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 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 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657号),焦煤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发布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中已对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进行股份质押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焦煤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焦煤集团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质押登记,即:将3.25亿股公司A股股票划入质押专户中,该部分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7248%。

2023年6月14日本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受此影响,控股股东焦煤集团原拟质押股数3.25亿股无法满足其拟发行可交债的方案要求。根据焦煤集团通知,焦煤集团拟将本次质押股数由3.25亿股调整为4.25亿股,调整后拟质押股数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4862%,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65,337,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177%。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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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黑龙江省牡丹江西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