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产品储备丰富,但信披质量似乎有待提高

龙迅股份产品储备丰富,但信披质量似乎有待提高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主要从事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的研发、销售,目前正在冲刺科创板IPO。

据招股书,龙迅股份的芯片产品主要分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以应用于视频会议、安防监控、车载显示、AR/VR、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5G及AIoT等多元化的终端场景。龙迅股份主要采用经销模式,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龙迅股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454.77万元、13601.73万元、23480.36万元、12220.16万元,其中,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91.24%、93.62%、97.48%、98.07%。

截至2022年6月末,龙迅股份已获得79项境内专利(含发明专利62项)和37项境外发明专利。此外,龙迅股份已经获得110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84项软件著作权。龙迅股份已开发超过140款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多款产品具备国际竞争力。2020年,龙迅股份在全球高清视频桥接芯片市场中的销售额位列第六,在全球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市场中的销售额位列第八。

但我们研究发现,龙迅股份招股书的关联方认定似乎有所遗漏,信息披露质量似乎有待提高。另外,龙迅股份的募投金额较前次申报大幅增加,报告期内频繁分红,却还要募资用于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来源:摄图网

关联方认定似乎有所遗漏

贾冰雁为龙迅股份的董事,招股书显示,2019年10月至今,贾冰雁历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的投委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华东总部副总经理。

工商信息显示,深创投直接持有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印新材)1.42%的股权,直接持有苏州雄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立科技)1.63%的出资份额,同时,富印新材、雄立科技均有一名董事叫贾冰雁。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红土创投)、六安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红土创投)均为深创投的全资子公司,深创投通过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红土创投、六安红土创投100%的股权。工商信息显示,贾冰雁同时担任安徽红土创投、六安红土创投的总经理。

不知道富印新材、雄立科技的董事,以及安徽红土创投、六安红土创投的总经理,与龙迅股份的董事贾冰雁是否为同一个人呢?龙迅股份的招股书是否遗漏了贾冰雁的上述兼职信息呢?

另外,龙迅股份的招股书将董事认定为关联自然人,并将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法人认定为关联方。那么,龙迅股份的招股书是否应当将富印新材、雄立科技、安徽红土创投、六安红土创投认定为关联方呢?

信息披露质量似乎有待提高

龙迅股份曾于2020年10月向上交所报送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当时,龙迅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安证券;证券代码:600909.SH)。2021年1月26日,龙迅股份和华安证券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2021年11月,龙迅股份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金公司;证券代码:601995.SH)签署了辅导协议。

龙迅股份的招股书显示,2021年,龙迅股份计入管理费用的中介机构费用为62.40万元,但据华安证券年报,2021年,华安证券为龙迅股份提供承销保荐服务的金额为94.34万元,高于龙迅股份招股书披露的2021年计入管理费用的中介机构费用总额。

晶圆为龙迅股份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据招股书,2021年,龙迅股份采购晶圆的金额为5960.99万元。据龙迅股份的首轮问询回复,SILTERRA 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Silterra)、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联华电子)、虹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晶科技)、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灿芯半导体)为龙迅股份的晶圆供应商。

据首轮问询回复“不同晶圆供应商之间的定价差异原因”处披露的数据,2021年,龙迅股份向Silterra采购制程分别为110nm、130nm、180nm的8英寸晶圆的数量分别为5033片、4193片、3801片,均价分别为4592.99元/片、4666.04元/片、3694.82元/片,按此计算,2021年,龙迅股份向Silterra采购晶圆的金额为5672.52万元。

2021年,龙迅股份向联华电子采购制程为40nm、55nm的12英寸晶圆的数量分别为90片、18片,均价分别为17712.41元/片、14506.26元/片,按此计算,2021年,龙迅股份向联华电子采购晶圆的金额为185.52万元。

此外,龙迅股份向虹晶科技采购制程为180nm的8英寸晶圆的数量为150片,均价为4565.85元/片,向灿芯半导体采购制程为350nm的8英寸晶圆的数量为100片,均价为3445.15元/片。按此计算,龙迅股份2021年向虹晶科技、灿芯半导体采购晶圆的金额分别为68.49万元、34.45万元。

加总可知,2021年,龙迅股份向Silterra、联华电子、虹晶科技、灿芯半导体采购晶圆的金额总计为5960.99万元,与招股书披露的龙迅股份2021年的晶圆采购金额一致。不知道这是否应当意味着2021年龙迅股份的晶圆供应商仅有Silterra、联华电子、虹晶科技、灿芯半导体四家呢?但招股书显示,2021年,文晔领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晔科技)为龙迅股份的第四大供应商,龙迅股份主要向其采购的内容为晶圆。

此外,龙迅股份的首轮问询回复将主要供应商分为晶圆供应商、封测供应商、辅材及其他供应商三类,并表示,文晔科技为其主要的辅材及其他原材料供应商,报告期内,龙迅股份主要向文晔科技等辅材及其他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集成电路裸片和成品芯片。那么,龙迅股份向文晔科技及其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内容究竟是什么呢?

此外,2019年至2021年,龙迅股份向Silterra采购晶圆金额占其采购晶圆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6.29%、96.61%、95.16%,龙迅股份的经营似乎对Silterra有较大依赖。

另外,龙迅股份目前仅存在一个境内子公司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田亩),其另一个境内子公司安徽芯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注销。

招股书称,2020年,龙迅股份的社保缴纳人数为141人,但据工商年报,2020年,龙迅股份及其子公司朗田亩的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123人、0人,合计为123人,与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募投金额较前次申报大幅增加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为龙迅股份本次的IPO募投项目之一,招股书显示,该项目的备案号为2020-340162-65-03-020817,投资总额为28167.06万元。但据龙迅股份2020年10月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该备案号对应的项目为“高清视频信号处理与控制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仅为12149.18万元。

无独有偶,龙迅股份的募投项目“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均存在同样的问题。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备案号为2020-340162-65-03-020860,投资总额为17664.32万元。但据2020年的招股书申报稿,该备案号对应的“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总额仅为8635.34万元。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备案号为2020-340162-65-03-020861,投资总额为34667.69万元。但据2020年的招股书申报稿,该备案号对应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仅为10750万元。

由此可见,龙迅股份此次三个募投项目的备案号与2020年招股书申报稿中相同,但三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为80499.07万元,较2020年招股书申报稿中的总投资额31534.52万元大幅增长了155%。

另外,龙迅股份本次IPO新增了一项募投项目,龙迅股份拟使用IPO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不过,招股书显示,2021年、2022年上半年,龙迅股份两次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分别为1298.60万元、2960.82万元,合计分红4259.42万元。

高管曾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刘永跃为龙迅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曾任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四创电子;证券代码:600990.SH)董秘。

据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5]56号,刘永跃任四创电子董秘期间,四创电子在股票停复牌办理和相关信息披露方面,刘永跃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据该决定书,2015年9月,四创电子以筹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停牌,并于9日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15日,四创电子向上交所提交的股票延期复牌申请称,停牌筹划事项已明确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拟申请继续停牌。16日,上交所向四创电子下发监管函,明确要求四创电子充分论证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及时披露已确定的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尽快安排股票复牌交易,并分阶段披露进展。

9月17日,四创电子自行通过信息披露直通车渠道,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9月24日、10月1日,四创电子又以同样方式刊登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10月12日,四创电子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另经核实,根据四创电子7月7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四创电子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会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上交所认为,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为上市公司的常规业务,可根据分阶段披露的原则进行披露。四创电子在停牌满10个交易日后,自行3次延期复牌,明显超出筹划员工持股计划通常所需的停牌时间。四创电子办理股票延期复牌事项不审慎,其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也不充分,限制了投资者的正当交易权利。

四创电子的时任董秘刘永跃作为信披事务部门负责人,理应勤勉尽责,认真办理信息披露和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对四创电子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2015年12月,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四创电子和刘永跃予以通报批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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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天津市宝坻宝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