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两起政法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通报!两起政法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政法系统

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平大队原一级警长冯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存在瑕疵问题车辆通过外检查验及待检车辆插队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2022年1月,冯某被给予撤职和留党查看二年处分。

大连庄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于某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正当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应他人请托对相关企业进行关照。2022年6月,于某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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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崔扶尧

校对:兰鸿翔

责编:张红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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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辽宁营口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