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广告效果

北京互联网广告效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广告投放到互联网上。相比传统广告渠道,互联网广告具有投放范围广、投放方式多样等优点。而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地区,其互联网广告效果备受关注。

首先,互联网广告的覆盖面更广。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的广告,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投放。同时,各类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的广告也可以根据用户所在地域进行针对性投放。这样,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目标受众,选择最合适的广告投放位置和方式。

其次,互联网广告的投放方式更加多样。搜索引擎广告、社交媒体广告、信息流广告等都是常见的广告形式。此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移动端广告也越来越普及。通过这些广告平台,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广告形式,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总的来说,北京的互联网广告效果是非常不错的。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互联网广告也将会越来越重要。

电脑图片

互联网广告的优势

互联网广告相对于传统媒体广告,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更低的成本

相比于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等传统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的成本更低。特别是针对小型企业而言,互联网广告是一种经济实惠的宣传方式。

手机图片

更好的测量效果

互联网广告可以通过各种工具来测量广告效果。比如,通过Google Analytics等工具,企业可以了解自己的广告点击率、转化率等数据。这些数据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评估广告效果,进一步优化广告策略。

更好的针对性

互联网广告可以根据用户的兴趣、地域等因素进行针对性投放。这样,企业可以在最适合的时机投放广告,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市场营销图片

如何提高互联网广告效果

在投放互联网广告之前,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以提高广告效果。

明确目标受众

企业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受众,以便在最合适的时机和地点投放广告。比如,针对青年人的产品可以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广告投放。

制定合适的广告策略

广告策略需要针对产品特点、目标受众等因素制定。比如,对于一些低价产品,可以采用低成本的广告形式,如信息流广告。

优化广告效果

企业可以通过不断优化广告策略,提高广告效果。比如,可以通过A/B测试等方式,测试不同广告形式的效果,并选择最优方案。此外,需要关注广告的转化率等效果,并不断进行优化。

总之,在投放互联网广告时,企业需要全面考虑产品、目标受众、广告策略等因素,以提高广告效果。

结论

北京的互联网广告效果是非常优秀的。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广告平台、选择最佳的投放方式、优化广告策略等方式,提高广告效果。相信在不断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广告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北京互联网广告效果特色

1、找到超值商品千万不要犹豫,直接抢购,能得到最多的优惠。

2、拍照识字。可以识别篆书草书等非常难辨认的书法字体,准确度高达%。

3、美女天团陪玩,至尊红颜主播,实时语音解惑;

4、游戏福利,免费领取

5、千变阵容,近百位个性鲜明,造型各异,独特技能的三国名将悉数登场~

北京互联网广告效果亮点

1、丢失的零件:找到识别形状的丢失的零件

2、新人用户注册app即可领取0元优惠券,全场通用。

3、增加笔画判断精度

4、内置字帖包括精选唐诗宋词元曲近千首;

5、平台也会根据提供的内容进行整理,方便大家观看。

zhaodaochaozhishangpinqianwanbuyaoyouyu,zhijieqianggou,nengdedaozuiduodeyouhui。paizhaoshizi。keyishibiezhuanshucaoshudengfeichangnanbianrendeshufaziti,zhunquedugaoda%。meinvtiantuanpeiwan,zhizunhongyanzhubo,shishiyuyinjiehuo;youxifuli,mianfeilingquqianbianzhenrong,jinbaiweigexingxianming,zaoxinggeyi,dutejinengdesanguomingjiangxishudengchang~阿(e)特(te)斯(si)陽(yang)光(guang)電(dian)力(li)集(ji)團(tuan)股(gu)份(fe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 第(di)壹(yi)屆(jie)監(jian)事(shi)會(hui)第十(shi)一次(ci)会議(yi)決(jue)议公告(gao)

證(zheng)券(quan)代(dai)碼(ma):688472 证券簡(jian)稱(cheng):阿特斯 公告編(bian)號(hao):2023-002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ben)公司监事会及(ji)全(quan)體(ti)监事保(bao)证本公告內(nei)容(rong)不(bu)存(cun)在(zai)任(ren)何(he)虛(xu)假(jia)記(ji)載(zai)、誤(wu)導(dao)性(xing)陳(chen)述(shu)或(huo)者(zhe)重(zhong)大(da)遺(yi)漏(lou),並(bing)對(dui)其(qi)内容的(de)真(zhen)實(shi)性、準(zhun)確(que)性和(he)完(wan)整(zheng)性承(cheng)擔(dan)法(fa)律(lv)責(ze)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zhao)開(kai)情(qing)況(kuang)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yi)下(xia)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tong)知(zhi)於(yu)2023年(nian)6月(yue)28日(ri)以电子(zi)郵(you)件(jian)的方(fang)式(shi)向(xiang)全体监事發(fa)出(chu)并送(song)達(da),并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shi)以現(xian)場(chang)結(jie)合(he)通訊(xun)表(biao)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you)监事会主(zhu)席(xi)曹(cao)俞(yu)先(xian)生(sheng)召集并主持(chi),会议應(ying)出席监事3人(ren),实際(ji)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fu)合《中(zhong)華(hua)人民(min)共(gong)和國(guo)公司法》等(deng)法律、法規(gui)、部(bu)門(men)规章(zhang)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cheng)》的有關(guan)规定(ding)。会议决议合法、有效(xiao)。

二(er)、 监事会会议審(shen)议情况

(一)审议通過(guo)《关于公司使(shi)用(yong)募(mu)集資(zi)金(jin)置(zhi)換(huan)預(yu)先投(tou)入(ru)募投項(xiang)目(mu)及已(yi)支(zhi)付(fu)发行(xing)費(fei)用的自(zi)籌(chou)资金的议案(an)》

监事会認(ren)為(wei):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dao)賬(zhang)後(hou)6個(ge)月内進(jin)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xu)符合《上(shang)市(shi)公司监管(guan)指(zhi)引(yin)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li)和使用的监管要(yao)求(qiu)》《上海(hai)证券交(jiao)易(yi)所(suo)科(ke)創(chuang)板(ban)股票(piao)上市规則(ze)》《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範(fan)運(yun)作(zuo)》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wen)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zhi)度(du)》的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沒(mei)有與(yu)募投项目的实施(shi)計(ji)劃(hua)相(xiang)抵(di)觸(chu),不存在變(bian)相改(gai)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損(sun)害(hai)股東(dong)利(li)益(yi)的情况。

表决结果(guo):3票同(tong)意(yi),0 票反(fan)对,0 票棄(qi)權(quan)。

具(ju)体内容詳(xiang)見(jian)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網(wang)站(zhan)(www.sse.com.cn)披(pi)露(lu)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特此(ci)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月 8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0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dong)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ti)示(shi):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62,004.67萬(wan)元(yuan),符合募集资金到帳(zhang)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ji)本情况

根(gen)據(ju)中国证券监督(du)管理委(wei)員(yuan)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shou)次公开发行股票註(zhu)冊(ce)的批(pi)復(fu)》(证监許(xu)可(ke)〔2023〕620 号),公司獲(huo)准向社(she)会公开发行人民幣(bi)普(pu)通股54,105.8824万股(行使超(chao)額(e)配(pei)售(shou)選(xuan)擇(ze)权前(qian))。每(mei)股发行價(jia)格(ge)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總(zong)额为600,575.2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kou)除(chu)发行费用共计27,792.86万元(不含(han)增(zeng)值(zhi)稅(shui)金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募集资金凈(jing)额为572,782.4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wei)。經(jing)畢(bi)馬(ma)威(wei)华振(zhen)会计師(shi)事務(wu)所 (特殊(shu)普通合夥(huo))审驗(yan)并于2023年6月6日出具了(le)《验资報(bao)告》(毕马威华振验字(zi)第230080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護(hu)投资者权益,公司設(she)立(li)了相关募集资金專(zhuan)用账戶(hu)。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fang)于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内,并由本公司与保薦(jian)機(ji)構(gou)、存放募集资金的商(shang)業(ye)銀(yin)行簽(qian)署(shu)了三(san)方监管協(xie)议。

二、发行申(shen)請(qing)文件承諾(nu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zhao)股說(shuo)明(ming)書(shu)》,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计划如(ru)下:

單(dan)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順(shun)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鑒(jian)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66号),公司擬(ni)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262,004.67万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52,557.81万元。具体如下:

注1:上述费用明細(xi)加(jia)总与合计數(shu)存在差(cha)異(yi)主要系(xi)四(si)舍(she)五(wu)入所致(zhi)。

注2:截(jie)至(zhi)2023 年6月6日止(zhi),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拟置换金额的差额人民币5,796.00万元已于2023年7月3日從(cong)募集资金账户中直(zhi)接(jie)划付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注3:截至2023 年6月6日止,累(lei)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超过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部分(fen)以自筹资金解(jie)决,該(gai)部分不在拟置换范圍(wei)内。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ge)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792.86万元(不含增值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zhi)前),其中尚(shang)未(wei)支付的承銷(xiao)保荐费用人民币16,981.13万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sheng)余(yu)发行费用人民币10,811.73万元。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446.87万元(不含增值税),因(yin)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針(zhen)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66号)。綜(zong)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2,557.81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446.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62,004.67万元。

四、本次置换履(lv)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2,557.81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9,446.87万元,置换资金合计262,004.67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無(wu)需(xu)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獨(du)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66号),且(qie)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ying)響(xiang)募投项目的正(zheng)常(chang)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tu)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別(bie)是(shi)中小(xiao)股东利益的情形(xing)。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he),并出具了《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66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mian)按(an)照(zhao)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yun)反映(ying)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zha)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bi)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時(shi)間(jian)距(ju)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liu)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466号);

3、中国国际金融(rong)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7月8日返(fan)回(hui)搜(sou)狐(hu),查看(kan)更(geng)多(duo)

责任编輯(ji):

发布于:甘肃陇南文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