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7月12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动力定01”(债券代码:110807)、“动力定02”(债券代码:110808)(以下合称“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 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682,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1,552,059.41元。同时因公司现存已进入转股期的可转债,如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关于调整发行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27)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7月13日在指定媒体发布调整 2022 年度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提示性公告、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7月12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止,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上述可转债恢复转股。在此特别提示,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7月11日(含2023年7月11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中国动力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857333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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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湖南常德汉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