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qq星广告刘烨

伊利qq星广告刘烨:携手共建健康生活

伊利qq星广告中的刘烨,作为一个演员,他代表了众多追求健康生活的人们。广告中所传递的信息,不仅仅是产品的宣传,更是伊利这个品牌所倡导的健康生活理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健康的认识逐渐加深,伊利qq星成为了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的品牌。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伊利qq星是如何帮助消费者打造健康生活的。

伊利qq星广告刘烨

产品品质优越,保障健康

作为一款奶制品,伊利qq星具备了高品质的产品品质。伊利qq星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严格的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品质优越。同时,伊利qq星也在产品研发方面下足了功夫,针对各种消费者需求,推出了不同口味和规格的产品,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伊利qq星牛奶

除了产品品质,伊利qq星也注重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伊利qq星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不断进行创新,推出了更为健康的产品。同时,伊利qq星也注重安全生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品牌文化独特,传递健康理念

伊利qq星作为一个品牌,它的文化也是独特的。伊利qq星秉承着“健康,品质,品味”的品牌理念,传递着健康生活的理念。伊利qq星品牌文化的传播,不仅仅是在广告上,还融入到了伊利qq星的产品设计和市场宣传中。伊利qq星的品牌文化,成为了消费者选择伊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伊利qq星广告刘烨

通过广告中的刘烨,伊利qq星更加生动地展现了品牌的理念和文化。刘烨作为一个演员,代表了健康和阳光的形象,和伊利qq星的品牌形象相得益彰。广告中的刘烨,不仅仅是一个代言人,更是代表了众多追求健康生活的消费者。

结论

伊利qq星广告中的刘烨,代表了众多追求健康生活的消费者。伊利qq星作为一个品牌,秉承着健康生活的理念,通过产品品质的保障和品牌文化的传播,帮助消费者打造健康生活。在未来,伊利qq星将会继续坚持品质和文化的双重引领,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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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伊利qq星官方客服。

伊利qq星广告刘烨特色

1、忍者村可升级可经营,每个人都拥有独一无二的忍者世界

2、软件同时支持位位运行环境;

3、简单易上手的游戏风格,更加充满历险的全新玩法,速度才是游戏的关键哦,尝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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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面关卡的难度升级,奔跑速度也会越来越快,需要你快速的点击屏幕。

伊利qq星广告刘烨亮点

1、多元化的游戏玩法,在游戏之中去探索关于灵器的奥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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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战机等级越高收益越高

5、一键解锁更适合大家的操作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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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zhong)要(yao)提(ti)示(shi)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yi)下(xia)簡(jian)稱(cheng)“威迈斯”、“发行人(ren)”或(huo)“公司”)根(gen)據(ju)中(zhong)國(guo)證(zheng)券(quan)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委(wei)員(yuan)會(hui)(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頒(ban)布(bu)的(de)《证券发行與(yu)承(cheng)銷(xiao)管理辦(ban)法(fa)》(证监会令(ling)〔第(di)208號(hao)〕)(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註(zhu)冊(ce)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hai)证券交(jiao)易(yi)所(suo)(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業(ye)務(wu)實(shi)施(shi)細(xi)則(ze)》(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場(chang)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網(wang)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nian)修(xiu)訂(ding))》(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6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協(xie)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規(gui)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tou)資(zi)者(zhe)管理规则》和(he)《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fen)類(lei)評(ping)价和管理指(zhi)引(yin)》(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deng)相(xiang)關(guan)规定(ding),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zui)新操(cao)作(zuo)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東(dong)方(fang)证券承销保(bao)薦(jian)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人(主(zhu)承销商(shang))”或“主承销商”)擔(dan)任(ren)本(ben)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cai)用(yong)向(xiang)參(can)与戰(zhan)略(lve)配(pei)售(shou)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fu)合(he)條(tiao)件(jian)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chi)有上海市场非(fei)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cun)托(tuo)憑(ping)证市值(zhi)的社(she)会公眾(zhong)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結(jie)合的方式(shi)進(jin)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you)保荐人(主承销商)負(fu)責(ze)組(zu)織(zhi)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處(chu)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shen)購(gou)均(jun)通(tong)過(guo)上交所互(hu)聯(lian)网交易平(ping)臺(tai)(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xi)統(tong)进行,請(qing)投资者認(ren)真(zhen)閱(yue)讀(du)本公告。关於(yu)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電(dian)子(zi)化(hua)的詳(xiang)细內(nei)容(rong),请查(zha)阅上交所网站(zhan)(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ke)通过以下网址(zhi)(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quan)文(wen)。

敬(jing)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點(dian)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ge)核(he)查: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shi)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機(ji)構(gou)投资者,“配售對(dui)象(xiang)”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qi)管理的证券投资產(chan)品(pin)。网下投资者應(ying)當(dang)于2023年7月(yue)11日(ri)(T-4日)中午(wu)12:00前(qian),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wan)成(cheng)配售对象的注册工(gong)作,并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投行网站(http://www.orientsec-ib.com)首頁(ye)“新聞(wen)与公告”中的《威迈斯网下投资者信(xin)息(xi)備(bei)案(an)》进入(ru)登(deng)錄(lu)页面(mian),也(ye)可直(zhi)接(jie)通过登录东方投行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emp.orientsec-ib.com)根据提示填(tian)寫(xie)并提交相关核查材(cai)料(liao)。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yi)根据相关制(zhi)度(du)规则制定了(le)网下投资者的標(biao)準(zhun)。具(ju)體(ti)标准及安排请見(jian)本公告“三(san)、(壹(yi))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報(bao)价要求(qiu)”。只(zhi)有符合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確(que)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bu)符合相关标准而(er)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須(xu)自(zi)行承担一切(qie)由該(gai)行為(wei)引发的後(hou)果(guo),保荐人(主承销商)將(jiang)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設(she)定为無(wu)效(xiao),并在《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pi)露(lu)相关情(qing)況(kuang)。

2、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yi)据和建(jian)議(yi)价格或价格區(qu)間(jian)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招(zhao)股意(yi)向書(shu)刊(kan)登日(2023年7月7日,T-6日)13:00后至(zhi)初步询价日(2023年7月12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給(gei)出(chu)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lv)行内部(bu)審(shen)批(pi)流(liu)程(cheng)。未(wei)在询价开始(shi)前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de)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应按(an)照(zhao)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yuan)则上不得修改(gai)建议价格或者超(chao)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3、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mo)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嚴(yan)格遵(zun)守(shou)行业监管要求,如(ru)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gong)配售对象最近(jin)一個(ge)月末(mo)(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ran)日,2023年6月30日)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ming)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二(er))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配售对象成立(li)時(shi)间不滿(man)一个月的,原则上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wu)个交易日(2023年7月5日,T-8日)的产品總(zong)资产为准。

特(te)別(bie)提醒(xing)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cu)进网下投资者审慎(shen)报价,便(bian)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諾(nuo),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告“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驟(zhou)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載(zai)明的资产规模一致(zhi);若(ruo)不一致,所造(zao)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擬(ni)申购金(jin)額(e)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上述(shu)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shu)低(di)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3年7月5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現(xian)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權(quan)拒(ju)絕(jue)或剔(ti)除(chu)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4、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範(fan)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zhi)序(xu),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學(xue)、獨(du)立、客(ke)觀(guan)、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jiu)同(tong)一次科创板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duo)記(ji)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xing)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bi)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決(jue)策(ce)程序,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充(chong)分說(shuo)明改价理由、改价幅(fu)度的邏(luo)輯(ji)計(ji)算(suan)依据以及之(zhi)前报价是否(fou)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檔(dang)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kong)制度的重要依据。

5、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mei)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數(shu)上限为1,350萬(wan)股,占(zhan)网下初始发行数量(liang)的50.1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jia)強(qiang)風(feng)險(xian)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6、高(gao)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dao)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xiao)到大(da)、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xian)、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動(dong)生(sheng)成的配售对象順(shun)序從(cong)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zai)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綜(zong)合评估(gu)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bi)公司二級(ji)市场估值水(shui)平、所屬(shu)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kao)慮(lv)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bei)数、市场情况、募(mu)集(ji)资金需(xu)求及承销风险等因(yin)素(su),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sheng)余(yu)报价的中位(wei)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ji)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zhang)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養(yang)老(lao)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qi)业年金基金和職(zhi)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運(yun)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jing)外(wai)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30%。

8、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shu)后,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ying)率(lv)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靜(jing)態(tai)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发布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qi)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qi)即(ji)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li)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獲(huo)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qu)整(zheng)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dan)报价即視(shi)为接受(shou)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0、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較(jiao)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yan)发投入大、經(jing)營(ying)风险高、业績(ji)不穩(wen)定、退(tui)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臨(lin)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jie)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lv)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ge)項(xiang)内容,知(zhi)悉(xi)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jin)止(zhi)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xing),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來(lai)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門(men)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ci)产生的一切違(wei)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問(wen)題(ti)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保留(liu)最終(zhong)解釋(shi)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min)幣(bi)普(pu)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許(xu)可〔2023〕100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投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威迈斯”,擴(kuo)位简称为“威迈斯”,股票代(dai)碼(ma)为“688612”,该代码同时適(shi)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12”。根据《国民经濟(ji)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qi)車(che)制造业(C36)”。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上海金茂(mao)凱(kai)德(de)律師(shi)事(shi)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專(zhuan)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轉(zhuan)讓(rang)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210.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095.7142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4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cha)额将根据“六(liu)、本次发行回(hui)撥(bo)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啟(qi)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94.40万股,占扣(kou)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73.6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si))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lei)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li)能力(li)、未来成長(chang)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yu)重大突(tu)发事件影(ying)響(xiang)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gu)障或非可控因素導(dao)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zheng)常(chang)使(shi)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七(qi))路(lu)演(yan)推(tui)介(jie)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于2023年7月7日(T-6日)至2023年7月11日(T-4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ta)已公开信息范圍(wei),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預(yu)測(ce)。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网下路演推介階(jie)段(duan)除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网下路演,对面向兩(liang)家(jia)及两家以上投资者的推介活(huo)动全程录音(yin)。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拟于2023年7月14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3年7月13日(T-2日)刊登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母(mu)公司设立的另(ling)类投资子公司跟(gen)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xin)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劃(hua)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tai)君(jun)安君享(xiang)科创板威迈斯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威迈斯1号资管计划”)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威迈斯2号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xing):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願(yuan)景(jing)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42.0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0%。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3年7月13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返(fan)回搜(sou)狐(hu),查看(kan)更(geng)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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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辽宁阜新海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