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被逮捕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被逮捕

据最高检官网7月6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春生(资料图)

2022年12月消息,李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6月消息,李春生被“双开”。

经查,李春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春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春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李春生出生于1961年,早年在河南工作,曾任新县县长、县委书记,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06年,他调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2008年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

2013年,李春生调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21年转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至主动投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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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安徽合肥蜀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