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2.69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2.7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7月11日

●“海正定转”于2023年7月10日停止转股,2023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1年3月实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18,152,415张,已于2021年3月18日登记完成,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海正定转”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9人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及1人因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39,400股。其中:对于17名主动离职及1名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8.60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115,000股、以8.73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9,400股;对于12名(含退休)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8.6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30,000股、以8.7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0元/股调整为8.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3元/股调整为8.56元/股。

2023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实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39,4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7日、2023年7月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因此,“海正定转”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期间,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在配股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情况下)、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根据上述约定,适用调整公式:P1=(P0+A1×k1+A2×k2+A3×k3+A4×k4)/(1+k1+k2+k3+k4)。

其中,P0=12.69元/股,A1=8.43元/股,A2=8.56元/股,A3=8.48元/股(8.4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A4=8.59元/股(8.5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k1=-0.0922%(-1,115,000股/1,209,513,077股),k2=-0.0041%(-49,400股/1,209,513,077股),k3=-0.0356%(-430,000股/1,209,513,077股),k4=-0.0037%(-45,000股/1,209,513,077股)(以注销前总股本1,209,513,077股计算),因此“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12.69元/股调整为12.70元/股。

调整后的“海正定转”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1日起生效。“海正定转”于2023年7月10日停止转股,2023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八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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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云南临沧永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