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红塔证券合计持有公司36,004,473股股票,占公司股本的6.6924 %。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红塔证券持有的36,004,473股股票为与被执行人陈伟雄、陈娜娜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2023年6月27日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司法划转所得。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59,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六)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七)减持其他说明:

(1)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红塔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红塔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红塔证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红塔证券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6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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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黑龙江省牡丹江爱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