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纺标深耕检验检测领域,与第一大客户关系不一般

天纺标深耕检验检测领域,与第一大客户关系不一般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纺标;证券代码:871753.NQ)是一家集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集团,业务范围涵盖消费品、医疗器械及工业品等行业。目前,公司正在冲刺北交所IPO。

据招股书,公司在消费品检验检测方面,尤其是纺织服装检验检测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主持、参与多项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制订修订,公司拥有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两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并承担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动服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能。

公司具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拥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审查并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证资质认定证书》(CMA),能出具带有CAL、CNAS、CMA标志的检验报告。公司客户包含安踏、李宁、天猫、抖音、京东等知名企业(平台)。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称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开招标以来,公司连续4年11次中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纺织品行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抽样检测工作。

从盈利方面来看,报告期三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1.70亿元、1.56亿元,实现净利润2264.13万元、5895.67万元、3725.01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8.24%、36.82%。

除了公司业绩出现颓势外,我们研究发现,天纺标或还与第一大客户、潘氏兄弟及其关联企业关系密切,与关联企业共同竞标,未披露行政处罚。此外,招股书在股权激励价格、专利信息、在研项目等也存诸多疑问。

来源:摄图网

与第一大客户关系不一般

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一大客户均为一津公司,具体包括5家使用“一津”商号的公司,各期来自一津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1562.87万元、1351.54万元、1381.55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3.36%、7.94%、8.86%。

一津公司作为经销商,为公司带来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58.56万元、1351.54万元、1381.55万元,占公司各期经销收入的72.10%、87.37%、94.83%。也就是说,一津公司为天纺标第一大客户兼第一大经销商,且经销占比逐年上升。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仅将上海一津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一津)列为关联方,而杭州一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一津)、广州一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一津)、深圳市一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一津)、青岛一津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一津)的实控人与上海一津实控人为亲属或同学关系,不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天纺标认为上述公司不构成公司关联方,但由于使用“一津”商号,且存在一定联系,因此天纺标将各一津公司合并披露。

此外,公司将上海一津认定为关联方依据为报告期内,该司曾为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天纺标控股股东之托管单位)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纺服院技术有限公司参股25%的公司。

据工商信息,潘进为公司关联方上海一津的实控人,与天纺标共同参股苏州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柏)。据二轮问询回复,公司给予上海一津的协议价格明显低于广州检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其他经销商。另据公告,2017年,公司以0元的价格收购潘进持有的天纺标(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除此以外,杭州一津、深圳一津实控人为潘飞,广州一津实控人为潘昊、雷铭夫妇,青岛一津的实控人为毛瑞国、朱彤霞夫妇。潘进、潘飞、潘昊三人系亲兄弟关系,毛瑞国系潘进的同学。

工商信息显示,潘进之兄弟潘飞曾为踏石(深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而该司曾用名为天纺标(深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此外,潘飞还为天纺国标(杭州)检测有限公司实控人,亦与天纺标商号类似。

天纺标与潘氏兄弟的关系或还不止于此。据工商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靳铁为上海一津监事,而上海一津实控人潘进同时控制上海踏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踏石贸易)。2019年天纺标还为踏石贸易垫资,2019年末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34万元。

与关联企业共同竞标,期后存行政处罚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检测)为天纺标股东,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英柏)为公司联营公司苏州英柏的控股股东。

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下半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04008),天纺标与华测检测、深圳英柏共同投标该项目标段77。

根据(深龙华)应急罚﹝2022﹞223号处罚,2022年5月,天纺标(深圳)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天纺标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等,被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罚款1万元。

上述处罚发生在招股书签署日前,而招股书却未予披露。

股权激励、专利信息、在研项目等也存诸多疑问

2020年7月16日,天纺标向总经理吕刚等2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104.95万股股票,2020年11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天津天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44.83万股股票,授予(认购)价格均为6.64元/股。

但据二级市场交易信息,2020年7月15日、2020年11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分别达到11.64元/股、25.10元/股。

而公司以明显低于公开市场股价的价格向高管、控股股东授予(发行)股票,并未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2019年7月,天津纺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书》,同意将其拥有的“ZL200910228831.3”“ZL201410376674.1”发明专利与公司共有。

但招股书“专利权”显示,上述两项发明专利均为天纺标单独所有,且“ZL200910228831.3”发明专利为原始取得。

招股书“关联共同投资”显示,2019年、2020年,公司分别出资1258.76万元、2343.13万元获得天津天泰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10.72%、10.67%股权。

但据合并现金流量表,报告期三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均为0元。

据招股书“关联交易往来余额”,2019年末公司对关联方上海天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申实业)的其他应付款余额0.8万元。

但据“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处,2019年末公司对天申实业其他应付款余额0.8万元,并表示与该单位为非关联方。

招股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在研项目有“色牢度关键技术的研究”等23个。

但“在研项目情况”处,公司又表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在研项目有“纺织物甲醛快速检测技术的研发”等29个。

据招股书“董事变动情况”,2020年4月至8月,吕刚担任公司董事,但据总经理吕刚简历信息,其未曾有担任公司董事的经历。

此外,根据(2021)冀09刑终580号韩某、杨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裁定书,2020年杨某等为销售不合格防护口罩,将其他公司生产的口罩冒充被告生产的口罩邮寄到天纺标进行检测,顺利取得天纺标检验报告,并凭借该报告将不合格防护口罩销往多省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发布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