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被判6年3个月,受害者丈夫称妻子无法自理,望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若不满将上诉

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被判6年3个月,受害者丈夫称妻子无法自理,望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若不满将上诉

去年9月,湖南娄底,女司机肖某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宝马机动车,追尾一辆二轮电动车后逃逸,致使女子谢某被拖行约一公里直到被交警截停。2023年7月7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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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醉酒后驾驶轿车在娄底市娄星区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事后,谢某被送医救治。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3年7月6日上午,被害人谢某的丈夫周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家属将到庭参加宣判,“希望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若对判决不满将提起上诉。

周先生称,妻子至今仍不能说话、走路,吃饭也比较费力,“四肢稍微有一点好转,医生说她说话功能很难恢复了,以后无法交流”,由于无法确定今后妻子康复情况和治疗所需费用,目前仍未提起民事诉讼,“现在欠了医院快90万了。”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中国新闻周刊、大风新闻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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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西藏山南贡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