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关于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2023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基金代码:004916)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3年6月12日(含该日)至2023年7月11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3年7月10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3年7月11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首个半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6个月(含6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发布于:江西上饶婺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