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三有名录”公布,野猪被除名 专家:受侵害严重地区人为控制或成优解

新版“三有名录”公布,野猪被除名 专家:受侵害严重地区人为控制或成优解

封面新闻记者 苟春

近日,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 科学 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野生动物“三有名录”。据了解,新版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被调出了“三有名录”。

野猪为何会被调出?各地又该如何进一步管理?7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进行了采访。业内人士戴先生表示,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猪的种群数量逐步得到了恢复,总体不再存在生存威胁。

“当前的情况下,个别区域野猪种群超出环境容纳量、缺少天敌控制,且野猪侵害严重时,可以考虑人为控制其种群数量。”他说。

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动物”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兽类91种、鸟类1028种、爬行动物450种、两栖动物253种、昆虫类96种、蛛形纲动物2种、寡毛纲动物4种。记者注意到,野猪没有出现在新版“三有动物”目录中。

此前,野猪曾在部分地区致害引发广泛关注,四川就是全国受野猪侵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每年上报的野猪致害事件近万起,每年野猪毁坏农作物、经济作物等造成的损失超2亿元。

今年1月,四川印发《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办法规定,野猪是“三有”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以在鉴定后获得保险赔偿或政府补偿。被“三有”名录“除名”后,野猪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还能获得补偿吗?记者了解到,目前,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野猪移出‘三有动物’名录,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应当前情况的一种精细化、适应性管理。”戴先生说,这将更大的自主权和管理权给到了地方的管理部门。记者了解到,被“除名”前,狩猎野猪需要由专业的狩猎队伍完成,狩猎队伍的许可证明由林草部门审核,持枪狩猎时还需要公安部门核发持枪证,条件苛刻、程序复杂。被“除名”后,公众在面临野猪侵扰时,采取应对措施的审核手续可能更加简单。

“野猪移出‘三有动物’名录,这并不代表全国所有地方的野猪种群都没有生存问题。”戴先生说,即使野猪不在“三有名录”内,某些区域可能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保护措施。同时,“三有”名录调整后,野猪依然属于野生动物,保护区外,非专业狩猎人员不能使用猎枪、电网等工具,狩猎后也不能食用野猪,需要通过焚烧或填埋等方式无害化处理;保护区内,还要继续做好保护、监测工作。

“短期内当某区域内野猪种群数量超出环境容纳量且无法自然控制时,人为控制其种群数量,当前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事情。”戴先生说,虽然这并不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最优解决方案应该是让生态系统自然达到一个稳定状态,但是目前暂时没有这种自然解决的条件的情况下,在科学评估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人为措施去控制种群也是可以接受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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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湖北恩施宣恩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