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自产,新鲜小米,健康美味!

农家自产,新鲜小米,健康美味!

自古以来,小米就是中国北方人家中不可或缺的粮食。小米是一种营养丰富的粮食,含有大量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能够满足人体各种营养需求。而农家自产的小米则更加健康美味,因为它们没有使用农药和化肥,是纯天然的食品。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农家自产的小米的营养价值、品质保证、加工方式以及市场销售等问题。

1. 营养价值

小米是一种不错的碳水化合物来源,它能够提供人体所需的能量,并且有助于促进肠道健康。小米是一种低脂肪、低热量的食品,适合体重管理人群食用。此外,小米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包括锌、铁、铜和锰等,这些元素对于人体健康至关重要。相比于工业化生产的小米,农家自产的小米更加健康,因为它没有受到农药和化肥的污染,营养成分更加丰富。

2. 品质保证

农家自产的小米品质得到了保证。首先,这些小米没有使用农药和化肥,因此不会受到这些有害物质的污染。其次,由于种植和收割的过程都是手工完成的,因此可以确保每个小米的品质都很好。此外,由于农家自产的小米产量不高,因此可以保证小米的新鲜度。这些小米通常在收割之后不久就加工成为食品,因此可以确保食品的口感和品质。

3. 加工方式

农家自产的小米加工方式也很重要。首先,添加剂应该尽可能少,因为这些添加剂可能对健康有害。其次,加工过程应该尽可能少损失小米的营养成分,以确保食品的营养价值。最后,加工过程应该尽可能简单,以保留小米本身的口感和风味。健康的小米食品应该简单,自然和美味,这是农家自产的小米加工方式的特点之一。

4. 市场销售

农家自产的小米市场销售也非常重要。与工业化生产的小米相比,农家自产的小米通常产量较低,价格也较高。因此,要将这些小米推广到市场并推销给消费者,必须要有一个好的销售渠道。一些小米生产厂家和小商贩开始销售其自产的小米,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各种在线市场购买农家自产的小米。市场销售渠道的建立可以帮助农家自产的小米更好地融入市场,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结论

农家自产的小米不仅更加健康、美味、新鲜,而且对于保护环境和保持农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农家自产的小米的营养价值、品质保证、加工方式以及市场销售等问题。农家自产的小米是一种健康美味的食品,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人选择这种健康的食品,支持农民经济的发展。

问答话题

问:农家自产的小米与工业化生产的小米有什么不同? 答:农家自产的小米没有使用农药和化肥,因此更加健康,而且品质更好。农家自产的小米通常在收割后不久加工成为食品,因此也更加新鲜。问:哪些人适合食用农家自产的小米? 答:农家自产的小米是低脂肪和低热量的食品,适合体重管理人群食用。此外,小米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对于所有人都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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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江(jiang)蘇(su)苏鹽(yan)井(jing)神(shen)股(gu)份(fe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 第(di)五(wu)屆(jie)董(dong)事(shi)會(hui)第八(ba)次(ci)会議(yi)決(jue)议公告(gao)

證(zheng)券(quan)代(dai)碼(ma):603299 证券簡(jian)稱(cheng):苏盐井神 公告編(bian)號(hao):2023-024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ben)公司董事会及(ji)全(quan)體(ti)董事保(bao)证本公告內(nei)容(rong)不(bu)存(cun)在(zai)任(ren)何(he)虛(xu)假(jia)記(ji)載(zai)、誤(wu)導(dao)性(xing)陳(chen)述(shu)或(huo)者(zhe)重(zhong)大(da)遺(yi)漏(lou),並(bing)對(dui)其(qi)内容的(de)真(zhen)實(shi)性、準(zhun)確(que)性和(he)完(wan)整(zheng)性承(cheng)擔(dan)法(fa)律(lv)責(ze)任。

壹(yi)、董事会召(zhao)開(kai)情(qing)況(kuang)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yi)下(xia)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於(yu)2023年(nian)7月(yue)6日(ri)以通(tong)訊(xun)表(biao)决的方(fang)式(shi)召开,会议通知(zhi)已(yi)于2023年7月3日以電(dian)子(zi)郵(you)件(jian)的方式發(fa)出(chu)。經(jing)全体董事一致(zhi)同(tong)意(yi),豁(huo)免(mian)本次臨(lin)時(shi)董事会需(xu)提(ti)前(qian)五天(tian)通知的義(yi)務(wu)。本次会议應(ying)參(can)加(jia)表决董事8名(ming),实際(ji)收(shou)到(dao)表决票(piao)8份。濮(pu)興(xing)生(sheng)先(xian)生因(yin)事無(wu)法出席(xi)会议,委(wei)托(tuo)肖(xiao)立(li)松(song)先生代為(wei)表决。会议的召集(ji)、召开與(yu)表决程(cheng)序(xu)符(fu)合(he)《公司法》《公司章(zhang)程》的有關(guan)規(gui)定(ding),会议合法有效(xiao)。

二(er)、董事会審(shen)议情况

审议通過(guo)了(le)《关于回(hui)購(gou)註(zhu)銷(xiao)部(bu)分(fen)激(ji)勵(li)对象(xiang)已獲(huo)授(shou)但(dan)尚(shang)未(wei)解(jie)除(chu)限售(shou)的限制(zhi)性股票及調(tiao)整回购價(jia)格(ge)的议案(an)》

根(gen)據(ju)《上(shang)市(shi)公司股權(quan)激励管(guan)理(li)辦(ban)法》及《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計(ji)劃(hua)(草(cao)案修(xiu)訂(ding)稿(gao))》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將(jiang)首(shou)次授予(yu)中(zhong)1名激励对象持(chi)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鎖(suo)的12萬(wan)股限制性股票由(you)公司按(an)照(zhao)授予价格回购,并支(zhi)付(fu)同期(qi)銀(yin)行(xing)存款(kuan)利(li)息(xi),调整後(hou)的回购价格为4.27998元(yuan)/股。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fan)对【0】票,棄(qi)权【0】票。

特(te)此(ci)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監(jian)事会第七(qi)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ren),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選(xuan)舉(ju)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zhu)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投(tou)票表决,选举尹(yin)同陽(yang)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zi)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zhi)日起(qi)至(zhi)第五届监事会届滿(man)之日止(zhi)。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認(ren)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deng)法律、法规和规範(fan)性文(wen)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xiang)关规定,未損(sun)害(hai)公司及全体股東(dong)的权益(yi),不会对公司的財(cai)务狀(zhuang)况和经營(ying)成(cheng)果(guo)產(chan)生实質(zhi)性影(ying)響(xiang),也(ye)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團(tuan)隊(dui)的勤(qin)勉(mian)盡(jin)職(zhi)。綜(zong)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項(xiang)。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7日

尹同阳简歷(li)

尹同阳,男(nan),漢(han)族(zu),1981年3月出生,江苏盐城(cheng)人,2003年7月参加工(gong)作(zuo),省(sheng)委黨(dang)校(xiao)研(yan)究(jiu)生學(xue)历,現(xian)任江苏省盐業(ye)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員(yuan)、副(fu)總(zong)经理。

主要(yao)经历:2009年7月起,任共(gong)青(qing)团盐城市委副書(shu)记、党組(zu)成员(其間(jian):2010.07—2011.07 掛(gua)任濱(bin)海(hai)縣(xian)人民(min)政(zheng)府(fu)副县長(chang));2012年1月起,任亭(ting)湖(hu)區(qu)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14.06—2014.12挂任北(bei)京(jing)市经濟(ji)和信(xin)息化(hua)委员会裝(zhuang)備(bei)产业處(chu)副处长);2017年4月起,任共青团盐城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19年9月起,任共青团盐城市委书记;2019年12月起,任江苏银寶(bao)控(kong)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1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jin),任现职。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shi)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涉(she)及人數(shu)1人,回购价格为4.2799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208,869股變(bian)更(geng)为782,088,869股。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ru)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lv)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si)届董事会第十(shi)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zhai)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聯(lian)董事对相关议案進(jin)行了回避(bi)表决,獨(du)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見(jian)。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he)查(zha)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范圍(wei)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xing)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jie)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織(zhi)或個(ge)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異(yi)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pi)露(lu)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單(dan)的公示情况說(shuo)明(ming)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轉(zhuan)发的江苏省政府國(guo)有資(zi)产监督(du)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ju)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shi)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pi)復(fu)》(苏国资复 [2022] 8 号),江苏省国资委原(yuan)則(ze)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jiu)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kao)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孫(sun)国強(qiang)先生受(shou)其他(ta)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zheng)集人,就(jiu)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xiang)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liu)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mu)信息知情人買(mai)賣(mai)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報(bao)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yong)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xie)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xing)。

9、2022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登(deng)记結(jie)算(suan)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4月2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20万股。

10、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預(yu)留(liu)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條(tiao)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擬(ni)对首次授予中已身(shen)故(gu)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7998元/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liang)

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鑒(jian)于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身故,与公司終(zhong)止勞(lao)動(dong)关系(xi),不再(zai)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zhan)目(mu)前公司总股本的0.01534%。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ruo)公司发生资本公積(ji)转增(zeng)股本、派(pai)送(song)股票紅(hong)利、股份拆(chai)細(xi)、配(pei)股、縮(suo)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額(e)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zuo)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mei)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reng)須(xu)大于1。

公司2022年3月24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元/股。2022年6月25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du)利潤(run)分配方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jin)红利0.15002元(含(han)稅(shui))。2023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式,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79元/股相应调整为4.27998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屬(shu)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jiao)股东大会审议。

(三(san))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來(lai)源(yuan)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120,00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524,120.43元(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構(gou)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2,208,869股变更为782,088,869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wei):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績(ji)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zao)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繼(ji)續(xu)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li)为股东創(chuang)造价值(zhi)。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按照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为4.27998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为1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zheng)常(chang)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wo)們(men)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論(lun)性意见

北京市君(jun)致律師(shi)事务所(suo)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苏盐井神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bi)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shang)变更登记等手(shou)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減(jian)少(shao)注冊(ce)资本通知債(zhai)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詳(xiang)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yi)所網(wang)站(zhan)(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 股,回购价格为4.27998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208,869股变更为782,088,86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82,208,869元减少至 782,088,869 元。

二、需债权人知曉(xiao)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華(hua)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jie)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憑(ping)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qiu)公司清(qing)償(chang)债务或者提供(gong)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yu)期未向公司申(shen)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約(yue)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mian)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cai)料(liao)

公司债权人可(ke)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協(xie)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yin)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攜(xie)帶(dai)法人营业執(zhi)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wai),還(hai)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ran)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cai)用现場(chang)或邮寄(ji)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chuo)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3 年 7 月7日至 2023 年8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di)址(zhi):江苏省淮(huai)安(an)市淮安区华西(xi)路(lu) 18 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3200。

3、联系电話(hua):(0517)87036988,傳(chuan)真:(0517)87036999,邮箱(xiang):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7日返(fan)回搜(sou)狐(hu),查看(kan)更多(d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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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山西临汾浮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