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优化平台经济市场准入规则,审慎出台新业态准入限制政策

浙江:优化平台经济市场准入规则,审慎出台新业态准入限制政策

7月5日,据浙江发布消息,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规则。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平台经济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一时看不准的新业态,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分类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对尚在培育期、具有成长性的新业态,探索“沙盒监管”和触发式监管,实现“无事不扰”和高效监管的有机统一。对部分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平台企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信息公示与披露,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推进平台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优化平台经济市场准入规则。实施资本投资“红绿灯”制度,加强投资监测监管,对跨行业、跨领域无序扩张风险实施“黄灯”警示,防范资本并购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平台经济领域。审慎出台新业态准入限制政策,对创新企业给予先行先试机会。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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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四川凉山会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