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经理层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方案,并同意废止《经营者及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川仪股份2023年度银行借款计划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申请共计60,000万元的新增银行借款额度(公司未到期银行借款余额需保持在 60,000 万元之内),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年利率不高于2.5%。若其他银行的借款利率确有优势,则公司可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银行范围内择优选择银行进行融资。授权董事长在上述2023年度新增银行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借款相关的协议和文件资料,授权期限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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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新疆和田策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