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85,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5.88元,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8日上市,自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125.88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公司触发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条件,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董事郑建、胡美琴间接持股系通过凯毕特、员工持股平台丰泉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董事郑建之配偶汪玲间接持股系通过凯毕特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其他董事(除独立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系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丰泉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注2:上述原股份锁定到期日、延长锁定期后到期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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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江西吉安永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