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广告公司排名

北京广告公司排名:为您解析北京市十大顶尖广告公司

北京市是我国政治、文化、教育、科技和国际交往的中心,也是我国广告业的发展重心。北京市的广告公司经验丰富,服务品质高,因此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在本文中,我们将为您揭示北京市十大顶尖广告公司。

广告公司

1. 北京博美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博美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集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营销为一体的专业广告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和制作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品牌。公司的广告团队由多名资深的广告专家组成,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广告服务。

市场营销

2. 北京天一媒体有限公司

北京天一媒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业的广告公司,主要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营销等业务。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包括策划、创意、设计、制作、营销等多个方面的专家。公司技术力量雄厚,能够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广告服务。

数字广告

3. 北京中博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中博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集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市场调研和媒体代理于一体的专业广告公司。公司服务于众多国内外客户,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品牌企业。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广告服务。

4. 北京幸福蓝海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幸福蓝海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市场调研和媒体代理等业务的广告公司。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广告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5. 北京壹壹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壹壹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营销等业务的广告公司。公司的广告团队由多名资深的广告专家组成,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广告服务。公司秉承“创意为王,服务至上”的宗旨,不断超越自我,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6. 北京华信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华信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的广告公司,主要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营销等业务。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包括策划、创意、设计、制作、营销等多个方面的专家。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广告服务。

7. 北京汇诚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汇诚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营销等业务的广告公司。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广告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广告服务。公司秉承“创意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为客户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

8. 北京一品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一品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集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调研为一体的专业广告公司。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广告服务。公司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为客户量身定制广告方案。

9. 北京鸿波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鸿波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营销等业务的广告公司。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广告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广告服务。公司以诚信、专业、创新、服务为企业宗旨,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10. 北京展橙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展橙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的广告公司,主要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介购买和市场营销等业务。公司的广告团队由多名资深的广告专家组成,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广告服务。公司的宗旨是“以创意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挖掘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广告服务。

综上所述,北京市的广告公司数量众多,但只有少数企业拥有卓越的服务质量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广告服务。相信本文提供的信息将为客户选择合适的广告公司提供帮助。

北京的广告公司排名随机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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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安(an)徽(hui)舜(shun)禹(yu)水(shui)務(wu)股(gu)份(fe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首(shou)次(ci)公開(kai)發(fa)行(xing)股票(piao)並(bing)在(zai)創(chuang)業(ye)板(ban)上(shang)市(shi)提(ti)示(shi)公告(gao)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yi)下(xia)簡(jian)稱(cheng)“发行人(ren)”、“舜禹股份”或(huo)“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shen)請(qing)已(yi)經(jing)深(shen)圳(zhen)證(zheng)券(quan)交(jiao)易(yi)所(suo)(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wei)員(yuan)會(hui)委员審(shen)議(yi)通(tong)過(guo),并已经中(zhong)國(guo)证券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委员会同(tong)意(yi)註(zhu)冊(ce)(证监許(xu)可(ke)〔2023〕1173號(hao))。《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zhao)股意向(xiang)書(shu)》及(ji)附(fu)件(jian)披(pi)露(lu)於(yu)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zhi)定(ding)網(wang)站(zhan)(巨(ju)潮(chao)資(zi)訊(xun)网,网址(zhi)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時(shi)報(bao)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ri)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濟(ji)參(can)考(kao)网,网址www.jjckb.cn),并置(zhi)備(bei)于发行人、深交所、本(ben)次发行股票保(bao)薦(jian)人(主(zhu)承(cheng)銷(xiao)商(shang))華(hua)泰(tai)聯(lian)合(he)证券有限責(ze)任(ren)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de)住(zhu)所,供(gong)公眾(zhong)查(zha)閱(yue)。

敬(jing)请投(tou)资者(zhe)重(zhong)點(dian)關(guan)注本次发行流(liu)程(cheng)、网上网下申購(gou)及繳(jiao)款(kuan)、棄(qi)购股份處(chu)理等(deng)方(fang)面(mian),并認(ren)真(zhen)阅讀(du)今(jin)日刊(kan)登(deng)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chu)步(bu)詢(xun)價(jia)及推(tui)介(jie)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具(ju)體(ti)內(nei)容(rong)如(ru)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與(yu)网上申购日同為(wei)2023年(nian)7月(yue)17日(T日),其(qi)中,网下申购时間(jian)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3年7月17日(T日)進(jin)行网上和(he)网下申购时無(wu)需(xu)缴付(fu)申购资金(jin)。

2、所有擬(ni)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qie)符(fu)合相(xiang)关投资者條(tiao)件的网下投资者,須(xu)按(an)照(zhao)相关要(yao)求(qiu)在2023年7月10日(T-5日)中午(wu)12:00前(qian)注册并提交核(he)查材(cai)料(liao),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錄(lu)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ge)核查系(xi)統(tong)(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

3、本次发行采(cai)用(yong)向参与戰(zhan)略(lve)配(pei)售(shou)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chi)有深圳市場(chang)非(fei)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cun)托(tuo)憑(ping)证市值(zhi)的社(she)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結(jie)合的方式(shi)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有)、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you)华泰联合证券負(fu)责組(zu)織(zhi)實(shi)施(shi)。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電(dian)子(zi)平(ping)臺(tai)(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suan)深圳分(fen)公司登記(ji)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除(chu)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gen)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chao)过剔(ti)除最(zui)高(gao)报价後(hou)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wei)數(shu)和加(jia)權(quan)平均(jun)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mu)集(ji)方式設(she)立(li)的证券投资基(ji)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quan)国社会保障(zhang)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養(yang)老(lao)保險(xian)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qi)业年金基金和職(zhi)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運(yun)用管理辦(ban)法(fa)》等規(gui)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jing)外(wai)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shu)低(di)值)外,本次发行不(bu)安排(pai)向发行人的高級(ji)管理人员与核心(xin)员工(gong)资產(chan)管理計(ji)劃(hua)及其他(ta)外部(bu)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將(jiang)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zhi)接(jie)確(que)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zai)进行累(lei)计投標(biao)询价。

5、网下发行對(dui)象(xiang):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協(xie)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qi)貨(huo)公司、信(xin)托公司、保险公司、財(cai)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壹(yi)定条件的私(si)募基金管理人等專(zhuan)业機(ji)構(gou)投资者。一般(ban)机构投资者和個(ge)人投资者不得(de)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shu)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tian)寫(xie)、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liang)。

在网下询价开始(shi)前一工作(zuo)日(2023年7月10日,T-5日)上午8:30至(zhi)初步询价日(2023年7月11日,T-4日)當(dang)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應(ying)当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yi)據(ju),并填写建(jian)议价格或者价格區(qu)间。未(wei)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lv)行内部审批(pi)流程。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給(gei)出(chu)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yuan)則(ze)上不得修(xiu)改(gai)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duo)个配售对象分別(bie)填报不同的报价,每(mei)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bao)含(han)每股价格和該(gai)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zhi)能(neng)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che)销。因(yin)特(te)殊(shu)原因需要調(tiao)整(zheng)报价的,应重新(xin)履行报价決(jue)策(ce)程序(xu),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說(shuo)明(ming)改价理由、改价幅(fu)度(du)的邏(luo)輯(ji)计算依据以及之(zhi)前报价是(shi)否(fou)存在定价依据不充(chong)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wan)备等情(qing)況(kuang),并将有关材料存檔(dang)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xiao)變(bian)動(dong)單(dan)位为0.01元(yuan),初步询价階(jie)段(duan)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萬(wan)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ji)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bi)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bei),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36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360万股,約(yue)占(zhan)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69%。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嚴(yan)格遵(zun)守(shou)行业监管要求,加強(qiang)風(feng)险控(kong)制(zhi)和合规管理,审慎(shen)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不得超资产规模(mo)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超资产规模的申购为无效(xiao)申购。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額(e)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jin)一个月末(mo)(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最后一个自(zi)然(ran)日,即2023年6月30日)總(zong)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cheng)立时间不滿(man)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di)五(wu)个交易日(即2023年7月4日,T-9日)的产品(pin)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参与本次舜禹股份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于2023年7月10日(T-5日)中午12:00前通过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提交承諾(nuo)函(han)及相关核查材料,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如投资者拒(ju)絕(jue)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zu)以排除其存在法律(lv)、法规、规範(fan)性(xing)文(wen)件禁(jin)止(zhi)参与网下发行情形(xing)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yu)配售,并在《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違(wei)反(fan)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擔(dan)由此(ci)产生(sheng)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cu)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zeng)加了(le)定价依据核查功(gong)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cao)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3年7月10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7月11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者价格区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er):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zhi)。

网下投资者一旦(dan)报价即視(shi)为承诺其在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上傳(chuan)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ruo)不一致,所造(zao)成的后果(guo)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san):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bian)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总资产金额的估(gu)值日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6月30日)。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3年7月4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準(zhun)。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現(xian)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song)证券业协会。

7、网下剔除比(bi)例(li)规定: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gen)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dao)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da)、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xian)、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hua)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從(cong)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慮(lv)剩(sheng)余(yu)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環(huan)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su),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終(zhong)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jia)数不少(shao)于10家。

发行价格如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ying)率(lv)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bu)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靜(jing)態(tai)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詳(xiang)細(xi)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bei)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shi)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已聘(pin)请廣(guang)東(dong)华商律師(shi)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見(jian)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質(zhi)、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撥(bo)、信息(xi)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biao)明确意见。

8、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qi)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獲(huo)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qu)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shou)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9、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兩(liang)个交易日(2023年7月7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feng)閉(bi)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題(ti)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6,000万元(含)。配售对象证券賬(zhang)戶(hu)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訂(ding))》(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執(zhi)行。

网上投资者: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23年7月17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適(shi)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ru)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dan)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qian)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7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7月17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0、自主表達(da)申购意願(yuan):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dai)其进行新股申购。

11、本次发行回(hui)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shu)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3年7月17日(T日)决定是否啟(qi)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節(jie)。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六(liu)、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2、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7月1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納(na)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匯(hui)一筆(bi)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shi)敗(bai),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簽(qian)后,应根据《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搖(yao)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shou)義(yi)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fang)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項(xiang)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3、中止发行情况:扣(kou)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jiu)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續(xu)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十(shi)、中止发行情况”。

14、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an)。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ge)市场板塊(kuai)相关项目(mu)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lie)入限制名(ming)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連(lian)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轉(zhuan)換(huan)公司債(zhai)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際(ji)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5、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較(jiao)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研(yan)发投入大、经營(ying)风险高、业績(ji)不穩(wen)定、退(tui)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臨(lin)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jie)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zhi)悉(xi)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屬(shu)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來(lai)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門(men)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qie)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jie)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ying)響(xiang)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gai)况

发行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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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安徽黄山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