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苟芸慧个人资料

苟芸慧个人资料:从网络到独家揭秘

苟芸慧作为一名知名的女演员,一直备受大家关注。她在演艺圈的表现备受称赞,但是她的个人资料却一直备受争议。本文将从网络信息、独家揭秘等多个方面为大家详细阐述苟芸慧的个人资料,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位实力派女演员。

一、网络资料:真假难辨

在网络上可以轻松地找到苟芸慧的个人资料,但是其中真假难辨。很多资料存在着夸大其词、捏造和篡改等现象。有时候甚至会出现另一个人的照片被冒充成苟芸慧的情况。因此,我们必须要对网络上的资料持谨慎的态度,以免被误导。在苟芸慧的网络资料中,她的经历和成就都被大肆宣扬。比如说,有人说她的学历非常高,但事实上,她的学历只有初中文化。有人说她出道很早,但实际上她是在30多岁才开始涉足演艺圈。因此,我们不能轻信网络上的所有资料,要多加甄别。

二、独家揭秘:苟芸慧的真实资料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有一些独家揭秘曝光了苟芸慧的真实资料。这些资料来自于她的亲朋好友、同窗好友和工作人员等。这些资料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了苟芸慧的成长历程和演艺事业。根据这些独家揭秘,苟芸慧的真实名字叫做李秀芳,出生于湖北一个普通家庭。她曾在一家出版社工作,但因为喜欢表演而辞职进入演艺圈。她在演艺圈中并不是很有名,直到参演电视剧《爱情公寓》后才迅速走红。此外,苟芸慧也曾在一些访谈中透露了一些自己的个人经历。比如说,她曾经开过一家餐馆,后来因为生意萎缩而关门,这段经历也成为她演戏的一个重要参考。

三、苟芸慧的表演特点

苟芸慧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演员,她的演技备受称赞。在表演中,她有着独特的风格和特点。她的表演技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她的表演非常自然,让人感觉她就是角色本身。在镜头前,她会忘记自己是一个演员,而全身心地进入角色中,让人看到了真实的人物。其次,她的表演非常细腻,在面对复杂的情感戏时,她能够把握得非常好,让人感受到角色内心的起伏和变化。最后,她的表演非常有感染力,可以让观众情不自禁地被她所塑造的角色所打动。她的表演不仅仅是在讲故事,而是在感染人心。

四、苟芸慧的未来发展

苟芸慧是一名备受瞩目的演员,未来的发展也备受关注。从她演艺事业的发展来看,她的演技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而且也在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演技水平。未来,她有望在大荧幕上有更好的发展。除了演艺事业,苟芸慧也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曾多次参加过各种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未来,她也有望在公益事业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总结

苟芸慧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演员,她的表演技巧备受称赞。在网络资料和独家揭秘中,我们大概了解了她的成长历程和演艺事业。她的表演特点使她成为了业内翘楚,未来的发展也充满了无限可能。问答话题:Q1:苟芸慧的真实名字是什么?A1:苟芸慧的真实名字是李秀芳。Q2:苟芸慧的学历是什么?A2:苟芸慧的学历只有初中文化。Q3:苟芸慧在演艺圈中是什么时候开始走红的?A3:苟芸慧在演艺圈中是在参演电视剧《爱情公寓》后才迅速走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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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yue)4日(ri),澎(peng)湃(pai)新(xin)聞(wen)記(ji)者(zhe)獲(huo)悉(xi),6月26日,中国互聯(lian)網(wang)金融(rong)协会在(zai)京(jing)召(zhao)開(kai)互联网助贷業(ye)務(wu)健(jian)康(kang)发展(zhan)工(gong)作(zuo)交(jiao)流(liu)会,並(bing)发布《中国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研究报告》(下(xia)稱(cheng)《报告》)。

《报告》厘(li)清(qing)了(le)互联网助贷业务的(de)邊(bian)界(jie)及(ji)定(ding)義(yi),詳(xiang)細(xi)梳(shu)理(li)了我(wo)国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发展歷(li)程(cheng)、业务模(mo)式(shi)、存(cun)在價(jia)值(zhi)、風(feng)險(xian)挑(tiao)戰(zhan)及国內(nei)外(wai)經(jing)驗(yan),提(ti)出(chu)了政(zheng)策(ce)建(jian)議(yi),為(wei)後(hou)續(xu)深(shen)入(ru)研究解(jie)決(jue)助贷业务痛(tong)點(dian)難(nan)点問(wen)題(ti)奠(dian)定了基(ji)礎(chu)。

存在七(qi)大(da)问题:过度借贷问题較(jiao)为突(tu)出,贷后管(guan)理有(you)待(dai)進(jin)壹(yi)步(bu)規(gui)範(fan)

《报告》認(ren)为,互联网助贷本(ben)質(zhi)是(shi)信(xin)贷业务各(ge)參(can)與(yu)方(fang)的優(you)勢(shi)互補(bu)与資(zi)源(yuan)效(xiao)益(yi)最(zui)大化(hua),能(neng)夠(gou)擴(kuo)大客(ke)群(qun)范圍(wei)、降(jiang)低(di)服(fu)务成(cheng)本、提高(gao)服务效率(lv)、增(zeng)強(qiang)用(yong)戶(hu)體(ti)验,更(geng)好(hao)地(di)滿(man)足(zu)廣(guang)大長(chang)尾(wei)客群普(pu)惠(hui)金融需(xu)求(qiu)。

《报告》指(zhi)出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中存在以(yi)下问题:

过度借贷问题较为突出。互联网助贷业务提升(sheng)了信贷服务的可(ke)得(de)性(xing)和(he)便(bian)利(li)性,但(dan)客觀(guan)上(shang)也(ye)助长了借款(kuan)人(ren)非(fei)理性消(xiao)費(fei)、过度借贷的行(xing)为。一方面(mian),部(bu)分(fen)放(fang)贷機(ji)構(gou)和助贷机构为追(zhui)求利潤(run),在未(wei)全(quan)面、客观評(ping)估(gu)借款人的借款用途(tu)、還(hai)款能力和还款意願(yuan)的情(qing)況(kuang)下,诱導(dao)借款人超(chao)前(qian)消费,导致(zhi)过度借贷;另(ling)一方面,互联网助贷业务所(suo)服务的长尾客群中,部分借款人收入無(wu)法(fa)匹(pi)配(pei)消费支(zhi)出,由(you)於(yu)該(gai)類(lei)借款人信贷资质较弱(ruo),借款利息(xi)也通(tong)常(chang)较高,进一步推(tui)升了其(qi)还款壓(ya)力。过度借贷帶(dai)來(lai)的透(tou)支效應(ying)和潛(qian)在风险值得高度關(guan)註(zhu),借款人过度借贷后,容(rong)易(yi)导致资金鏈(lian)斷(duan)裂(lie),最終(zhong)掉(diao)入债务陷(xian)阱(jing),埋(mai)下金融和社(she)会风险隱(yin)患(huan),包(bao)括(kuo)后续 可能诱发恶意逃废债、暴力催收,違(wei)法违规代(dai)理維(wei)權(quan)等(deng)问题。

网絡(luo)營(ying)銷(xiao)宣(xuan)傳(chuan)不(bu)规范。其中包括: 诱导借贷,例(li)如(ru)以参与活(huo)動(dong)領(ling)取(qu)獎(jiang)品(pin)方式宣传业务,但未明(ming)確(que)披(pi)露(lu)贷款业务信息;未明示(shi)贷款息费信息,或息费水(shui)平(ping)以名(ming)义利率等數(shu)值较低方式計(ji)算(suan),诱导用户申(shen)請(qing)授(shou)信、用信; 品牌(pai)混(hun)同(tong),部分平臺(tai)未充(chong)分披露贷款主(zhu)体等信息,造(zao)成金融消费者對(dui)信贷產(chan)品和平台品牌理解混同,无法清晰(xi)了解是哪(na)些(xie)机构提供(gong)服务以及這(zhe)些机构在贷款业务中所承(cheng)擔(dan)的責(ze)任(ren); 嵌(qian)套(tao)销售(shou),部分平台存在弱化信贷业务感(gan)知(zhi)、模糊(hu)不同金融业务边界、將(jiang)信贷业务嵌入支付(fu)流程等问题。

個(ge)人信息保(bao)護(hu)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助贷机构 通过概(gai)括性授权方式获得用户的一攬(lan)子(zi)授权,未向(xiang)用户充分披露處(chu)理其个人信息的目(mu)的、方式、范围以及可能造成的影(ying)響(xiang)。部分助贷机构 过度采(cai)集(ji)使(shi)用个人信息,其中部分信息涉(she)及个人隐私(si),且(qie)一些信息来源未充分核(he)實(shi),信息準(zhun)确性、 合(he)规性无法保證(zheng),不僅(jin)违背(bei)《中華(hua)人民(min)共(gong)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征(zheng)信业务管理辦(ban)法》的有关要(yao)求,也为后续放贷机构风险评估埋下了隐患。

支付和增信等環(huan)節(jie)政策要求須(xu)强化落(luo)实。对于互联网助贷业务涉及的支付和增信等环节,有关監(jian)管部門(men)已(yi)明确了政策要求,但仍(reng)须进一步加(jia)强相(xiang)关政策的落地執(zhi)行力度。例如 在支付环节,个別(bie)贷款产品仍存在资金劃(hua)轉(zhuan)链路(lu)不清晰、助贷机构过度参与还款的扣(kou)繳(jiao)和清算分配等情况,不利于交易信息的全链路可追溯(su),或存在贷款资金被(bei)助贷机构截(jie)留(liu)、匯(hui)集和挪(nuo)用的风险,经过有关整(zheng)改(gai),第(di)三(san)方支付与金融产品链接(jie)普遍(bian)得到(dao)有效规范,信贷资金安(an)全性、链路规范性大幅(fu)提升,但相关风险仍值得警(jing)惕(ti)。 在增信环节,个别助贷机构通过平台回(hui)購(gou)、向第三方增信机构“反(fan)担保”或其他(ta)方式为放贷机构信贷业务提供“變(bian)相兜(dou)底(di)”,融资担保公(gong)司(si)或保险公司成为 “增信通道(dao)”,在提高借款成本的同時(shi),最终资金損(sun)失(shi)风险仍主要由助贷机构承担。此(ci)外,部分助贷机构在集團(tuan)内擁(yong)有支付和增信机构等作为关联主体,须关注此类助贷机构在与关联主体合作中可能蘊(yun)藏(zang)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风险。

贷后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完(wan)善(shan)。逾(yu)期(qi)债务催收一直(zhi)是互联网贷款业务投(tou)訴(su)的重(zhong)災(zai)區(qu),个别平台可能因(yin) 催收用語(yu)不规范、催收頻(pin)率过高、不當(dang)联系(xi)第三方等问题引(yin)发各类投诉。同时,目前市(shi)場(chang)上出現(xian)了 “反催收联盟(meng)”“代理投诉维权”“代理征信修(xiu)復(fu)” 等多(duo)種(zhong)黑(hei)灰(hui)产活动,受(shou)经濟(ji)利益的驅(qu)使,各类黑灰产团夥(huo)活动越(yue)来越猖(chang)獗(jue),甚(shen)至(zhi)不断开展各类黑灰产的营销宣传,不仅傷(shang)害(hai)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嚴(yan)重影响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各参与方的正(zheng)常经营,增加了监管部门和自(zi)律(lv)組(zu)織(zhi)的履(lv)職(zhi)成本,对市场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业务標(biao)准规則(ze)有待明确。近(jin)年(nian)来,各类相关监管文(wen)件(jian)逐(zhu)步頒(ban)布,如《商(shang)业銀(yin)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暫(zan)行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見(jian)稿(gao))》也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监管文件的陸(lu)续出台,明确了不同主体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的边界,設(she)置(zhi)了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紅(hong)綠(lv)燈(deng)”,也为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发展明确了方向,未来需要持(chi)续推动落地实施(shi)。 但部分规定仍较为原(yuan)则概括,在具(ju)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理解,有待进一步清晰明确。

涉及面广而(er)需要监管协調(tiao)。互联网助贷业务参与主体涵(han)蓋(gai) 银行、 消费金融公司、信托(tuo)公司、小(xiao)額(e)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征信公司以及互联网平台等多类市场机构,包含(han) 网络营销、征信管理、融资担保、债务催收、不良(liang)资产处置、个人信息保护、数據(ju)安全等范疇(chou),这些涉及了金融、工信、网信、市场监管等眾(zhong)多中央(yang)和地方监管部门。由于各监管部门关注的核心(xin)要素(su)有所差(cha)異(yi),主要從(cong)自身(shen)职责角(jiao)度对互联网助贷业务涉及的内容进行监管, 可能出现监管盲(mang)区或过度监管,各监管部门之(zhi)間(jian)需要建立(li)必(bi)要的协调配合机制(zhi)。

有关建议:逐步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持续规范贷后管理等

結(jie)合我国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情况和境(jing)外有关经验,《报告》提出了一下建议:

倡(chang)导負(fu)责任金融的理念(nian)。建议加强从业机构行为规范和责任能力建设,助贷机构、放贷机构等市场主体应遵(zun)循(xun)金融领域(yu)有关科(ke)技(ji)倫(lun)理要求,将负责任金融的理念貫(guan)徹(che)到贷前营销、贷中授信、贷后管理各个环节,结合自身风控(kong)机制为客户提供針(zhen)对性更强的产品和服务,擯(bin)棄(qi)竭(jie)澤(ze)而漁(yu)、殺(sha)雞(ji)取卵(luan)的短(duan)視(shi)做(zuo)法。同时,建议統(tong)籌(chou)推进金融教(jiao)育(yu)、金融消费者保护与金融健康建设,不断提升消费者金融素養(yang),将微(wei)观个体的金融健康与从业机构的健康发展緊(jin)密(mi)结合,提升金融供給(gei)和需求的適(shi)配性。

建立健全有关治(zhi)理机制。逐步健全监管协调机制, 有必要建立各监管部门和央地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形(xing)成监管共識(shi)和合力,避(bi)免(mian)政策不一致造成监管效率低下或监管套利;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在互联网助贷业务的治理方面,建议充分发揮(hui)自律机制的敏(min)銳(rui)性、靈(ling)活性优势,在严监管和創(chuang)新快(kuai)之间把(ba)握(wo)好平衡(heng),同时在具体自律机制建设上,建议有关行业自律组织针对营销管理、征信管理、贷后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鍵(jian)环节组织行业交流,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之间雙(shuang)向溝(gou)通的橋(qiao)梁(liang)和紐(niu)带作用;探(tan)索(suo)建立产品创新管理机制,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产品创新实施较为灵活的管控,通过发挥监管协调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作用,对产品创新进行全方位(wei)评估、监測(ce)和輔(fu)导,引导从业机构紮(zha)根(gen)于为实体经济服务、适应消费者需求进行创新,处理好積(ji)極(ji)创新发展与堅(jian)守(shou)风险底線(xian)、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在合规前提下充分发挥好业务价值,促(cu)进互联网助贷规范健康发展。

指导和督(du)促各参与主体合规发展。首(shou)先(xian), 加强贷款产品网络营销管理。目前,金融管理部门正在推进制定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该办法将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宣传内容、宣传行为和合作行为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对防(fang)止(zhi)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中的虛(xu)假(jia)宣传、誤(wu)导宣传、诱导过度借贷等行为有重要意义。建议后续多措(cuo)并舉(ju),不断加强贷款产品网络营销监督管理,推动该办法盡(jin)快落地实施。其次(ci), 持续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zhang)制度为互联网助贷领域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遵循,建议后续持续督促引导各方坚定不移(yi)落实好相应要求,明确助贷机构、征信公司、放贷机构、第三方数据公司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权责关系,不断细化具体的操(cao)作规范指引,督促引导各方建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制度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和内部监督机制,提升从业人員(yuan)职业操守和合规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评估。此外, 持续规范贷后管理。在债务催收方面,有关监管部门已多次就(jiu)防范和打(da)擊(ji)不当催收提出相关要求,对暴力催收等行为形成了有力震(zhen)懾(she),但一些具体的催收业务规范还有待明确, 建议制定互联网贷款逾期债务催收有关标准规范,在催收内控管理、业务管理、委(wei)外管理、信息安全、科技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监管部门指导支持下,正组织制定《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jia)标准,该标准将为相关从业机构进一步规范贷后催收业务提供参考(kao)。

严厲(li)打击非法行为。为保护从业机构及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助贷业务健康发展环境,应对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例如:在贷前营销环节,应建立有效监测处理机制,对非法放贷网络营销活动及时予(yu)以处置,严厉打击非法贷款中介(jie);对于恶意逃废债行为、反催收联盟和违法违规代理维权等黑灰产活动,建议金融、工信、网信、市场监管、公安、信訪(fang)以及法院(yuan)、檢(jian)察(cha)院等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进行綜(zong)合治理。返(fan)回搜(sou)狐(hu),查(zha)看(kan)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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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湖南湘西龙山县