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终止后续! 集创北方、华泰联合证券及立信所遭监管警示

IPO终止后续! 集创北方、华泰联合证券及立信所遭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7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上交所披露3张罚单,处罚主体涉及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创北方”)、华泰联合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所”)及相关责任人。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上交所在3月终止集创北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后的又一举措。

据悉,2022年6月30日,上交所受理了集创北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经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集创北方以及集创北方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晋芳存在审核问询回复未完整披露发行人与第一大经销商的物流信息及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前存在呆滞料虚假销售等内控缺陷,发行人相关整改措施及内控制度有效性不足;张晋芳未准确告知、发行人未如实披露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况等多项违规行为。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集创北方、张晋芳予以监管警示。

同时,上交所也发布了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及张鹏、刘晓宁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华泰联合证券作为集创北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人,张鹏、刘晓宁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存在对发行人向第一大经销商收入的真实性及公允性、相关物流与资金流水的核查与披露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中遗漏记录尽职调查发现的重大事项,对呆滞料相关内控制度有效性的核查不到位;未完整识别与还原发行人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况,导致在审期间多次调账、申报报表信息不准确等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及张鹏、刘晓宁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立信所作为集创北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申报会计师,强桂英、王绪增作为立信所指定的发行人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存在发行人向第一大经销商收入的真实性及公允性、相关物流与资金流水的核查与披露不到位;对发行人呆滞料销售及存货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的核查不到位;未完整识别与还原发行人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况,导致在审期间多次调账、申报报表信息不准确等专业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针对上述行为,上交所决定立信所及强桂英、王绪增予以监管警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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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吉林四平双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