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SZ)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飞利信(300287.SZ)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飞利信(300287.SZ)公告,公司、杨振华、曹忻军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未恰当评估与划分信用风险组合。对部分具有明显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未恰当评估与划分信用风险组合,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一是个别应收账款账龄有误;二是个别应收账款直接核销的会计处理不恰当。对部分仍处于诉讼过程中,尚不属于确实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直接予以核销。由此导致相关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

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将部分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核算,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及应收账款余额列示不准确。对部分具有明显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的长期应收款,未恰当评估与划分信用风险组合,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财务报表附注中个别项目的上期发生额有误。如将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及摊销计入成本、费用的“房租”子项目,将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相关款项的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子项目。

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对于部分需验收确认收入的项目,公司在内部记录项目已完成,且收到回款时确认收入,未能及时获取验收单。

来源:智通财经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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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黑龙江省鹤岗兴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