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广告牌灯箱

LED广告牌灯箱——打造靓丽的城市夜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LED广告牌灯箱已经成为城市夜景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以其高亮度、高清晰度、长寿命、低功耗等优势,成为室外广告的主流形式之一。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您详解LED广告牌灯箱的特点、应用、优势等,带您一起了解这项重要的室外广告形式。

一、LED广告牌灯箱的特点

1.高亮度:LED广告牌灯箱比普通灯箱的亮度要高出许多,即使在强光的照射下,广告内容也能清晰可见。

LED广告牌灯箱

2.高清晰度:LED广告牌灯箱可根据需要调节亮度、颜色和光线的方向,使广告内容呈现出更加真实、生动的效果。

高清晰度

3.长寿命:LED广告牌灯箱寿命长达数万小时,比普通灯箱寿命长很多,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告主的需求。

长寿命

4.低功耗:LED广告牌灯箱能够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低功耗

5.易于维护:LED广告牌灯箱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耐用性,同时易于保养和维护,减少了使用成本。

易于维护

综上所述,LED广告牌灯箱具有高亮度、高清晰度、长寿命、低功耗、易于维护等特点,成为室外广告的主流形式之一。

二、LED广告牌灯箱的应用

LED广告牌灯箱可广泛应用于商业街、广场、道路、地铁等公共场所,起到了宣传商品、服务和品牌形象的作用。

应用

1.商业街:商业街是一个集商业、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LED广告牌灯箱的应用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提升商家的知名度和销售额。

商业街

2.广场:广场是城市的重要公共场所,LED广告牌灯箱可以在广场上悬挂、立柱等形式,展示各种广告内容,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

广场

3.道路:LED广告牌灯箱可以设置在道路两侧、立交桥、隧道等位置,为城市夜景增添色彩,同时也提醒行车人注意安全。

道路

4.地铁:地铁是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LED广告牌灯箱可以在地铁站台、车厢内等位置展示广告内容,为乘客提供更多的信息。

地铁

综上所述,LED广告牌灯箱在商业街、广场、道路和地铁等公共场所的应用广泛,成为城市夜景中一道重要的风景线。

三、LED广告牌灯箱的优势

1.提高品牌知名度:LED广告牌灯箱能够将广告内容以更加鲜明的方式呈现,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和关注度。

品牌知名度

2.提高销售额:通过LED广告牌灯箱宣传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吸引更多的顾客,提高销售额。

销售额

3.增强企业形象:LED广告牌灯箱的高端、大气、精致的外观,能够提升企业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企业形象

4.提高广告效果:LED广告牌灯箱能够将广告内容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提高广告效果,让消费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品牌或产品。

广告效果

综上所述,LED广告牌灯箱的优势在于提高品牌知名度、销售额、企业形象和广告效果等方面。

结论

通过对LED广告牌灯箱的特点、应用和优势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它在室外广告中的重要性。如今,LED广告牌灯箱已成为城市夜景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品牌展示和促进销售的机会。如果您有更多关于LED广告牌灯箱的需求,可以咨询我们的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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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随心_句子c>北(bei)京(jing)慧(hui)辰(chen)資(zi)道(dao)资訊(xun)股(gu)份(fe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 首(shou)次(ci)公開(kai)發(fa)行(xing)部(bu)分(fen)限售(shou)股上(shang)市(shi)流(liu)通(tong)公告(gao)

本(ben)公司董(dong)事(shi)會(hui)及(ji)全(quan)體(ti)董事保(bao)證(zheng)本公告內(nei)容(rong)不(bu)存(cun)在(zai)任(ren)何(he)虛(xu)假(jia)記(ji)載(zai)、誤(wu)導(dao)性(xing)陳(chen)述(shu)或(huo)者(zhe)重(zhong)大(da)遺(yi)漏(lou),並(bing)對(dui)其(qi)内容的(de)真(zhen)實(shi)性、準(zhun)確(que)性和(he)完(wan)整(zheng)性依(yi)法(fa)承(cheng)擔(dan)法律(lv)責(ze)任。

重要(yao)内容提(ti)示(shi):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數(shu)量(liang)為(wei)31,728,24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ri)期(qi)为2023年(nian)7月(yue)17日

壹(yi)、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類(lei)型(xing)

根(gen)據(ju)中(zhong)國(guo)证券(quan)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委(wei)員(yuan)会於(yu)2020年6月18日出(chu)具(ju)的《關(guan)于同(tong)意(yi)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piao)註(zhu)冊(ce)的批(pi)復(fu)》(证监許(xu)可(ke)〔2020〕1186號(hao)),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yi)下(xia)簡(jian)稱(cheng)“公司”)獲(huo)准向(xiang)社(she)会公开发行人(ren)民(min)幣(bi)普(pu)通股(A股)1,856.8628萬(wan)股,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hai)证券交(jiao)易(yi)所(suo)科(ke)創(chuang)板(ban)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qian)總(zong)股本为5,570.5882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後(hou)总股本为7,427.4510万股,其中無(wu)限售條(tiao)件(jian)流通股为1,688.3754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39.0756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網(wang)下配(pei)售的756,443 股限售股已(yi)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23,977,642 股已于 2021 年 7 月 16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戰(zhan)略(lve)配售限售股928,431股已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zi)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zhi)日起(qi)36個(ge)月,限售股股東(dong)数量为8名(ming),对應(ying)限售股数量为 31,728,240股,占(zhan)公司总股本的42.717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合(he)計(ji)为 31,728,240股,將(jiang)于2023年7月17日起上市流通。(因(yin) 2023年7 月16日为非(fei)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順(shun)延(yan)至(zhi) 2023年 7 月 17日)

二(er)、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xing)成(cheng)后至今(jin)公司股本数量變(bian)化(hua)情(qing)況(kuang)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屬(shu)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wei)发生(sheng)因利(li)潤(run)分配、公積(ji)金(jin)轉(zhuan)增(zeng)导致(zhi)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san)、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諾(nuo)

根据《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zhao)股說(shuo)明(ming)書(shu)》及相(xiang)关文(wen)件,本次申(shen)請(qing)解(jie)除(chu)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chi)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zuo)出的有关承诺如(ru)下:

1、控(kong)股股东新(xin)疆(jiang)良(liang)知(zhi)正(zheng)德(de)企(qi)業(ye)管理咨(zi)詢(xun)有限公司(曾(zeng)用(yong)名:良知正德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就(jiu)股份鎖(suo)定(ding)及減(jian)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shi)六(liu)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讓(rang)或者委托(tuo)他(ta)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ye)不由(you)慧辰资讯回(hui)購(gou)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ruo)因慧辰资讯進(jin)行權(quan)益(yi)分派(pai)等(deng)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reng)将遵(zun)守(shou)上述承诺。

二、在慧辰资讯上市后6个月内如慧辰资讯股票連(lian)續(xu)20个交易日的收(shou)盤(pan)價(jia)均(jun)低(di)于发行价(指(zhi)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ge),如果(guo)慧辰资讯上市后因派发現(xian)金紅(hong)利、配股、送(song)股、縮(suo)股、股份拆(chai)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yuan)因进行除权、除息(xi)的,則(ze)按(an)照(zhao)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規(gui)定作除权除息處(chu)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mo)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慧辰资讯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動(dong)延長(chang)6个月。

三、慧辰资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di)十二章(zhang)第二節(jie)规定的重大違(wei)法情形,觸(chu)及退(tui)市標(biao)准的,自相关行政(zheng)处罰(fa)決(jue)定或者司法裁(cai)判(pan)作出之日起至慧辰资讯股票終(zhong)止(zhi)上市前,本公司将不减持所持慧辰资讯股份。

四(si)、本公司在持有慧辰资讯股票锁定期(包(bao)括(kuo)延长的锁定期)屆(jie)滿(man)后兩(liang)年内擬(ni)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每(mei)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chao)過(guo)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且(qie)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慧辰资讯股票的发行价。本公司减持慧辰资讯股票应符(fu)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dan)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fang)式(shi)转让以及交易所集(ji)中競(jing)价交易方式、大宗(zong)交易方式、協(xie)議(yi)转让方式等。

五(wu)、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慧辰资讯首发前股份時(shi)将明确并披(pi)露(lu)慧辰资讯的控制(zhi)权安(an)排(pai),保证慧辰资讯持续穩(wen)定經(jing)營(ying)。

六、本公司将嚴(yan)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gao)减持股份的若幹(gan)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級(ji)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shi)細(xi)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qiu)執(zhi)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ling)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qi)、如本公司违反(fan)上述承诺擅(shan)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de)歸(gui)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sheng)余(yu)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kou)留(liu)应付(fu)现金分红中與(yu)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額(e)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法律、法规、规範(fan)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er)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願(yuan)无条件地(di)遵從(cong)該(gai)等规定。”

2、承合一(天(tian)津(jin))企业管理咨询中心(xin)(有限合夥(huo))、聚(ju)行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就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慧辰资讯上市后6个月内如慧辰资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慧辰资讯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慧辰资讯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慧辰资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慧辰资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合伙企业将不减持所持慧辰资讯股份。

四、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每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慧辰资讯股票的发行价。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发前股份时将明确并披露慧辰资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慧辰资讯持续稳定经营。

六、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上海琢(zhuo)樸(pu)企业管理事務(wu)所(有限合伙)就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累(lei)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减持时慧辰资讯最(zui)近(jin)一期经審(shen)计的每股凈(jing)资產(chan)(每股净资产=合并財(cai)务報(bao)表(biao)中归属于母(mu)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ji)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調(tiao)整)。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上海匯(hui)盼(pan)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永(yong)新縣(xian)雙(shuang)贇(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秉(bing)樊(fan)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寧(ning)波(bo)信(xin)厚(hou)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廣(guang)发乾(qian)和投(tou)资有限公司就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給(gei)慧辰资讯、慧辰资讯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造(zao)成損(sun)失(shi)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介(jie)機(ji)構(gou)核(he)查(zha)意見(jian)

经核查,保薦(jian)机构認(ren)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严格履(lv)行了(le)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xiang)符合《中華(hua)人民共(gong)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辦(ban)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第九(jiu)条的规定,具有下列(lie)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she)嫌(xian)证券期貨(huo)违法犯(fan)罪(zui),在被(bei)中国证监会立(li)案(an)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偵(zhen)查期間(jian),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xing)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dao)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編(bian)号:证监立案字(zi)0142023010号)。主(zhu)要原因系(xi)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mu)前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因此(ci),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含(han)其一致行动人)新疆良知正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新疆慧聰(cong)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聚行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合一(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做(zuo)出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不能(neng)进行减持操(cao)作。此外(wai),因公司所有持股的董、监、高均通过上述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间接(jie)持股,所以公司的董、监、高在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做出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不能进行减持。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1,728,24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42.717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qing)單(dan):

注:总数与各(ge)分项数值(zhi)之和尾(wei)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she)五入(ru)原因所造成的。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其他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含其一致行动人)新疆良知正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新疆慧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聚行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合一(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在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做出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七、上网公告附(fu)件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te)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月8日返(fan)回搜(sou)狐(hu),查看(kan)更(geng)多(duo)

责任编輯(ji):

发布于:浙江丽水遂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