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3-069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3-07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黄果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3-07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殷芳铖女士的辞职报告,殷芳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殷芳铖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且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殷芳铖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殷芳铖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公司董事会向殷芳铖女士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淑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补选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

张淑娟女士简历

张淑娟,女,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明昌钢具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江苏沃尔夫机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经理;弋阳县江天农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江苏腾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3-07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执业证书序号:NO 0011869,已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容诚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2022年度公司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共计125.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各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女士,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7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钟乐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项目质量复核人钟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较强的专业水平,较好的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较强的专业水平,较好的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3-07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

至2023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王泽川 朱文玲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碳元 公告编号:2023-07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一、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碳元舒适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舒适加”)以债权人身份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控股孙公司南京碳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碳元建筑”)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2日披露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碳元舒适加于2022年6月收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0105破3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南京碳元建筑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进展

2023年7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碳元舒适加收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0105破3号之二),裁定宣告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碳元建筑破产,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债务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据管理人的调查,南京碳元建筑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存在重整或和解可能的情况。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南京碳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南京碳元建筑自破产清算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已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对南京碳元建筑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宣告破产后,南京碳元建筑债权债务清偿由清算管理人按照相关破产清算程序正在进行。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发布于:河北省唐山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