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个高铁一棚戏“老赖”可怜亦可恨

坐个高铁一棚戏“老赖”可怜亦可恨

□老夔

近日,厦门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查处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高铁的案件。当事人黎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7月6日《海峡导报》)

坐个高铁也要冒用他人身份证?哦,原来这黎某是个“老赖”。

黎某因生意上债务纠纷被列为失信人员,想来以前大小也是“老板级”人物,别说坐高铁,住高档宾馆,哪怕过得更豪爽些也是他的自由。而今坐个高铁就像演一棚戏,竟要用前妻留在家里的过期身份证来“遮挡”,而且看来还没坐成,更被罚款1000元,这传出去让我们的“黎老板”怎么混?

也许曾经的生活和事业,不说前呼后拥呼风唤雨,终归是衣冠楚楚有头有脸。现在不仅连坐高铁的“资格”都没有,走在大街上更可能被指指戳戳。而且往后的生活和事业怎么办,哪个公司还会与这种人做生意?老婆孩子在制度范围内无辜,但是日常生活人情世故,当真一点也不受影响?

常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所以当“老赖”可怜,亦可恨。一些“老赖”耍点小聪明就以为可以优哉游哉,但一进“名单”就寸步难行了。这是管理者的一种态度,也是向社会放出信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律义务更不容逃避。现在的法律框架内,当“老赖”绝对没有出路。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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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陕西榆林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