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里辱骂邻居 被判赔礼道歉

微信群里辱骂邻居 被判赔礼道歉

近年来,因小区自治引发的纠纷不时上演,不少人开始用键盘治理小区,业主群一度成为吃瓜群,不仅影响了邻里和谐,也让业委会履职步履维艰。

近日,思明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因业主在小区微信群里辱骂邻居被判赔礼道歉的案件。

那么,小区业主如何行使监督权?监督权与业委会及其委员的名誉权边界何在?身为业委会委员又应如何处理来自业主的质疑?让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个典型案例。

起因群里质疑业委会,引发一场纠纷

不久前,思明区H小区业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就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启动公开招标。几天后,小区业主柯小姐(化名)就在小区业主群分别使用她的多个微信账号发表如下内容,质疑业委会:“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都合伙开公司了,这是什么关系?”“围标一查一个准!”“这些年黑了我们多少钱啊!”

小区多位业主也在微信群里支持柯小姐。业主小C说:“谁不让一线物业企业竞标,谁就有问题。”业主小D说:“支持举报!物业和业委会某些人真是黑透了。”

次日,柯小姐又在业主群发送一封“举报信”,表示“物业贪污”。

随后,身为小区业委会委员的小妍回复说:“关于群里的不实言论,有些直接人身攻击的话太难听了,这次物业招投标的事情要说清楚。我们接受批评,但是不接受恶意攻击。”

对此,柯小姐回应说:“真相很重要,业主权益很重要,贪污的麻烦吐出来。”

当晚,小妍想在“H小区业主之家”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标题为《一封道歉信述尽内心悲凉》的文章。她将文章的临时链接发到业委会成员群让成员们过目。业委会成员过目后,小妍发布了这篇文章。该文章中有部分业主群聊天内容的截图,并未对业主头像打码,经二次编辑才进行模糊处理。

官司小区群里辱骂,双方闹上法庭

该文章指出,近期业主群内消息飞舞,大部分业主不明真相被误导,加入讨伐业委会的洪流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业委会决定启动物业招投标之后。文章还说:“当初进业委会的人都是希望利用业余时间为小区做点事,就是这一点朴素的想法,现在被人这样污蔑。现在就是非常后悔,希望业主擦亮眼睛围观,究竟是哪些人在为小区实打实地做事?又是哪些人心术不正,无休无止地消耗为小区做实事的人的时间、精力、心力?也许,我们是应该离开了。”

随后,该文被小区业主转发至业主群,群内一些业主看完后表示业委会不接受批评、问题都没有解决、只会诉苦、群聊消息都没有打码等,也有部分业主表示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带节奏。

该文发布后,柯小姐继续质疑说:“为什么不发物业招标内幕?”还说:“强烈要求小妍出来道歉,不道歉就投诉到她单位,投诉到她不要工作。”

不久,柯小姐添加了小妍单位主管微信,投诉小妍利用小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败坏小区形象,引起业主公愤,有损小妍单位形象,主管表示将向领导反映该情况。

此外,柯小姐还在群里指责说:“小妍这种×××,用小区公众号泄私愤,整天就是那句‘臣妾做不到啊’,要点脸吧。”

此后,业委会表示经讨论后,同意删除该公众号文章。

判决构成名誉权的侵害应当赔礼道歉

随后,小妍也辞去了业委会委员职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柯小姐以书面形式在H小区业主群向小妍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柯小姐作为小区业主,对小区公共管理存在不同意见,长期使用多个微信账户在业主群内发表激烈的措辞,确易引起部分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对立。针对小妍在小区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文章,柯小姐未能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不同意见,而是在微信群内对小妍使用具有明显人格侮辱性的词汇,已构成对小妍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小妍有权要求柯小姐向其赔礼道歉。

同时,法院指出,小妍作为小区业委会委员,在履职过程中理应注意方式方法,促进小区业主和平相处。面对业主的质疑,小妍以小区微信公众号发文的方式进行公开回应,纵观其文字本身,并无太大不当,但相关配图及行文方式确实不够严肃,可能会激发业主愤怒情绪;而且在公开发文过程中,小妍未对业主头像等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故其行为本身亦存在不当,也是柯小姐对其辱骂的一个诱因。据此,对小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导报记者 陈捷 吴舒远 通讯员 思法/文 杨希/漫画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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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湖北宜昌秭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