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及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及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30,0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30,0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8,030,002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华夏人寿减持时间、数量均已过半,现将其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2、减持计划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人寿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15,001股,占总股本的0.5%,均系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华夏人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华夏人寿在减持实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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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江苏苏州吴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