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三年来对社区矫正对象指导就业或就学58万人次

司法部:三年来对社区矫正对象指导就业或就学58万人次

7月5日,最高检、司法部联合举行“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新闻发布会。

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正局长级)刘晔表示,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开放的社会化条件下监管教育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罪犯的制度,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刘晔介绍,三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使命,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依法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一批发展中的瓶颈问题、难题得到解决。同时,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各地采取单独设立、在司法厅(局)或其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等方式,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全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分别达到78%、73%、68%。各地通过内部调剂、地方增编等方式,累计招录选拔社区矫正专门国家工作人员1.2万人,充实了社区矫正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力量。

此外,刘晔还介绍,在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方面,各地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权责清单和执法工作标准,依法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和责任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教育帮扶力度,三年来,对社区矫正对象指导就业或就学58万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组织开展公益活动1698万人次,协调落实低保2.8万人次、落实承包田39万人次、落实社会保险12万人次、落实社会救助3.3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保障了其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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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新疆吐鲁番鄯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