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真理疗仪:让您健康无忧!

博真理疗仪:让您健康无忧!

仪器简介

博真理疗仪是一种采用中医针灸理论、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疗光技术相结合的一种多功能治疗仪。它通过电脉冲、疗光和针灸等手段,作用于人体经络穴位,产生一定的生物学效应,以达到治疗和保健的目的。

博真理疗仪广泛用于治疗各种疾病,例如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肠胃炎、失眠、胆囊炎等。同时,该仪器还可用于美容、减肥、调理生理功能等。

技术原理

博真理疗仪主要采用电脉冲和疗光这两种技术。

电脉冲是采用微电子技术,通过仪器产生的电脉冲作用于人体经络,达到改善经络循环和调理机体免疫系统的作用。

疗光是利用特定波长的光,作用于人体经络或穴位,通过光学作用、热作用、化学作用和生物作用等,达到治疗和保健的目的。

功能特点

博真理疗仪有以下功能特点:

1. 非常适合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使用,因为它是非侵入性的疗法,使用方便,无副作用。

2. 多种治疗模式,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不同的治疗模式和频率。

3. 声光提醒功能,使用过程中方便操作,不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4. 体积小巧,携带方便,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治疗。

适用人群

博真理疗仪适用于以下人群:

1.颈椎病、腰椎病患者:

博真理疗仪可以通过电脉冲和疗光作用于颈椎和腰椎的穴位,改善经络循环,缓解疼痛,并提高机体免疫能力。

2.肩周炎、肠胃炎患者:

博真理疗仪可以通过电脉冲和疗光作用于肩部和腹部的穴位,改善局部血液循环,缓解疼痛,并促进肠胃蠕动,有助于改善消化功能。

3.失眠患者:

博真理疗仪可以通过疗光作用于人体上的一些穴位,如神阙、内关等,促进睡眠,缓解失眠症状。

4.需要美容、减肥、调理生理功能的人群:

博真理疗仪可以通过疗光作用于面部和身体的穴位,促进血液循环,改善肤色,有助于美容;通过电脉冲作用于特定穴位,有助于降低食欲,促进新陈代谢,有助于减肥;通过电脉冲和疗光作用于身体穴位,调节内分泌,有助于调理生理功能。

注意事项

使用博真理疗仪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进行使用;

2.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如心脏病、癌症等,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应及时停止使用;

4. 使用前应将身体穴位擦干净,以免影响疗效;

5. 不要在食用饭后立即进行治疗,以免影响消化功能。

总结

博真理疗仪是一种多功能治疗仪,采用电脉冲和疗光技术,可以用于治疗各种疾病,以及美容、减肥、调理生理功能等。使用方便,无副作用,适用于各个年龄段的人群。但是,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严格按照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进行使用。

**问答话题:**问:博真理疗仪有哪些功能?答:博真理疗仪采用电脉冲和疗光技术,广泛用于治疗各种疾病,例如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肠胃炎、失眠、胆囊炎等。同时,该仪器还可用于美容、减肥、调理生理功能等。问:使用博真理疗仪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使用博真理疗仪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进行使用; 2.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如心脏病、癌症等,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应及时停止使用; 4. 使用前应将身体穴位擦干净,以免影响疗效; 5. 不要在食用饭后立即进行治疗,以免影响消化功能。

博真理疗仪:让您健康无忧!随机日志

硬改程序语言,默认启动为简体中文(原版默认繁体中文)。

1、·帐号助手,本地多重加密,帐号填写更加快捷安全

2、员工用户的考勤工作也可通过该软件完成,接单工作、管理工作等均可通过该软件完成,实现最大便利化。

3、所有的优质商品都是经过大数据精准化的,用户在查找的时候可以直接通过内部查找。

4、——真人视频动作指导,女神声效体验,为你打破单调沉闷的训练方式。

5、更新首页分类组件删除部分快捷菜单删除大部分区域只保留齐齐哈尔市,(本app目前只真对齐齐哈尔市使用后续随着业务不断扩大,城市会逐渐打开)以及优化首页布局等。

<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紅(hong)牛(niu)“50年(nian)協(xie)議(yi)”訴(su)訟(song)請(qing)求(qiu)被(bei)駁(bo)回(hui) 律(lv)師(shi):协议對(dui)商(shang)標(biao)所(suo)有(you)人(ren)權(quan)屬(shu)無(wu)實(shi)質(zhi)影(ying)響(xiang)

红牛“50年协议”诉讼请求被驳回 律师:协议对商标所有人权属无实质影响

封(feng)面(mian)新(xin)聞(wen)記(ji)者(zhe) 粟(su)裕(yu)

“困(kun)了(le)累(lei)了喝(he)红牛!”火(huo)遍(bian)大(da)江(jiang)南(nan)北(bei)的(de)红牛飲(yin)料(liao),因(yin)商标权属之(zhi)爭(zheng)備(bei)受(shou)關(guan)註(zhu)。近(jin)日(ri),封面新闻记者獲(huo)悉(xi),北京(jing)市(shi)第(di)四(si)中(zhong)級(ji)人民(min)法(fa)院(yuan)作(zuo)出(chu)民事(shi)裁(cai)定(ding),驳回红牛維(wei)他(ta)命(ming)饮料有限(xian)公(gong)司(si)(簡(jian)稱(cheng)“红牛维他命公司”,由(you)“華(hua)彬(bin)集(ji)團(tuan)”实際(ji)控(kong)制(zhi))关於(yu)“50年协议”的全(quan)部(bu)诉讼请求。

值(zhi)得(de)注意(yi)的是(shi),红牛商标权属糾(jiu)紛(fen)已(yi)持(chi)續(xu)多(duo)年、發(fa)生(sheng)多起(qi)。“红牛维他命公司與(yu)天(tian)絲(si)醫(yi)藥(yao)保(bao)健(jian)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an)”還(hai)曾(zeng)入(ru)選(xuan)2020年中國(guo)法院十(shi)大知(zhi)識(shi)產(chan)权案件(jian)。

此(ci)次(ci)被驳回的“50年协议”诉讼请求是什(shen)麽(me)?又(you)意味(wei)著(zhe)什么?

2022年進(jin)博(bo)會(hui)红牛展(zhan)區(qu)資(zi)料圖(tu)。

焦(jiao)點(dian)壹(yi):诉讼请求為(wei)何(he)被驳回?

6月(yue)27日,北京市四中院作出(2021)京04民初(chu)713號(hao)民事裁定書(shu),红牛维他命公司关于“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裁定书顯(xian)示(shi):2021年6月,红牛维他命公司針(zhen)对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北京市懷(huai)柔(rou)区鄉(xiang)鎮(zhen)企(qi)業(ye)總(zong)公司提(ti)起诉讼。核(he)心(xin)诉求包(bao)括(kuo):確(que)認(ren)“50年协议”第七(qi)條(tiao)有效(xiao)、确认“50年协议”有效期(qi)为50年、判(pan)令(ling)红牛维他命公司的股(gu)東(dong)辦(ban)理(li)红牛维他命公司營(ying)业期限续展至(zhi)2045年11月9日的變(bian)更(geng)手(shou)续、判令天丝賠(pei)償(chang)經(jing)濟(ji)損(sun)失(shi)1億(yi)元(yuan)人民幣(bi)。

裁定书中,法院确认了“红牛维他命公司將(jiang)‘50年协议’不(bu)同(tong)条款(kuan)拆(chai)分(fen)後(hou)向(xiang)不同法院分別(bie)提起诉讼”的事实,认为协议条款間(jian)必(bi)然(ran)存(cun)在(zai)前(qian)后呼(hu)應(ying)关系(xi),原(yuan)則(ze)上(shang)不应予(yu)以(yi)拆分。红牛维他命公司主(zhu)張(zhang)确认“50年协议第七条”有效,而(er)“第七条”是对协议所涉(she)全部事項(xiang)总括性(xing)約(yue)定,不具(ju)有獨(du)立(li)意義(yi)。

法院认为,現(xian)有證(zheng)據(ju)显示“50年协议”中相(xiang)关主體(ti)嗣(si)后还簽(qian)訂(ding)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he)同》等(deng)具体协议,且(qie)“协议书第八(ba)条”本(ben)身(shen)也(ye)约定“有关方(fang)需(xu)另(ling)行(xing)签订內(nei)容(rong)詳(xiang)細(xi)的最(zui)終(zhong)合同”。在“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給(gei)予落(luo)实后,红牛维他命公司经吸(xi)收(shou)合並(bing)其(qi)他公司以及(ji)变更股东等一系列(lie)事件,目(mu)前其登(deng)记股东已非(fei)1995年“协议书”中設(she)想(xiang)的情(qing)形(xing)。在此情況(kuang)下(xia),红牛维他命公司單(dan)独要(yao)求对“协议书第七条”的效力(li)作出評(ping)判,不具有现实意义。

“50年相关协议”资料图。

焦点二(er):50年协议书是否(fou)有效?

记者注意到(dao),(2020)最高(gao)法民终394号判決(jue)书显示,因“红牛公司未(wei)能(neng)提供(gong)协议书(即(ji)50年《协议书》)原件”,认定該(gai)协议“真(zhen)实性存疑(yi)”,驳回上诉。

该案結(jie)束(shu)后,2022年2月,红牛维他命公司发布(bu)聲(sheng)明(ming)称,已取(qu)得50年《协议书》原件,并称将追(zhui)究(jiu)天丝公司法律責(ze)任(ren)。

“协议原件似(si)乎(hu)只(zhi)有签字(zi)沒(mei)有蓋(gai)章(zhang),且未约定生效条款,还有待(dai)配(pei)套(tao)的实施(shi)合同落实。无論(lun)從(cong)实体还是形式(shi)上,能否被认定为有效成(cheng)立的协议,存在非常(chang)多的不确定性。”北京市京都(dou)律师事務(wu)所高级合夥(huo)人王(wang)菲(fei)接(jie)受封面新闻采(cai)訪(fang)表(biao)示,50年协议书并没有提及商标許(xu)可(ke)事宜(yi),即使(shi)协议被认定成立且采信(xin),根(gen)据内容看(kan),对雙(shuang)方商标权属争议案件应该无实质影响。

北京国愛(ai)律师事务所主任李(li)偉(wei)表示,即便(bian)协议原件真实有效,合同上的签订時(shi)间晚(wan)于天丝公司取得商标的时间,协议对商标所有者权利(li)应无实质影响。

“红牛维他命公司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曾入选2020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焦点三(san):多起诉讼失利有何原因?

本案中,北京四中院认为,红牛维他命公司既(ji)不属于本案適(shi)格(ge)原告(gao),其诉讼请求亦(yi)人为将不具有独立性的合同条款单独拆分要求予以司法确认,極(ji)大浪(lang)費(fei)司法资源(yuan),且直(zhi)接導(dao)致(zhi)其诉讼请求不具有诉利益(yi)。因此,其起诉不符(fu)合案件受理条件,故(gu)依(yi)法裁定驳回起诉。

记者注意到,红牛商标之争已引(yin)发多起诉讼。2021年12月,浙(zhe)江省(sheng)高院就(jiu)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蘇(su))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銷(xiao)售(shou)有限公司、杭(hang)州(zhou)红牛饮料有限公司(三被告)及杭州聯(lian)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侵(qin)害(hai)红牛商标專(zhuan)用(yong)权及不正(zheng)當(dang)競(jing)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審(shen)判决。

浙江高院要求杭州联华公司停(ting)止(zhi)销售被诉侵权商品(pin)。三被告相繼(ji)被判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饮料商品及生产廠(chang)区使用侵权标识;停止销售使用侵权标识饮料商品;三個(ge)月内变更企业名(ming)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han)有红牛字樣(yang);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連(lian)帶(dai)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

王菲表示,从判决看,三家(jia)公司被判侵权的原因是依照(zhao)先(xian)行双方的商标许可协议,双方2016年10月《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在未进行继续授(shou)权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商标及商号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7条侵犯(fan)注冊(ce)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她(ta)认为,从现有公開(kai)判决看,红牛维他命公司失利原因在于未在最初投(tou)资设立公司或(huo)日后经营中获得商标轉(zhuan)讓(rang),真正获得商标专有权,而是一直以“商标许可”形態(tai)在使用。同时,也未进一步(bu)落实关联方的被许可权限。

“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在许可合同到期后的尷(gan)尬(ga)處(chu)境(jing),红牛不是唯(wei)一一例(li),之前的王老(lao)吉(ji)也是。”李伟指(zhi)出,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在许可合同到期后应按(an)协议约定停止使用商标,继续使用会面臨(lin)侵权風(feng)險(xian)。红牛维他命公司屢(lv)屡诉讼失利的关鍵(jian),是其只是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不是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到期后未获得商标继续授权。

焦点四:红牛商标之争引发何種(zhong)警(jing)示?

王菲強(qiang)調(tiao),红牛商标纠纷产生的重(zhong)要原因是当事方在商标权属、商譽(yu)貢(gong)獻(xian)、合作续约等核心利益上约定不明,在創(chuang)业初期签订合同时约定較(jiao)为模(mo)糊(hu),事业发展起來(lai)后未及时修(xiu)订或完(wan)善(shan)。基(ji)于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特(te)性,建(jian)议企业签订协议时不僅(jin)要明确考(kao)慮(lv)知识产权的权属、類(lei)型(xing)和(he)授权期限等問(wen)題(ti),更要对合资、合作期间产生的利益分配、廣(guang)告费用投入、审計(ji)和分擔(dan)进行明确。

“作为商标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事先考虑商标许可合同终止等情形对经营活(huo)動(dong)可能造(zao)成的影响。在商标生命周(zhou)期快(kuai)结束时,及时通(tong)過(guo)相应措(cuo)施規(gui)劃(hua)自(zi)身品牌(pai)发展,打(da)造自主品牌。”王菲表示,如(ru)各(ge)方有意在達(da)成一定条件时转让商标权属,应明确履(lv)行節(jie)点,及时履约并依法办理商标行政(zheng)程(cheng)序(xu)。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輝(hui)指出,中外(wai)企业合作应在合作之初对合作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约定,还应就相关財(cai)产尤(you)其是知识产权权属变更、使用期限、使用性质等明确约定,并在合作过程中,忠(zhong)实履行合同义务,避(bi)免(mian)类似纠纷出现。

据《21世(shi)紀(ji)经济報(bao)道(dao)》,7月3日,针对北京四中院民事裁定,华彬方面回復(fu)称,裁定书驳回了红牛维他命公司要求确认50年协议书第七条有效的起诉,但(dan)并没有否认50年协议书。华彬方面还表示,北京四中院仅是裁定而非判决,不妨(fang)礙(ai)再(zai)提起同类诉讼的权利。返(fan)回搜(sou)狐(hu),查(zha)看更多

责任編(bian)輯(ji):

发布于:云南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