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董事会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2,250.29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16.7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监事会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2,250.29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16.7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伍超群先生共计发行62,402,496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205,038.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94,96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23年7月3日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CDAA9B019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两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22年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在该次董事会召开前,“年产60万吨调味品智能制造项目”已累计投入29,505.22万元,本次发行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不含本项目在该次董事会召开前已累计投资的资金。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有关议案之日(即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2,25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6.78万元(以下发行费用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9F0178)。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7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9F0178),认为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9F0178)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现金管理额度: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或“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拟购买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伍超群先生共计发行62,402,496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205,038.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94,96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23年7月3日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CDAA9B019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两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22年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在该次董事会召开前,“年产60万吨调味品智能制造项目”已累计投入29,505.22万元,本次发行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不含本项目在该次董事会召开前已累计投资的资金。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2,250.29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6.78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以上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9F0178)。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审核意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本次拟购买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为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风险可控。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做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谨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匹配投资期限,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会议文件、审核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文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等需求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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