骤降99.32%影响,使得2022年净利大幅下滑超6成。

偿付能力方面,随着“偿二代”政策实施,险企偿付能力普降,尤其核心偿付能力下滑严重,中信保诚人寿同样面临挑战。置于行业来看,公司核心偿付能力“贴地”飞行,在平均值上下浮动。

2023年一季度,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2.88%,环比较上季度下滑14.01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13.16%,环比较上季度下滑12.76个百分点。

同时,预测下季度偿付能力继续下滑。综合偿付能力下滑12.41个百分点至190.47%;核心偿付能力下滑9.27个百分点至103.89%。

根据国家监管总局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不难看出,公司核心偿付能力低于保险公司平均水平。

其中,人身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0.9%,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9.7%。公司核心偿付能力临近人身险公司平均值。

事实上,除近年经营承压外,公司当前操作风险面临的主要挑战为严监管形势下受到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的合规风险。同时,销售误导引发的投诉指标超限等问题仍需持续关注。

6月15日,国家监管总局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人身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较高的公司中就包括中信保诚人寿。

此外,2023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因消费投诉多发及风险评级下调较快,公司及总经理先后被银保监会约谈。

2022年11月11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就公司消费投诉2022年第三季度增长明显问题约谈中信保诚人寿总经理,约谈事项为近两年消费投诉等情况,并提出监管要求。

2022年9月15日,银保监会偿付能力部会同人身险监管部约谈中信保诚人寿。约谈事项为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IRR)为 BBB级,较2022年第一季度(AA级)有所下调。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自2022年一季度下调后,始终未有回归。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最近两次(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分别为B类BB级、B类BBB级。

投诉和处罚往往相伴相生

6月15日,国家监管总局挂出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信保诚人寿一分公司和一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上榜。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因存在通过虚假绩效工资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问题,被罚款13万元。时任中信保诚人寿威海中支总经理助理兼银保部经理吴玲玲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中信保诚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经检查,公司暖宝保医疗保险C款培训课件将该险种保险期间、续保规定简单描述成“与生命等长的百万医疗费用保障”,虚增了保险期间,夸大了医疗保险责任。该培训课件用于分支机构内部产品培训,培训对象为公司内勤员工和代理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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