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广告,不一样的感觉

地铁广告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乘坐地铁作为通勤方式。在地铁车厢中,无论是纵向的车身广告还是横向的LED屏幕,都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视觉元素。地铁广告给人们带来了不一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阐述。

1. 时尚的感觉

随着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越来越多的生活方式和商品都与时尚联系在一起。地铁广告作为一个时尚的展示平台,在提高地铁上的视觉品质的同时,也让人们更加注重时尚的生活方式。例如,某品牌的化妆品广告在地铁车厢中运营,可以引导消费者关注时尚的化妆品潮流,提高品牌知名度。

2. 便捷的感觉

地铁广告将信息直接传递给人们,不需要他们停下思考或者随时关注手机等设备。这种便捷的感觉,可以让人们更加轻松地接受信息,同时也提高了广告传递的效率。例如,在地铁上可以看到某家银行的广告,该广告直接传达了银行卡的便捷和安全性,让顾客更加信任该银行并愿意使用它的服务。

3. 创意的感觉

地铁广告的展示形式和空间有限,因此,广告创意也是展示的重要方面之一。某些品牌在地铁广告中尝试创新的展示形式,更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例如,某家餐厅推出半价卡活动,其广告是一个巨大的卡片,上面写着半价卡,吸引了人们的视线并激发了他们的购买欲望。

4. 互动的感觉

某些地铁广告也通过各种形式与人们互动,增强人们的参与感和体验感。例如,在地铁站内可以看到一些互动式广告牌,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与广告牌交互,人们可以获得不同的奖励和体验。这种广告形式不仅可以提高品牌曝光度,还可以吸引人们参与,增强品牌的互动性和可持续性。

总结

地铁广告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地铁广告的时尚、便捷、创意、互动等感觉,不仅提高了广告传递的效率,还增强了人们的参与感和体验感。因此,地铁广告成为品牌宣传和营销的重要方式之一。问答话题:1. 地铁广告的覆盖范围有多大?地铁广告的覆盖范围一般是地铁车站、地下通道、地铁车厢等。因为地铁是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所以地铁广告被认为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广告形式。2. 地铁广告如何让人们更容易接受信息?地铁广告直接传递信息,不需要人们停下思考或者随时关注手机等设备。这种便捷的感觉,可以让人们更加轻松地接受信息,同时也提高了广告传递的效率。3. 地铁广告的互动形式有哪些?地铁广告的互动形式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与广告牌交互实现。例如,人们可以通过与广告牌互动,获得不同的奖励和体验,增强品牌的互动性和可持续性。

地铁广告,不一样的感觉随机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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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等(deng)人工智能工具(ju)作(zuo)為(wei)最(zui)新(xin)技(ji)術(shu)浪(lang)潮(chao)的壹(yi)部(bu)分(fen),在(zai)为人們(men)獲(huo)取(qu)信息帶(dai)來(lai)便(bian)利(li)的同(tong)時(shi),也(ye)導(dao)致(zhi)一些(xie)新問(wen)題(ti)的產(chan)生。此(ci)類(lei)被(bei)稱(cheng)为“生成式(shi)人工智能”的技术,可(ke)能产生虚假信息,並(bing)對(dui)涉(she)及(ji)的當(dang)事(shi)人产生不(bu)利影(ying)響(xiang)。

如何认定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行(xing)为?7月(yue)6日(ri),在2023年(nian)全(quan)球(qiu)數(shu)字(zi)經(jing)濟(ji)大(da)會(hui)“知(zhi)識(shi)产权與(yu)数字经济发展(zhan)”分論(lun)壇(tan)上(shang),与会嘉(jia)賓(bin)就(jiu)上述(shu)问题分享(xiang)觀(guan)點(dian)。有(you)學(xue)者(zhe)认为,應(ying)該(gai)根(gen)據(ju)不同場(chang)景(jing)區(qu)分責(ze)任(ren)主(zhu)體(ti),平(ping)臺(tai)和(he)用(yong)戶(hu)都(dou)可能产生侵权行为。

会上,北京高級(ji)人民(min)法(fa)院发布(bu)《北京市(shi)高级人民法院为加(jia)快(kuai)建(jian)設(she)全球数字经济標(biao)桿(gan)城(cheng)市提(ti)供(gong)司(si)法保(bao)障(zhang)工作規(gui)劃(hua)(2023-2025)》(以(yi)下(xia)簡(jian)称《工作规划》),就如何審(shen)理(li)人工智能生成物(wu)等涉平台经济的新客(ke)体类案(an)件(jian)提出(chu)具体舉(ju)措(cuo),包(bao)括(kuo)按(an)照(zhao)著(zhu)作权法判(pan)斷(duan)权利屬(shu)性(xing)及相(xiang)应的行为邊(bian)界(jie)。

7月6日,2023年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发展”分论坛在京举行。主辦(ban)方(fang)供圖(tu)

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虚假信息造成侵权,可適(shi)用“通(tong)知—刪(shan)除(chu)”规則(ze)

如何认定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行为是(shi)相關(guan)領(ling)域(yu)內(nei)熱(re)議(yi)的焦(jiao)点,也是会上頗(po)受(shou)关註(zhu)的问题之(zhi)一。

中(zhong)國(guo)法学会副(fu)会長(chang)、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jiao)授(shou)王(wang)利明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主要(yao)侵害(hai)的是人格(ge)权和知识产权,比(bi)如生成的虚假图片(pian)、視(shi)頻(pin)等信息一旦(dan)被大面(mian)積(ji)傳(chuan)播(bo),不僅(jin)侵害当事人的人格权等权益(yi),也可能引(yin)发重(zhong)大的社(she)会问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主办方供图

王利明分析(xi)了(le)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行为的幾(ji)種(zhong)类型(xing):平台收(shou)集(ji)的信息发生泄(xie)露(lu);用户以故(gu)意(yi)引誘(you)等方式生成虚假信息并進(jin)一步(bu)传播;生成式人工智能本(ben)身(shen)具有缺(que)陷(xian),這(zhe)些缺陷被不当利用等。

因(yin)此,王利明认为,針(zhen)对上述復(fu)雜(za)情(qing)況(kuang),必(bi)須(xu)要区分不同的场景,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他(ta)將(jiang)人工智能领域的侵权行为分为兩(liang)种:一种是平台非(fei)法泄露非法處(chu)理個(ge)人信息,民法典(dian)和个人信息保護(hu)法对此已(yi)作出明确规定;另(ling)一种是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虚假信息,可以适用“通知—删除”规则。

也就是說(shuo),当受害人提出侵权行为後(hou),平台进行删除;如果(guo)平台在接(jie)到(dao)訴(su)求(qiu)后沒(mei)有采(cai)取任何措施(shi),才(cai)应当承(cheng)擔(dan)适当的责任。王利明进一步解(jie)釋(shi)称,網(wang)絡(luo)平台上存(cun)在海(hai)量(liang)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也無(wu)法确定其(qi)生成的每(mei)一項(xiang)信息的真(zhen)實(shi)性、客观性。

王利明认为,在性質(zhi)上,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和利用网络实施侵权具有極(ji)大的相似(si)性。民法典对后者采取的“通知—删除”规则,可以運(yun)用到前(qian)者上。

据了解,北京高院发布的《工作规划》也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涉平台经济的新客体类案件的审理,提出具体举措:按照著作权法要求予(yu)以穩(wen)妥(tuo)判断其权利属性及相应的行为边界,通過(guo)典型案例(li)的发布及时确立(li)相应的裁(cai)判规则。

圓(yuan)桌(zhuo)论坛。主办方供图

《工作规划》明确自(zi)動(dong)駕(jia)駛(shi)领域保險(xian)适用规则,关注数字健(jian)康(kang)领域新问题

值(zhi)得(de)注意的是,王利明在会上表(biao)示(shi),对待(dai)人工智能等新興(xing)技术应秉(bing)持(chi)鼓(gu)勵(li)創(chuang)新、預(yu)防(fang)風(feng)险的意识,而(er)最大的风险是“卡(ka)脖(bo)子(zi)”的风险。

据介(jie)紹(shao),亟(ji)须解決(jue)的“卡脖子”技术集中於(yu)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業(ye),北京市信创产业处于全国相关产业排(pai)頭(tou)兵(bing)位(wei)置(zhi)。为了促(cu)进信创产业更(geng)優(you)更快发展,《工作规划》指(zhi)出,完(wan)善(shan)重点领域核(he)心(xin)技术如集成電(dian)路(lu)、关鍵(jian)軟(ruan)件、人工智能、大数据、雲(yun)計(ji)算(suan)等的保护路徑(jing),发揮(hui)現(xian)有计算機(ji)软件、商(shang)业秘(mi)密(mi)及專(zhuan)利等不同保护制(zhi)度(du)的优勢(shi)。

为新创应用新场景提供法律(lv)支(zhi)持,审理自动驾驶领域的相关案件时,《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保险制度在该领域的适用规则。

此外(wai),在数字健康领域,《工作规划》明确,关注5G、人工智能、区塊(kuai)鏈(lian)等信息技术与醫(yi)療(liao)健康結(jie)合(he)下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主动參(can)与规则制定、积极研(yan)判法律关系(xi)等,进一步推(tui)动和规範(fan)数字健康行业的有序(xu)開(kai)展。

完善知产案件提级管(guan)轄(xia)的标準(zhun)和程(cheng)序,完善案件审理模(mo)式

知识产权制度与数字经济的发展密切(qie)相关,也是分论坛的重要主题之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ju)副局长周(zhou)立权在会上介绍北京数据知识产权試(shi)点工作。据了解,2022年,国家(jia)知识产权局啟(qi)动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北京作为试点之一,开展了系列(lie)調(tiao)研论證(zheng),探(tan)索(suo)开展规则的制定、登(deng)記(ji)保护和交(jiao)易(yi)工作。2023年5月,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市商務(wu)局、市檢(jian)察(cha)院聯(lian)合印(yin)发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周立权。主办方供图

周立权表示,截(jie)至(zhi)7月5日,有8家企(qi)业提出申(shen)請(qing),首(shou)批(pi)提交申请的企业经审核,公(gong)示期(qi)内无異(yi)议,在本次(ci)论坛上获得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書(shu)。

在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效(xiao)能方面,《工作规划》也作出要求:进一步挖(wa)掘(jue)专利、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潛(qian)能;充(chong)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程序优势,完善提级管辖的标准和程序,加大保全措施的适用力(li)度。

《工作规划》明确,探索完善数字经济下的案件审理模式,形(xing)成符(fu)合数字经济发展特(te)点的糾(jiu)紛(fen)解决机制;积极开展宣(xuan)传,发挥“三(san)城一区”科(ke)技创新主陣(zhen)地(di)优势,发挥重点園(yuan)区知识产权巡(xun)回(hui)审判庭(ting)作用,提升(sheng)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和创造、运用、保护能力等。

采寫(xie):南(nan)都记者 郭(guo)若(ruo)梅(mei) 发自北京返(fan)回搜(sou)狐(hu),查(zha)看(kan)更多(d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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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云南昭通威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